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再死千百回也忘不掉。
他将手摊开,呈给她看:“本官曾养一只白兔,每日悉心照料,爱护有加,不料有一日它竟打翻烛台烧伤了我。你看,这块疤就是它背叛我的证据。”
梁佩秋的心一阵一阵地缩紧,嗓子里似乎卡了东西,让她难以声。她极其艰涩地开口问道:“那……那白兔怎会突然性情大变?”
“谁知道呢,兴许她看到了更好更想要的东西,急着去攀上那高枝。”
“不,也许它被咬伤了,疼痛使然,不是故意想打翻烛台的。”
“是吗?”
梁佩秋点头,由着本心说道:“大人,我幼年也曾养过白兔,兔子若非逼得急了狠了,一般不会咬人。”
周齐光挑眉:“那看来是我的错了,我误会了它。”
梁佩秋好奇:“后来呢?小白兔如何了?”
周齐光收回手,淡淡一笑:“笼子里豢养长大的,哪来野生捕猎的能力?早晚一死罢了。”
梁佩秋还要说什么,周齐光已然转了话头。
“说说这位徐稚柳吧,本官倒对他有点兴趣,不如你和我多讲讲他的事儿?你们之间可是相熟?曾经是何关系?他突然暴毙,你作何感想?且一一说来,本官要听真话。”
不是“想”,而是“要”,这位新上任的县令,表面看似温和有礼,稍微给点甜头,就让你忘乎所以,以为他人情练达好交往,实际上捏着一把尺,分毫不差地裁量着官身与白身之间的分寸。
越是温和的皮囊,刀子越软。
软刀子扎进死穴,想抽也抽不离。
只能硬着头皮往下接。
梁佩秋午后来县衙送审批文书,直到暮色四合才离去。入了夏雨讯频繁,出门时匆忙没有带伞,车驾还在外头。
周齐光没叫人相送,她只能冒雨穿过院子。
不知为何,她脚步有些急,走得踉跄,经过回廊亭一处石阶时,鞋底打滑,整个人失去重心往前倾倒。她不想再来一回再承受这么一个下午,下意识抱紧文书,另一手慌忙寻找支撑,混乱中抓住一丛月季花。
月季带刺,扎得满手血。
她忍痛呻吟着,没有撒手,等稳住了下半身才去看,血珠子四溅,染红了袖摆。
她小心看了看周围,见没人注意梁大东家险些摔个狗吃屎的笑话,微微松口气,抚了抚阴雨天酸痛的下肢。
再次起身时,她咬牙搂紧文书,瘸着腿快步向前奔去。
连天雨幕中,孱弱纤细的身影越走越远。
她一直没有回头,是以没现身后的雕花轩窗大开着,宝蓝宽袖下不知不觉攥紧的手缓缓松开,垂落于身旁。
这种性质的盘问,不可能问到任何有用的信息,徐稚柳无比清楚这一点,可当她提起他的名字时,他又忍不住想要从细微处窥探更多从前没有现的点,或是在某种情愫催导下让他忽略的点,譬如她的深藏不露,她的心狠手辣。
然而,即便他将自己当成一个判官,也不能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她有表露这些点。
非但没有,失望之下,他还无比清醒地认识到,她对于曾经那段记忆的深刻。
这个世上会有一个人,一个年仅不足二十的女子,逢场作戏到记住两年前每一个晴天、雨天和雪天生的故事吗?
会吗?
这不是说书人日日在市井传唱的话本子,而是他和她切切实实经历的故事。
如果梁佩秋是这样一个滴水不漏的人,那么潜龙在渊,随云上天终有时,又何须踩着他的尸体计较一个死人的过去?
徐稚柳无从解释这一点。
当然,或许他冷静下来想一想,就会记起她有写手札的习惯。
那还是跟他学的,早年读书识字,总是记了忘忘了记,于夫子就叫他们和徐稚柳学习,多写札记。所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就是这个道理,有许多次早课午课后,她看见他拿着手抄的本子在河边一边走一边背诵什么,间或吃两口早已干硬的馒头,那时除了看到他的勤勉好学,她体会更多的却是他的不易。
外人眼中的天资聪颖,才学过人,何尝不需要足够的努力?
她那时懒惰,未曾坚持下来,直到入了安庆窑和王瑜学瓷,这一行实在精深晦涩,不单要多练,写也是一项脑子活,光是釉色的配比,每一次试验后的呈色都需要一一记录,不断调试,既要考验烂笔头,还要考验细心和耐心,慢慢地她开始养成写札记的习惯。
和徐稚柳重逢后,所有深藏于心的少女情思,都变作了文字。也幸好有这些文字,梁佩秋的思念有了泄的出口。
这一晚,她是抱着厚厚一本札记入睡的。
不久,安十九回到景德镇。
梁佩秋为他接风洗尘,特地包圆江水楼一整层楼,邀三窑九会干事们作陪,又请来戏班子大唱特唱,给了安十九足够大的排面。
安十九自然高兴。离了那片跪着做人的皇城,他怎样都高兴,揽着梁佩秋的肩开怀畅饮,可谓宾主尽欢。
不巧,当日吴寅休沐,邀了徐稚柳去江水楼试新菜,顺道庆祝他涅盘重生,浴血归来。
吴嘉听说后也要一起过来。吴寅本不同意,被她闹得半宿没睡,最后不得不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