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冶當天就把那位刑事模擬畫像師請來了南江分局。一個電話打過去,畫像師馬上趕到,笑嘻嘻地說:「侯爺有令,怎敢不從。」
夏侯冶則拍著畫像師的肩膀笑著說:「下回想要什麼體育賽事的門票只管找我,貴賓席的座位我都能保證給你弄到。」
畫像師像模像樣地衝著夏侯冶行了一個揖手禮,一臉「諂媚」地笑:「願為侯爺門下走狗。」
畫像師與老闆娘詳談了兩個小時,然後根據對方的描述畫出了那位丁先生的畫像。三十出頭的年紀,中等身高,瘦削身材,長方臉,高顴骨,單眼皮,短頭髮。嫌犯肖像完成後,老闆娘看過說差不多有八成像。
有了這幅畫好的肖像素描,夏琅就能通過兩種方式來查找其人。一是在電腦系統中做人像對比;二是讓警員拿著素描像在那家奶茶店方圓五百米的範圍里進行盤問,看有沒有人見過或認識這個人。
夏琅手頭這樁家庭主婦失蹤案的進展不太理想,而任翔負責的那樁綠楊公園殺人案,偵查方向由仇殺改為情殺後,也一直找不到可以讓案情柳暗花明的線索。
綠楊公園殺人案的死者霍永鑫雖然有過幾段花花草草的感情史,但是他的幾位前女友都異口同聲地否認自己有殺人動機。警方要求她們提供案發時間的不在場證明時,回答都是清一色的在家睡覺。對於清晨六點半這個時間段,在家睡覺也是十分正常的行為了。
霍永鑫一共有三位前女友,其中兩位「在家睡覺」的回答可以被證實。因為她們一個和朋友合租,另一個住的公寓樓有電梯和大堂監控,出入都會被拍到。唯有一個名叫叢琳的行蹤得不到證實。因為她一個人獨居,而且她住的老式家屬樓並沒有安裝監控探頭。
因為不在場證明不夠確鑿,所以叢琳一度成為警方的重點懷疑對象,細查了一番她的個人資料。
叢琳今年也是二十九歲,她是霍永鑫的第一任前女友。他們在一起好了整整五年,最後卻以分手收場。原因是女方想結婚,男方卻不想那麼快進入婚姻的圍城。這個終極目標的不一致,導致了他們之間的黯然結局。
霍永鑫的一位死黨駱東十分了解相關情況,他告訴辦案刑警,當初與霍永鑫分手時叢琳雖然表現得很理智,沒哭沒鬧也沒挽留。但是很長一段時間裡,她的Q-Q簽名都是這樣一句話——「今生若有劍在手,斬盡天下渣男狗」。很顯然,她心底還是有怨氣與恨意的。
「還有,他們分手後沒多久就是永鑫的生日,叢琳還給他快遞了一份禮物。那禮物是一把雨傘,生日賀卡上寫的可不是happybirthday,而是『你若不舉,就是晴天』八個字。當時永鑫真是哭笑不得。」
駱東提供的這些消息,讓任翔把叢琳請來局裡進行了第二次談話。她坦然承認自己當初的確是恨著霍永鑫的,卻否認自己現在仍在憎恨他。
「拜託,那都是三年前的事了。三年前剛剛分手的時候,我的確很恨他,也很想報復他。但我的報復無非就是送出那份特殊的生日禮物。殺人這種事我可是不敢的。不信的話你們只管去查,沒有做過的事我隨便你們怎麼查我都不怕。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任翔與叢琳在口供室進行談話時,夏侯冶就站在口供室隔壁的一間小屋裡,通過單向透視鏡仔細觀察她回答問題時的種種反應。
夏侯冶注意到,當任翔詢問叢琳與霍永鑫之間不愉快的往事時,她的眼球會往右移。當他尖銳地指出她的恨意可能導致她有殺人動機,再次嚴厲地盤問她案發當天清晨的去向時,她的眼球仍然往右移,並堅定不移地聲明自己當時就在家裡睡覺。
在警方提問與嫌疑人回答的過程中,各種不同的問題會讓嫌疑人使用到大腦的不同區域。有些問題需要回憶,如果嫌疑人是在回憶某事,眼球就會往右移,這是大腦正在刺激記憶中樞的外部表現;有些問題需要思考,如果嫌疑人是在思考某事,眼球就會往上移或者往左移,這是大腦的認知中樞正在活動的反映。
任翔詢問叢琳案發當天的去向時,如果她是如實回答,就肯定會回憶當時的情形,眼球就會往右移。如果她是在編造不在場的謊言,那麼她就會進行思考,眼睛就會因此往左或是往上移。
而叢琳的眼部活動反映,她沒有撒謊,她說的是實話。案發當時,她就在家裡睡覺。她只是找不到證人能夠幫忙證明這一點。
失望地搖搖頭,夏侯冶嘆著氣想:不是她,這個女人不是我們要找的兇手。線索看來又斷了!
綠楊公園殺人案,在仇殺與情殺的偵查方向方面都碰了壁。而弄不清楚兇手的殺人動機,就沒辦法找出真兇。
雖然尚不清楚兇手的殺人動機是什麼,但是夏侯冶卻有一種可怕的直覺——那位身份不明、動機同樣不明的女兇手,極有可能還會再度犯案。因為那種弩-槍與毒針,起碼還可以讓她射殺上好幾個人。她既然設法搞到一把如此特殊的兇器,肯定不會只用一次就歇菜。
夏侯冶希望自己的直覺是錯誤的,然而事實卻證明了他的正確。霍永鑫遇害一周後,同樣的命案再度發生。一個名叫姜志亮的男人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遭到毒針的襲擊。
姜志亮今年三十歲,在家附近一家醫院的藥房工作,工作時間需要三班倒。這一周他值夜班,午夜十二點後下班,從醫院到家只要走上幾分鐘就到了。出事當晚,他都已經走到了自家樓下,卻在掏鑰匙開樓道門的時侯中了毒針,很快就毒發身亡。屍體次日清晨五點後才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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