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白人军官名叫丹尼尔,是美国特种部队的退役军官。为了能来天行者实验学校担任军事教练,还特意学习了中文。丹尼尔同时也是个枪械收藏迷。今天出现的这些枪械,几乎都是他的藏品,除了央金选中的这把ppk。
“我的眼光独不独特,我不知道。”央金学着丹尼尔的口吻说道:“但我知道这把小手枪,就是oo7用过的那个款式,我是oo7的粉丝,特别是肖思·康纳利,就这么简单!”
“你手上拿的这把ppk,就是肖恩·康纳利用过的,是马大佬几年前高价拍来的。”龙格在旁边小声的告诉央金。
“所谓ppk,是德文的缩写,意为‘警用侦探型手枪’,这就是它的特点,小巧、便于随意藏匿;精准、利于近身博杀。关于ppk的传说,还有一句顺口溜:邦德用它射杀敌人,希特勒用它来了结自我。”龙格还在抓紧时间为央金“科普”。
“好了,你可以试着走近飞靶中心,感觉你的敌人正在潜行过来,把握好位置和准心移动的力度,调整好你的呼吸,在开枪之前,不经意间停止呼吸……”丹尼尔教官临时抱佛脚式的向央金灌输一些射击概念……
央金也不知道她自己听进去没有,她握着枪,慢慢地走向飞靶中心,虽然第一次玩枪,央金却有一种不可名状的冷静……兔起鹊落间,一个弹匣全部放空,场外传来了欢呼声,但至于射中几个靶标,央金似乎根本不在意,此时,她心里好像多了一个疑问:怎么会这样?她有点不敢相信,又向丹尼尔要几排子弹,回到射击点,无师自通以一种甩枪的方式快的射击,只见快飞出的靶标纷纷碎裂,周围一片狼烟……
所谓甩枪,顾名思义就是很快的瞄准,或者说根本无需瞄准,只凭一种感觉快的射出子弹,甩枪说不上是一种技术,只能说是人的一种条件反射,但也可以说是一种天赋。
飞靶练习结束后,马天行、颜华、龙格和央金一起来到了狩猎场原始森林里的一间木屋,这间木屋是以前专业门为猎鹿者度假准备的。它有一个很奇怪的名字——爱因斯坦空中楼阁,传说爱因斯坦的学生英非尔德(L。inft1d)曾经来过这里狩猎,并在这间木屋写出了拓扑学论文的第一稿。
这间木屋确实像在空中的感觉,它建在悬崖边上,下面用十几根加勒比松树庄托了起来,远看像是一个拨高了的吊脚楼,也像是一个放大了的了望塔。
四个人走过长长的木楼梯,来到了木屋的露台,露台上摆着一套加勒比松制作的户外家具,他们坐下来,龙格跑进木屋端来了一壶茶水,突然问道:“想不想晚上吃一顿新鲜的鹿肉?”
“新鲜的鹿肉?”央金很是好奇。
“唔……是很久没有吃过了。”马天行好像在咽了一下口水。
“你是说,现在要去猎鹿吗?”央金兴奋的站了起来:“我也要去!”
马天行和颜华交流了一下眼神……
“好吧!给你们一个半小时,我刚好和颜老弟杀一盘棋,等你们回来吃鹿肉。”
龙格赶紧跑进木屋,拿起一把幽灵·天魄(tenpoInt)弓弩,背上一个鼓鼓囊囊的背包,拉上央金,赶快出……
【5-4】
央金和龙格很快来到原始村林里的一个山坳里……
“一个半小时?我们能搞定吗?我听说猎鹿都需要很长时间的?”央金担心的问道。
“那要看在什么地方,这里的野鹿太多了,而且这个季节刚好是野鹿情的高峰期,放心吧,我们很快会找到猎物。”龙格说道。
“在它们情的时候猎杀它们,是不是太残忍了?”
“你听过那则寓言吗?说是森林里的猎人杀光了狼群,为了保护森林里的鹿群,结果鹿群最后却啃完了整座森林。我们适当的猎杀,是在维护生态平衡。”龙格解释道。
“人们为了满足嗜血的本性,总会找出一些堂而皇之的借口。”央金似乎不以为然。
“话可不能这么说,狩猎是人类掌握的第一个也是第一重要的技能。以前这里的小孩很小就要开始学习狩猎,每一个人都要成为出色的猎手。再说,你也不是来了吗?”龙格耐心的说道。
“我只是想体验一下吗!”
“这就对了吗,来水清岛不来狩猎,就像去了bJ不爬长城,去了巴黎不看埃菲尔铁塔。”龙格一边说着,一边从背囊掏出一盒万能苏打粉,洒在央金的头上和衣服上。
“你这是干嘛?”央金吓了一跳。
“别紧张,这是遮味粉,鹿有很敏锐的嗅觉,如果让它闻到你的体味,它很快就会逃之夭夭。”龙格说着,也在自己身上涂抹起来。完了,他又从背囊里掏出一款配有微型红点瞄准镜的手抢,检查了一下弹匣里的子弹,然后把它递给央金。
“刚才在射击场看了你的练习,感觉你似乎很有射击天赋,你跟手枪似乎很有缘份,这款斯普林费尔德的tRp猎鹿手枪,此时此刻很适合你,你可以用来猎鹿,也可以以防万一。”
“什么以防万一?难道野鹿还会攻击我们吗?”
