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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篇 第十三章太安镖局(第1页)

太安镖局,素享“天下第一镖局”之美誉,自创立至今已有百余年,百年间大大小小无数次押镖,极少出现任何纰漏。但因其雇佣镖师大多为江湖武人,价钱极为昂贵,寻常百姓家很少有能担受的起,所以太安镖局大多为皇亲国戚和朝廷官员卖命,并深得他们青睐和信任。

镖局之内,镖师划分为四等,丙丁乙甲,以“丙”字级为最低,“甲”字级为最高。凡是越高等级的镖师,越受皇亲国戚和朝廷的器重,所托付之物一般也都价值连城,珍贵无比。至于最末等的“丙”字级,镖师大多为不入品秩的末流武人担任,押镖之物多为平常用品。

远出京城外十里,是一片林海雪原,枯树驳杂丛生,通往各个州郡的官马大道被冰雪覆盖,湿滑难行。

冬日押镖,是每个镖师都最厌烦的事情,经常饥寒交迫不说,也更容易遭遇抢劫镖物的盗贼。

大髯刀客皱着眉,遥望远方群山的皑皑雪色,不多时,又转头看向那六个手下镖师,目光很是不和悦,尤其是看到某两人时,眼神冰冷,极为不满的冷哼一声。

算大髯刀客在内,一共七个人,其中五人都身穿太安镖局的特制衣物,衣物内侧有一层薄薄的锁链甲,可防冷箭暗袭,还可以减轻拼杀时所受伤势,总言而之好处诸多。

而剩下的那二人,却很是怪异,一个是走路颤颤巍巍的年迈老头,一个是走着走着就喊脚疼要歇脚的白年轻人,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担任镖师职务的人。

年迈老人正在晒太阳打瞌睡。白年轻人察觉到大髯刀客的不善目光,微微歪头,做那女子之姿,回以灿烂笑容。

砰!

大髯刀客狠狠将砍刀插进石头里,怒哼一声,坐下身子,看向那载满一车的沉重货物,脸色阴霾。真不知道那挨千刀的镖局怎么想的,押送五百两银子和一千匹绸缎,不去用“甲”字级镖师,反倒是欺负自己这个最末等的?要光是这样也就算了,多找几个镖师来押送,也就没有什么太大风险。

可结果呢?结果呢?瞅瞅这几个玩楞,四个连一品武人都不是的雏鸡,顶天也就算是个脚夫,一个个跟个廋杆似的,能打得过谁?。最为荒唐的还不是这,那挨千刀的镖局为了凑人数,竟然随便找来两个外行人!啊?太安镖局就这么缺人?老弱病残都能当镖师了?那以后是不是牲畜都能替人押镖了?

大髯刀客已经一心笃定,既然你太安镖局是这幅德行,那招牌被砸可怨不得别人,全是你自作自受!这次押镖,若真遇到了人多势众的山匪盗贼,真要是性命攸关,管你什么五百两银子和一千两绸缎呢,老子啥也不管,直接跑路!至于那两个老弱病残和那四个雏鸡,能不能活命,就看他们自己的运气了!

大髯刀客仰头痛灌一口烈酒,内心愤懑稍有平复,猛地拔起大刀,没好气道:“都给我起来!干活了!”

四个脚夫不情不愿从地上站起,年轻男子仍坐在原地,年迈老头仍在打瞌睡。

大髯刀客看见这一幕,终于遏制不住心中怒火,,猛力挥砍大刀,目眦欲裂嘶吼道:“给我起来!”

