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芝抹了把汗,“他还杀别的人,我有证据。”
罗昌海心里一动,“他还杀了谁?”
明芝连滚带爬地坐起,背上疼得跟火撩一样,连带着肩膀腹部都痛。罗昌海看在眼里,知道她有意拖延时间,但并不放在心上,一个小女人,还能逃过他的掌心。
明芝揉了一会腰,突然抬起头,“谁来了?”
罗昌海没听到脚步声,但也说不定有谁出来多管闲事,毕竟明芝也是重点照顾对象之一。他打开门,往外面探头看去。
明芝装了弹簧似地跳起来。她抓住门,狠狠地推上去,把罗昌海的头夹住,同时抬起脚,一下两下三下……拼命地踢向他的软裆。
罗昌海倒没防她还有这下,眼冒金星之余痛得五脏六腑都在抽。他大吼一声,硬是推开门,反身一拳砸在明芝的腹上。
明芝又是一阵腾云驾雾,整个人飞撞到墙上才停止。
喉咙口有什么冲上来,她一张嘴,喷出一大口血雾。
她觉得自己的肋骨大概全都断了,所以才会这么疼,所谓拆骨,无非如此。
但事情还没结束,罗昌海红了眼,恶狠狠地再次扑过来。
明芝抓起身边的椅子,把所有的不甘心都集中在这一击。
在罗昌海挥下拳头的同时,她也同时挥出椅子。
在木片乱飞的同时,明芝呼出一口气倒在地上,她是真的累了。
门终于开了,外面有人进来,“啊呀老罗你玩得太过。”那人过来搭明芝的脉,“糟了,要是死了我没法交待。老罗啊,你跟徐老九都是我兄弟,你也不能让我太为难。”
明芝被人抱了起来。
即使受了这么重的伤,她始终没晕,清清楚楚知道自己被抬上车,被送去医院。
午夜,护士去拿药,躺在病床上的血人挪开氧气罩,拔掉针头,艰难地爬下床,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明芝踉踉跄跄走在夜色里。
她没有去处,生她养她的家不能回;沈凤书那里,她好不容易才不亏不欠;而徐仲九,她现在还不能想。
她浑身上下都痛,腹部更甚,一阵阵热流淌下来。但比起死,她更怕回到那里。
她想她是宁可去死的,反正什么也没有了,死不足惜。
家里的佣人吵架时经常说“黄浦江没装盖子,你去跳啊”,现在她正朝那里去。哪怕是用爬,她也会爬到。
要是还有钱吃点东西就好了。
餐馆虽然已经打烊,霓虹灯却仍在闪烁。明芝记得自己和父亲在这里吃过饭,两菜一汤,汤是腌笃鲜,菜是鸡头米炒虾仁和清蒸鲥鱼。父亲平时对她不苟言笑,但菜上来的时候却亲自动手,给她舀了一大勺虾仁。
虾仁是河虾剥的,清淡鲜美。
她大大地咽了一口口水。她属于不馋的人,就算小孩子时忍不住,经过十几年的教养,早就懂得在餐桌上不可以总挟一盆菜,也不会多吃。
季家的厨师很会做菜,哪怕普通的炒时蔬也比外头的好吃。大师傅自称是他加的盐恰到好处,不多不少,刚好吊出蔬菜本身的鲜头。
明芝想到初春时分的蔬菜,忍不住又直冒口水。她刚吃素的时候每天都觉得没吃饱,要偷偷在外面买素点心吃,但时间一长就习惯了。清明前的马兰头、荠菜、枸杞藤,样样都好吃,拌香干,再淋点麻油,香喷喷的。
不过女子的胃口总是小,她就不明白徐仲九怎么能吃那么多而不撑着。
明芝心口一痛,她现在还不能想他,一想就没有力气。
舞厅刚刚散场,红男绿女嘻嘻哈哈涌出来,上各自的车。
有人轻轻哼唱,“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我的心也碎,……我的肠已断,我就只能去闯祸……我不管天有多高,更不管地有多厚……只要有你伴着我,我的命便为你而活……”
明芝被他们挡住路,半蹲在路边,此刻听到这熟悉的歌曲,不由抬起头去看唱歌的人。那是位年轻的小姐,声音清脆娇柔,穿着条时髦的跳舞裙,她转了个圈,侧头问身边的男人,“要是我真的闯了祸,你会怎么样?”
男人搂住她,在她耳边轻声说了句话。年轻的小姐哈哈笑起来,摇晃着他的胳膊,“詹森,我实话告诉你,昨天我告诉你妹妹,我正在和你交往。她说要告诉你们的母亲,我算不算闯祸?”
明芝记得,这年轻的小姐姓胡,她家里开家杂货店,经常跟在百货公司家的小公主旁边。原来经过那么多事,时间才过去两年,胡小姐还没找到合适的婚姻对象。
詹森仿佛生气了,不耐烦地拉开车门自顾自上车。胡小姐生气地直跺脚,但夜已深,实在不是大发娇嗔的好时机,她还是跟着他走。
明芝刚要站起来,另一批人涌出来。看见其中的一个,她连忙蹲回去,把脸埋在膝盖里,免得被那人发现。
“哪里来的小瘪三,滚!好狗不挡道。”
“火气别大,又不是小年轻,少动无名火。”那人温言细语哄着男人走了。
看着他们的背景,明芝很佩服她,短短一年她卷土重来,看样子已经有了新的人。作为亲母女,明芝丝毫没遗传到她的本事。
旗袍的衣角拂过明芝的手,那人放下两块大洋,“去找个大夫看看。”
她说完就走,明芝拿起钱,感觉到身边的虎视眈眈,那是常年驻扎在那的乞丐们。
明芝缓缓站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血,目光到处,他们收回视线。
死之前,要吃点东西。
有了钱,明芝更是大大咽了一口口水。她觉得冷,和很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