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弟埋头苦吃,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饭量惊人,和徐志也有得一拼,姐姐和徐志大哥的对话在他耳中有些无聊,听得人起鸡皮疙瘩,突然他闻见了一股香味,肉香。
“姐,徐志大哥你们闻,好香啊。”
徐志探头往门外瞅,然后站起来往外走,不一回拎回来个荷叶包,打开来是满满一包鸡胗、鸡肠、猪肺、猪肝等熟食,闻起来很香很馋人,不过吃起来略有些腥味。
原来边上有家大饭馆,每天后厨会把内脏煮熟了便宜卖,夏天内脏不好存,扔了可惜,就这样随便料理了挣些钱,春桃尝了几口因为滋味太差停了筷,罗小弟胃口好,只要不馊不坏就能吃,徐志也差不多,和小舅子吃得很欢实。
“今天判案的捕快,我认得。”徐志吃饱了后说道。
春桃一惊,原来徐志真的认识衙门的人:“哪个?”
“姓文的那个。”徐志喝了几口凉茶润喉:“我们曾经在一个营里,他先回乡。”
“你们刚才咋没相认?”春桃问。
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感情不一般,结果这俩人见面了装的和陌生人一样,半句多余的话都没说,要不是徐志讲出来,春桃根本想不到。
“公事公办,刚才不好认。”徐志可没有白四那种仗着衙门有人就抖威风的毛病。不过,他回乡这么久,也是时候去拜访一下老友了:“春桃,时辰不早了,你和小弟先回,我今晚住镇上,和我兄弟和几杯。”
春桃点点头,又忍不住嘱咐:“虽然你千杯不醉,也少喝点。”
“放心,我有数。”徐志柔声答。
多少年了,从来没有人嘱咐他少喝酒,同袍兄弟间感情好,可喝酒的时候一定不留情面,恨不得让他喝下一缸,女人情和兄弟情不一样。
听见徐志要留在镇上,罗小弟眼睛亮了,他站起来大喊:“我也想去。”
春桃把弟弟摁回到座位上:“别添乱,徐志哥有正经事要办的,你不能去。”
“我想去,姐。”罗小弟期待的看着徐志:“徐志大哥,带上我吧。”
罗小弟今年十四,到了男孩变男人的阶段,带他去见见人也好,可以增强阅历,徐志答应了:“好。”
春桃张了张嘴,喉咙里的话还没说出口,徐志又道:“放心,我不叫他喝酒。”
“你是我肚里的虫啊?怎么我想啥你都知道。”春桃忍不住抿嘴笑了。
徐志看了看天色,他们的这顿饭不是正点吃的,吃完正好还有一个时辰太阳下山,此刻阳光已没那么炽热灼人。
“走,咱出发,我先把你送回家。”徐志说。
春桃道:“我一个人回去能行,送回去你还要走回来多麻烦。”
“我不放心。”徐志可不想让他如花似玉的准媳妇一个人从半面镇走回村,在他眼里,春桃再泼辣再不同于寻常女子,也是需要呵护和照顾的人,这不是一码事:“再说我要带小弟在外头过夜,总要和你爹娘说一声。”
“好。”春桃应了,心里甜滋滋的。
……
如果说春桃和徐志现在是春风得意,你侬我侬,那么白四那头就是寒风凛冽,乌云压头。
赔了银子丢了面子还毁了好心情,一行人一路沉默,谁都没吭声。有句话叫祸不单行,正好应在白四脑门上,他们四个人看顾三辆车,人手不足,结果在过一个坡的时候,打头阵的那骡子突然走歪撞在坡上,车上的东西也落了一地,幸好装的是板凳,落了再装上车便是,可后面那两头胆小的畜生竟然受了惊吓,啊唔啊唔连声叫唤,怎么拉都拉不住,三头骡子来了个大混战,车身碰的噼啪乱响。
“傻子!还愣着,快拉绳哇!”白四急得大吼。
“拉着呢,拉不住!”白兴德大吼,骡子这畜生力气大,受了惊吓不听使唤,他费了吃奶的劲儿也拉不住。
三头骡子拉着车乱蹿,四个人跟在车后追,好不容易把骡子给安抚好,车上的碗已经碰了个稀碎,几乎碎了一半,白四的心都要梗住了,蹲下来拍着膝盖喃喃:“这下完了。”
碗是向亲家借的,碎了拿什么还人家。
白四的二儿子白兴贵刚才拉缰绳把手掌给划伤了,磨破一层皮火辣辣的疼,他一边吹手一边冲他爹发泄怨气:“爹,要不是在镇上闹了一场,这些骡子也没这么容易受惊,看这事情给闹的,回去咋和娘说。”
“该咋说咋说!”白四喝道:“儿子教训起老子来,造反啊?”
白兴贵动了动嘴皮子不敢再多言,一家人丧头耷脑的往家走。
……
“玉香嫂子在家吗?”
罗家村罗军的家门外响起敲门声,罗军的媳妇玉香会裁剪衣裳手艺不俗,罗家村的村人及临近几个村子的人都爱找玉香裁剪衣裳。
“进来吧。”玉香正在裁衣裳,头也没抬的应声道,一村的人彼此间十分熟悉,因此她光听声音就知道,这是白凤霞的声音。
哎呦,这不是冤家路窄吗。玉香的嘴比脑子快,应完了才看边上的春桃一眼,春桃和凤霞素来不和睦,她俩碰在一块能有个好?她咋忘了这茬。
下午徐志送春桃回了家,春桃歇了一会就到了玉香这,她的婚期定在十月,文桂芬说全家一人做身新衣留在喜宴上穿,不过除夕就不做新的了。听见有新衣穿,家里个个都高兴,春桃便拿着料子,拿上家人的旧衣裳找到玉香来裁剪。
才坐下没一刻钟,白凤霞就来了。
玉香充满歉意的看了春桃一眼,春桃用手托着下巴冲她笑了笑:“没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