“会的,特别是情期间的公鹿,惹急它了,它就会不顾一切的向你袭来。”
“那我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你有两种选择,一是向它射出致命的一击,二是撤腿就跑。”龙格说着,又从那个鼓鼓囊囊的背包里掏出一些玉米、胡萝卜、苹果、盐什么乱七八槽的东西,然后洒在山坳里的一块空草坪上,然后又在这些“诱饵”的周围喷上一些“母鹿雌性腺素”喷剂,布置妥当后,他们找了一处离这些“诱饵”约二、三十米的灌木丛隐蔽起来。
龙格最后一次叮嘱央金:“记住了,当你准备射击,一定要瞄准鹿的上肢,颈部或者头部,让击中点在鹿的前肢后面,胸膛上15厘米左右的位置。这样,可以让野鹿一枪毙命,减少鹿的痛苦。否则,就算你击中了它,受伤的鹿也会跑很远,它会死得很痛苦,我们也很难去追踪。记住了?”说完,龙格捏起嘴巴,模仿起母鹿的鸣叫声……
央金点点头,她想她是不会朝可爱的野鹿开枪的。此时,她紧挨着龙格爬在地上,似乎有一种莫名的安全感,自从身边的这位男人,在深圳根据地酒吧门口“救了她一命”,她就对这位男人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依赖感,尽管她自己并不承认这种所谓的依赖感。也许,还需要一点时间以及一个适到好处的契机……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奇异的一幕拉开了……一只美丽的母鹿仰着它高傲的头颅,珊珊而来,它刚走到山坳里的那块空草坪时,从东面来了一只皮色棕黑的公鹿,从西面来了一只皮色棕黄的公鹿,两只公鹿走到母鹿相等的距离停下,然后对峙起来……过了一小会,只见那只棕黑的公鹿蹲下前腿,降低重心,扬起鹿角,一声鸣叫,就向那只棕黄公鹿直撞过去,棕黄公鹿也不甘示弱,摆出架势,欣然迎战……母鹿闲庭信步似的走到空草坪处,吃起了那些“诱饵”,偶尔抬起头来,看看这场因为自己的“格斗求偶”秀……
是不是该动手了?央金用胯部撞了撞旁边的龙格,龙格示意她再稍等片刻。
两只公鹿“单身汉”的格斗进入了白热化,它们的鹿角扭缠在一起,你进我退,你退我进……突然那只棕黄公鹿猛烈的跌倒,它的脖颈被严重扭曲,它的一只前腿被缠进了自己的鹿角里,它挣扎着想要解开……而此时,它已然成了棕黑公鹿攻击的沙袋,很快,棕黄公鹿再次跌倒在地动弹不得……说着迟,那时快,只见子弹与弩箭齐飞……棕黄公鹿叫了一声,在垂死挣扎中,它居然解开了缠在鹿角里的前腿,它站起来,跌跌撞撞的向西面逃去……而那只棕黑公鹿早就带着它的新欢向东面扬长而去……
“它跑了,快追!……”央金说着冲了出去,却被龙格一把拉住,她往前一跌,却被龙格接住了……她又半躺在龙格的臂湾里,气喘吁吁的说:“怎么不追呀……”
“别急啊,如果你马上就去追踪被击中的鹿,反而会让它受惊,释放出更多的肾上激素,会跑得更远,也会死得更痛苦。”
“那怎么办?”央金还赖在龙格的臂弯里。
“起来吧,我们去看看那些血迹。”龙格拉起央金,来到空草坪处,只见草地的枯叶上沾满了棕褐色的血液,血液上还带有一些气泡。
“我们应该射得很准,你看这些血呈棕褐色,说明我们射中了它的心脏,而血液中的这些气泡也说明有一枪打中了它的肺部,它应该跑不远,而且会马上死去,不会受太大的罪。”龙格说着,带着央金,寻着血迹慢慢走去……果然,他们走出不到一百米,就看见那只棕黄公鹿倒在一丛枯草中,龙格走上去,拔出射进公鹿心脏的亮羽箭,用枯草试擦上面的血迹……
“为什么我们都选择了猎杀这只棕黄公鹿,而放走了那只母鹿和另一只公鹿?”央金似乎很善于现问题。
“因为母鹿会生下很多小鹿,而这只棕黄公鹿不仅受了重伤,还面临着失恋的痛苦,我们帮它了结了,也许对它来说是一种解脱……同时,也符合弱肉强食、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在你开枪的那一瞬间,这个法则已经在你的潜意识里。”龙格说完,把那支亮羽箭插进箭鞘,连同那把弓弩一起挂在央金身上,然后把那只棕黄公鹿驼在肩膀上,和央金一起,凯旋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