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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第2页)

他紧紧抱住陶诺,叹道:“甭想,以后我去哪都得把你拴着,你能等老子可不能等!”这仨月当真度日如年!

……无赖。

陶诺脸颊热得发烫。

“对了,那个姓江的你认识?”

陶诺怔了怔。

江童理这人他自然是认识的。如果不是江童理,恐怕陶诺此时此刻尚且待在陶家村,跟着屠夫后头去山上砍柴火,也不会辗转来到申城遇见柳林生和柳昕,更不会和闫承骁相见。

说起来,江童理算是他半个恩人。

自打有记忆以来,陶诺就在陶家村一户卖猪肉的屠夫家。他被父母丢弃在陶家村附近的一棵桃树下,想来是因着他异于常人的双儿身,没有旁的任何关于身世的信物,只有一个看上去做工不凡的银镯相伴在侧。屠夫见到他的那天,桃花盛开,起初都是叫他小桃花,即便后来取了名也是这般唤他。

银镯做工精细,可款式却常见,显然是不想给陶诺能有认祖归宗的机会。陶诺很小的时候就明白这个理,根本没打算找父母。

屠夫捡了他,就是他的养父。街坊邻里说的养父那般为人诚恳老实,然而只有陶诺晓得,这人嗜酒成性,将满心的恶尽数藏在黑夜之中,对着他发泄。陶诺将他视作养父,他却只将陶诺视为不要钱的伙计。

水深火热的日子持续到他九岁时。

那年,江童理出现。他和陶诺不同,是跟着班主走南闯北杂耍卖艺的。当时他们来到陶家村,在村子里演了足足两天的杂技。陶诺去见了一回,茫茫人群里,他和江童理看到了彼此。

两人年纪相仿。江童理是孤儿,打小就在班主手里受罪,钱挣得多了能吃个馒头,挣得少了,连班主养的狗都能吃东西,就他吃不了。他早便受够了这种日子,从陶诺衣袖外露出的伤疤来看,江童理笃定他和陶诺是一类人,所以在即将离开的那个晚上,他找到了陶诺。

“我想离开,小桃花,你要不要跟我一道呀?”

陶诺跑了。

跟着江童理一起。

几岁大的孩子,跑了整整七天七夜来到河边的一处废弃城隍庙里,累得昏死过去。睡了没到半个时辰被饿醒了,听到外头说说笑笑的声音,两人面面相觑,探头探脑躲在窗口往外张望。

与藏在山坳里的陶家村不同,水湾村是山清水秀的好地方。陶诺和江童理一合计,两人在此处暂时住下。

水湾村的村民人美心善,晓得这俩孩子是从别处跑来的,无依无靠,听说二人的遭遇后便每家帮上一点。年岁不大的孩子,叫他们来帮个不轻不重的小活,要么给点馒头面饼,要么就叫人在家住一晚。

陶诺甚至以为自己能在水湾村住一辈子。

十三岁那年的某天下午,陶诺带着村长给的两根大白萝卜回到城隍庙,贼兮兮地藏在衣服里,朝江童理笑:“你猜我拿回什么了?”

江童理比他大一岁,陶诺俨然把他视作亲人,将他的机灵劲儿学了个十成十。江童理一反常态没跟着笑,而是若有所思看着陶诺,问:“小桃花,你是双儿?”

这事陶诺藏的好,他不敢跟任何人说。然而江童理是他的兄长,陶诺没看懂他的眼神,抓了抓头发,没有隐瞒:“是呢。”

“原来如此。”江童理说。

陶诺不明所以,把萝卜拿出来,乐滋滋地说:“江哥,村长叔给了我两根,咱生个火罢,我想喝热乎乎的萝卜汤。要喝哥你做的。”

江童理挑眉,“行啊,哥给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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