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种话题,莉香更适合与同学,女性朋友之间讨论。”
黑发少女似是不解,她停住脚步,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
“抱歉,冒犯陈凌了。”
陈凌摇了摇头。
不要这么死脑筋啊,也不知道你这个美丽的脑袋瓜里平时都在想些什么。
以前有这样沉默寡言,直来直往嘛?
“那继续走吧?”
但大小姐迈不动腿。
陈凌已经饿了,准备打算回家做晚饭来着。
然后,稚名莉香往另一个方向开始走了。
哎哎哎?
要去哪?
“不回家吗?”
这对人生地不熟的陈凌来说太无助啦。
这就是为啥他不得不做大小姐的跟班。
“去吃饭。”
回答简洁。
坏了,该不会是已经对他陈凌做的饭感到厌烦了?
这种事情……不要啊!
“你……不喜欢吃我做的那种菜吗?”
也许大小姐已经被辣得有些顶不住了。
不过这段时间,她看起来不是还挺享受吗?
女孩子的想法,陈凌不懂。
“我,没有说过这种话。”
她又沉默着走了一会儿,也许觉得该解释一下,继续说:“去带陈凌你,吃点别的。”
“啊?今天是个什么好日子?”
下馆子这事儿,对于陈凌而言,一般都是有庆祝意义的,比如说接了个新的代练单子、期末考试全科通过、室友表白失败(迫真),这些事情都可以成为他去外面胡吃海喝的理由。
今天这是出于什么理由,改善伙食?
对他来说可称不上。
“去吃啥?”
稚名莉香没有回答,直到她在一家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拉面馆门口停下后,陈凌忽然就觉得有些欣慰。
很好,大小姐也知道习惯普通人的生活了。
店内陌生又熟悉的条状木桌及板凳,还有桌上的酱油和醋,让他忍不住想起故人经典的一句话。
爱衣博,拉面一狗贼?
……
“喂喂喂,听得见吗?”
“哦,老哥晚上好。”
洗完澡,穿着睡衣的陈凌躺在床上,一边给O神上号,一边与研狗李烁通电话。
“今天接了几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