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真是奇怪极了。瑟凡一向就跟小动物特别投缘,两个人住在一块儿以后,尼尔心想瑟凡既然喜欢,于是就试着买了些小动物回来养。
结果,就像是魔鬼的诅咒——那些小东西没有一个能活过两个月。说死就突然死,完全没有预兆。
搞得尼尔也不敢再养小动物,转而买了只拳师狗回来。后来养是养活了,可奇怪的是,那狗小时候跟瑟凡还满投缘,长大了之后,却成天只知道黏着尼尔到处跑。
终于,瑟凡实在受不了尼尔每天被那只狗舔得满身口水,硬是把狗送给了别人。
小贝是他们养的第二只狗。同样,走的是前面那只狗的老路线。
也有可能,狗真的通人性。
小时候不懂事,全凭着感觉走,天天巴结着瑟凡主人。
等到长大了,牠们发现,虽然瑟凡主人的样子很强势,好像什么都是他说了算,可实际上,尼尔主人才是比较受宠的那一方。尤其在家里头,瑟凡主人说什么做什么都是绕着尼尔主人打转。于是,牠们翘起尾巴,转移阵营。
不过,像刚才那样的事,如果再多来个几次,小贝在这个家里的前途就堪忧了。
等到瑟凡淋浴出来,已经换上了一身西装。而尼尔除了喂饱小贝之外,也准备好了两份早餐放在桌上。
瑟凡过来后,两人就开始共进早餐。
期间,瑟凡注意到尼尔还是穿着睡袍,没有要换衣服的打算,便问:「今天你又没事?」
「没事。」尼尔笑笑。
这是瑟凡至今依然不能理解的地方。
当初尼尔念的也是法学院,他的学识能力什么的完全都令人毋庸置疑。毕业后,他先是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挂了牌,但却是兼职的,有案子他才去上班。
就在两年前,他跟「幸福时光」的那位阿姨老板商议好,合伙从银行贷了款,然后扩大甜点店的经营。
由于策略定的好,发展得相当不错。到目前为止,仅在本市就开设了五家分店,并有继续扩张的趋势。
所以说,现在的尼尔算是个小老板,有需要时才去店里头看看,平时一些琐事都交给阿姨处理。如果事务所那边也没有活儿给他干,那么他就真是悠闲得冒泡了。
一个法学院毕业的学生跑去做生意,瑟凡当然有些想不通,但也不加以干涉,只要那是尼尔想做的事。
再说到瑟凡自己,由于他的志愿是法官,所以工作得非常勤奋。跟尼尔的「游手好闲」相比,真是一个天一个地。
不过,他们都很满意如今这样的生活状态,相处起来也就格外融洽。
早餐还没有吃完,瑟凡的手机响了。他接完电话,看着投来目光的尼尔,叹了口气。
「看来今天得跷班了。」
尼尔眼睛一亮:「有任务?」
瑟凡点头,郁闷地捋了捋头发。
其实特工这种工作,需要出动的次数本来就不多。一个月也未必有一次。而需要在白天进行的,更是少之又少。
也因此,他的正职工作不会受到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