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下章:明日中午钱点
春桃
◎我叫徐志,尚未婚配◎
等他们仨走到半面镇的时候,已经过了饭点,饭馆里除他们外只有一桌客人。徐志坐下后就招呼店伙计过来:“一只烧鸡,三碗肉丝面。”
店伙计吆喝一声好,给他们提了壶茶就去后厨传菜。春桃端起茶喝了一口,心想徐志这个人吧,冷是冷了点,但是很仗义,而且很不客气,请他吃饭明明自己做东,结果他像主人翁似的。
因为人少,烧鸡和肉丝面很快就上来了,还配了一碗蒜泥蘸水。烧鸡一端上来,罗小弟就忍不住吞口水,只见鸡的表皮是漂亮的金黄色,鸡皮又糯又香,散发着香料和鸡肉混合在一起的清香,徐志拽住一只鸡腿,左右拧了一圈,肥嘟嘟香喷喷的大鸡腿就被扯了下来。
‘咕嘟’一下,春桃看着油汪汪的烧鸡,忍不住也吞了口水。没想到这鸡外皮烤的略有焦脆,里面的肉还特嫩,肉汁顺着鸡皮滴答下来,颜色清亮,香甜异常。
可惜,这鲜美的鸡腿马上要进徐志的嘴了。
但下一刻,刚掰下来的鸡腿被送到了春桃碗里,接着徐志又掰另一只,然后放在罗小弟碗中,接着是左翅右翅,同样分给了春桃和罗小弟,一只鸡的精华全都被他分掉了,春桃连忙夹起鸡翅往徐志碗里送:“徐志哥,你吃个鸡翅。”
徐志用手挡了下,利落地拿起剩下的鸡身子:“我吃这个。”
“……”“……”
春桃和罗小弟齐齐瞪大眼睛。
徐志想了想,似乎觉出不妥:“我吃的多,待会要是不够吃,就再点一只。”
春桃挤出一个艰难的笑容,再点一只?今天挣的钱怕是要全部花光。徐志果然吃得很多,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肉丝面和剩下的鸡身,看样子他真的没吃饱,起身去找店伙计,过了一会儿,伙计又上了一碗肉丝面加半只烧鸡,鸡腿徐志掰下来分给春桃,鸡翅则给了罗小弟,鸡身照例归他。
春桃心疼荷包,但徐志帮了她两回,这顿饭该请。可等吃完结账时,店伙计笑着说:“这位客官已经付过账啦。”
这位客官指的是徐志,春桃扭头,徐志正在回答崇拜者罗小弟数不清的问题,虽然他表情很冷,可是有问有答,非常有耐心,这个男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让春桃惊讶了,她琢磨了一下,对徐志的为人有了初步的了解,用四个字来形容便是外冷内热。
三人走出饭馆,春桃说:“说好的我请客,徐志哥你咋先付账了?我把饭钱给你。”说着春桃就掏荷包要拿钱。
徐志低头看着春桃:“下次你请。”
啊?春桃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萍水相逢的两个人,哪里来的下次?而且徐志是男人,她是女人,总在一起吃饭不妥当,更重要的是,不知道这位徐志大哥有没有家室,若娶了妻,徐嫂子恐怕会恼,在春桃胡思乱想的空当。
徐志把手放在罗小弟肩膀上,说了春桃认识他以来最长的一段话:“我回答你的问题,我住徐家村,今年二十五岁,家中一个老爹两位兄弟,本人尚未婚配。”说完他顿了顿。
罗小弟仰头看着他的大英雄,眼神里有疑惑,他的问题明明不是这个啊。徐志拍着罗小弟的肩膀:“想找我学功夫,随时来。”
“好!谢谢你徐志大哥!”罗小弟得到了想要的答案,高兴的直蹦跶。
三人继续往前走,徐家村和小山村隔的不远,从半面镇回村,前面的路都可同行,到进村的最后一截才会分开。路上有罗小弟这只聒噪的斑鸠,一直没冷场,他问个不停,徐志就要不停的答,春桃代入了一下徐志的视角,确定他是个很有耐心的人。
要是她,小弟话这么多这么密,早一脚踹飞了。
春桃并不是多愁善感爱胡想的人,可她的脑海中总回荡着徐志刚才的回答,‘家住徐家村,今年二十五,尚未婚配’,听来很像说亲时介绍对方情况的说辞,想着想着,春桃的嘴角就忍不住勾起一抹笑,笑容久久不散,让她嘴角发酸。
走到分别的岔路口,徐志把手里提着的篮子递给她:“路上小心。”
“嗯,徐志哥你也是。”春桃笑着回。
……
下午时分除去阵阵蝉鸣,村里很安静,姐弟两个悄悄的钻到一间废弃的破房里,将篮子瓦罐等工具用稻草掩盖藏好,接着春桃掏出荷包把小弟的那份钱分给他,看着黄澄澄的铜板,罗小弟笑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春桃叮嘱他:“钱到了手别乱花,该存就存下来,知道不?”
罗小弟一开始挣了钱想着买吃的解馋,现在满脑子想的都是买刀枪剑戟找徐志学本领:“姐,这钱我存不了,我要和徐志大哥学棍法、枪法,咻咻咻多威风,到时我也能像徐志大哥一样保护你帮你出气。”
春桃欣慰地摸了摸弟弟的头,接着说:“今天你问徐志大哥多少岁,家里几口人做啥,人家跟咱不熟,这种问题不适合问,没有分寸,下次不许了。”
“我没问。”罗小弟眉头一蹙有些不服气,他可尊敬徐志大哥了,怎么可能问那么没水平的问题:“我问的是能不能去找他学东西。”
春桃‘哦’了声,那么那段话是他故意讲的?春桃的心扑通扑通狂跳几下,既觉得好笑又莫名感到心里甜滋滋,是说不清楚的其妙感受。
但还没来得及咂摸这感受的滋味,家人就找来了。
上午发现春桃和老幺不见后,罗二郎提议让娘去翻找春桃的衣柜,春桃有几身漂亮的好衣裳,平日里很宝贝,总是浆洗的干干净净,叠的整整齐齐收拣在衣柜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