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後背紋身還沒好全,不能洗澡,只用毛巾簡單擦了下身子,洗了個頭,從浴室出來,他身上換了一身黑色睡衣,頭髮濕噠噠的,發尾滴落的水珠弄濕了衣肩。
「韓曉。」溫何夕叫來韓曉,扔給韓曉吹風機「給我吹頭髮。」
韓曉嘴角抽搐了一下,這是把我當傭人了嗎?
迫於溫何夕的武力,韓曉屈服了,乖乖選擇當個傭人,細心地給溫何夕吹頭髮,手撥弄著細軟的銀髮,隱約能看見銀髮下隱藏的雪白後頸。
韓曉覺得,溫何夕越發像月亮了,白得像月光似的。
吹乾頭髮,溫何夕拿出抽屜里的藥膏,扔給了韓曉,「塗藥。」
「塗哪?」
「後背。」溫何夕說著背對韓曉脫下了睡衣。
韓曉嚴重懷疑——溫何夕在勾引他,不然怎麼會隨隨便便給男人看自己的背,顯然溫何夕是有意的。
不然就是溫何夕沒把他當男人。
事實證明,溫何夕可能真沒把他當男人,只見白雪的後背上結了一片薄薄的痂,除此之外,其他地方白到沒有瑕疵。
溫何夕是個無疤痕體質,這是個難以讓人心疼的體質,再深的疤也會隨著時間消失,仿佛那些傷痕不曾存在,甚至連他自己都忘了。
「你後背怎麼了?」韓曉有點受挫。
「閉嘴,塗藥。」溫何夕壓根不想跟韓曉廢話。
韓曉撇了撇嘴,擠出點藥膏,輕輕點塗在溫何夕背上,一點點揉開,指腹滑過結痂的地方,薄痂的粗糙質感令指尖興奮地微顫。
如果溫何夕是真的在勾引他就好了,韓曉暗想,那樣他就可以坦白承認,他興奮了,看一眼,他就硬了。
沒有人會不喜歡溫何夕的。
他的軀體令人著迷,他的靈魂令人敬仰,喜歡上他是理所應當。
但韓曉不會喜歡上溫何夕,對他而言,愛上溫何夕等同於地獄,沒有人明知前方是地獄還會義無反顧地衝進去的。
就像他喜歡林遠之,卻從不去靠近,因為他知道,靠近林遠之就是在靠近地獄。
可是那時的他並不知道,他會愛溫何夕愛到失去理智,忘掉自我。
愛到……沒有他會死。
「好了沒有?」溫何夕有點不耐煩。
結痂的地方都已經塗過藥,指腹在光滑無痂的地方蹭了蹭,「沒有,還差一點。」
韓曉很不擅長說謊,如果溫何夕面對著他就能看見他緊張不安的視線在飄忽不定,嘴唇不自覺地微抿了一下。
在溫何夕忍耐力到達極限的邊緣,韓曉放下了手:「好了。」
「好了就滾出去。」
「哦。」韓曉乖乖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