话音刚落,一颗巍峨枯树轰然倒塌,大地仿佛都震颤一下。

打着瞌睡的老头顿时惊醒,迷迷茫茫的眼睛环顾四周,有些懵。年轻男子拂了拂衣服上的碎雪,缓缓站起身。

于是这支太安镖局最最可怜的押镖队伍,休整完毕,重新上路。

此次押镖,是朝廷一名位高权重的官员所托,太安镖局不敢怠慢,第二天便让镖师带着镖物上路了,去往距皇城五百里的霜花城,这途中会经历两座小城,分别是绿带城和青钱城,二城皆以夏日荷景名冠北方。

城外之路并不好走,到处是冰天雪地,为了节省时间,一个镖队大多数情况都不走官马大道,而是走镖师们熟稔的羊肠小道,长髯刀客亦是如此,在冰雪里动身赶路本就艰难缓慢,又拖着两个老弱病残,若是拖延,会错过交付镖物的日子不说,也极容易被互相通信的贼匪们觊觎。

满满一车的镖物,外三层里三层都用浸泡过猪油的粗制麻布覆盖,这样不但可以防雨雪,还可以防划防刺,这样一来若有人想趁镖师们不注意,悄悄将镖物悄悄偷走也是不可能的。

太安镖局不愧财大气粗,每一次押送镖物都会配备马匹,一方面是为了照顾镖师,一方面也是马匹拉车会更快。反观那天下各处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镖局,镖师们都需要自己亲驮货物,气力费尽了贼匪也就来了,结果最后镖物丢失的代价还需镖师们自己承担。

六个人,长髯刀客步伐飞快,始终走在马匹前面,谁都不想让马匹出意外,然后亲自推车,所以他必须走在前面,保证前方路况的安全。

而那四个刚入太安镖局不久的雏鸡,左侧两人右侧两人,负责看护镖物两侧。

至于那大髯刀客口中的老弱病残,则是慢吞吞的跟在队伍后面,和队伍始终保持着数步左右的距离。这是车马在冰天雪地里行走,所以度不快。若车马在冰雪消融的官马大道上跑起来,就说一个身体迟缓的老头,一个弱不禁风的年轻人,断然是跟不上队伍的。

道路上有很多被冰雪覆盖的石头,看不明显,容易将人绊倒。老人一个不小心,脚便绊在石头上,差点就踉跄倒地,也不知道身子骨能否受得住,幸亏年轻人及时将他扶住。

“一把老骨头啊。。。”老人惊魂未定,转头看向年轻男子,笑道:“小娃娃,谢谢你了。”

“哪里哪里,尊老爱幼向来是靖王朝大力弘扬的道德品行,我辈年轻人应当一以贯之。”年轻男子笑道。

“还有这事?我怎么不知道?”老人一脸狐疑看向瑰流。

“您是有所不知!”年轻人一拍大腿,凑近老人,悄悄道:“听说那瘟神太子曾亲自提匾“尊老爱幼”这四个字,还将牌匾高高挂在房梁,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看上两眼,在心中默念几遍。可见那瘟神太子也不如传闻般是个丧心病狂的家伙。”

老人竟真的听信此话,神色感慨,轻轻出声:“若再有百年,是否就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年轻人闻言,略显讶异,“数十年前的那场三教之辨,儒家圣贤一语惊人,便是此话。当时朝野震动,天下哗然,佛道两教也因此落败。老前辈,您既然如此深谙儒道,难不成是儒家之人?”

“不敢当不敢当。”老人连忙摇摇头,“不过是年轻时瞎读过一两本书罢了。我这瘪肚子,可放不下太多墨水,莫要高抬我这个山野鄙夫了。”

年轻人不再说些什么,转头遥望京城方向,却只能看见一片茫茫雪景。此刻的国子监应该有朗朗读书声,三省六部和政事堂应该有决议声,热闹的长街应该有吆喝叫卖声,夭江之畔应该有滔滔江水声。

年轻人蓦然想起了春仙楼的头牌,那位与自己有过数日之缘的狐媚女子,想起了她祸国殃民的容貌,想起了她那日轻轻柔柔的唱词。

和她不辞而别,他心里有愧。

但他已经下定决心,如果这次能够活着回去,一定要将她赎出。

到时候任凭她想去哪,反正天大地大,她那个时候已是自由身。

当然,如果她愿意留在宫中,留在自己身边,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像她那样祸国殃民的狐媚女子,哪怕仅是看上几眼,都会觉得赏心悦目。天下第一的美人,很多人思之如狂都求之不得,岂有白不要的道理?

《八声廿州》广为流传,凡有井水处,即能歌之,熟稔唱词之法的瑰流自然也能歌咏。

于是一道轻轻的声音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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