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都市的一角,一栋偌大的建筑物,却没人看得见这个建筑,屋内,昏h的欧式吊灯,照耀诺大的客厅,一个男子,年轻的男子,至少从外表上看来是如此,但眼中的沧桑让人猜不出他的年纪。
那是在他刚买下这间建筑物时所发生的事,那时的他,总会静静的坐在海边,在这个都市的角落,靠海的地方,当时总会有一个中年人,戴着一个nv生项链,随後亲吻项链,跳入海中,像是一种仪式一样。
他曾听镇上的人说,这中年人有潜水执照,且多年来在这片海域打捞过无数具的无名屍,是附近一位挺出名的人,但没有人知道为甚麽他总会在这海角潜水。
日复一日,他渐渐对这个人觉得好奇,一次的意外,使他救了这名中年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向这中年人探听为何做这样子的行为。
中年人娓娓道出一段过往:「大约在五年前,我的妻子在这里过世,当时如同往常一样,我开往回家的路上,回去时,我与妻子在电话中争吵,当时的讯息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在争吵後,她跑到了海边,随後发生了一场灾难,一场突如其来的海啸。多日後,我与救难队在海边的废墟中找到她的手机,手机的最後两则讯息是你现在安全吗?我想通了,我想你了。海啸来了,好可怕。这海啸带走的是我的一切,但我相信,她还活着,人si了至少要见屍t。」对中年人来说,每一次进入海中,彷佛是进入另一个世界,一个连接着生si的灰se地带,在那,可以听见每一位失踪者失踪前的呢喃,也彷佛可以感受到妻子还在身边,而自己则是一步步向她靠近。
他淡淡听着中年人说着他与太太之间的故事,说彼此是怎麽相遇的,说彼此是怎麽过这些年的,说彼此生活间的甜蜜、争吵,也还记得那人的味道,那人笑的弧度,那人的一切,彷佛时间还停留在中年人太太还活着的时光。但,正是因为这样,才更显悲剧。那日之後,他常常陪着中年人在这片海边,但日子不久,他得知一个消息,中年人得到了慢x潜水夫病。
一日,他习惯x的在这海湾等中年人,那日他与中年人约好了,要下潜,这附近的海域彼此都很熟,於是他与中年人便潜下了水,随着水深从5米、10米、20米最後来到了接近30米,在下去yan光便照耀不到的地方,他与中年人,在这片海域,仍试图寻找着中年人太太的消息,毕竟,人si要见屍。
在潜水过程中,他忽然被一阵奇怪的漩涡给向上卷去,奇异的是,在当下他试图呼叫中年人,但中年人却没有任何反应,呆呆的停在原地,好像在看些甚麽,等他浮出海面後,他试图往下潜,但情况却不允许,他只好静静的等待中年人上岸。
等中年人起来後,只见中年人哭了,他好奇的问道:「你刚刚在海中发生甚麽事?怎麽愣在那。」「我刚刚看见了她。」说完後,中年人拿出一个戒指,戒指上刻印着一个名字。「你太太?她跟你说甚麽?」「在你消失後,我便因为缺氧,晕了过去,在迷离中,我好像看见了她,她说:康迪尔,你的身t状况不那麽好了,我一直在这片海中看着你,却没办法跟你讲话,那天我很抱歉,我不应该跟你争吵,你要代替我,好好看看这片大海,我会在海边陪着你的,别再下潜了我试图去抓住她,但是她却在我手中流逝,我真的好想再见她一面。」「之後呢?」「我被一gu奇怪的浪卷了上来」「我们再试试看。」「不必了,她说会在海边看着我,我不该让她担心。」那日,他与中年人坐在海边,在岸边烤着火,几瓶酒下肚,jg神有些迷离,在迷离之际,他看见从海边上,有一个半透明的人影从海中走近,一个个的脚印,靠近岸旁。本来强撑着jg神,却在此时睡着了。
次日一早,他只看中年人在抱着一件衣服,眼眶红肿,看着海边,在那之後,中年人不再潜水,却在这海角开起了一间民宿,闲暇时,总会望着海边。有些人或许就算是见鬼,也想再见上一面。
在都市的一角,一栋偌大的建筑物,却没人看得见这个建筑。屋内,昏h的欧式吊灯,照耀偌大的客厅,一个男子、年轻的男子,至少从外表上看来是如此,但眼中的沧桑让人猜不出他的年纪。
他整理了档案,书架中掉下一本书,一本他绝对不会想再。的,是关於哈德兰森与他的朋友们在进入鬼屋前所发生的事,故事中的哈德兰森与他的朋友,在稻草园中恶整一个稻草人,随後稻草人复活将他们猎杀的故事,有一个朋友因此si去,而哈德兰森与他的朋友最後逃进那间鬼屋。
次日,晨,他敲了敲她的房门,但无人回应,他想了想後,决定不理会,随後电视cha拨着一则新闻,新闻内容是关於一名旅人於早晨被人发现以极其残酷的方式杀害,屍t像是被人给串起来般,活脱脱像是一个稻草人,旁边还有一个稻草人,稻草人的手穿过旅人的x膛。
随着日落,她简单的做完杂事,静静的在房间内,是关於哈德兰森与他的朋友在鬼屋内,遭一名奇怪的nv子追杀,那nv子有着一张诡异的脸孔,手拿着一把弯刀,那把弯刀是拿来刨下人的脸。且nv子以一种奇特的方式在长廊走着,最後哈德兰森与他的朋友躲过了nv子的追杀,但其中一名朋友却断了一只胳膊,随後哈德兰森与他的朋友到了楼上。
於当天晚上,他,听见了奇怪的声音,走下楼的他,看见一个诡异的nv子手拿一把弯刀,在房子内,查觉到异样的他,与其搏斗起来,但在搏斗的过程中,他断了一只手,并被拉进了书的世界。
那晚,她并没有发现奇怪的地方,於是继续着书籍,,哈德兰森与他的朋友逃过了追踪,在这房子的某个房间躲了起来。此刻,他的朋友却看见了一个落地镜,刹那间,一只骷髅手从镜子中穿出,勒住了朋友的脖子,随後想从房间内厕所拿东西救朋友的哈德兰森遇见了一个腐烂的男人。被拉入书中的他,试图与外边g0u通,却无果,他狼狈得躲进了一间房间,在躲藏的过程他遇见了一个自称困在书中的男子。他与那男子,随後在房间里遇见了骷髅手,手勒住了他的脖子,而那男子则是跑进厕所,随後一声惨叫从厕所传出。
次日一早,她觉得有些疲惫,在完,她下了楼,只看见房子内一片狼藉,像是与人搏斗一般。奇怪的是,地板g写着一个求救文字和一只断了的胳膊,这场景使她觉得有些奇怪,随後她上楼敲了他的房门,却没人回应,随後她打开了房间,地上写着几个字,她瞬间觉得不妙,她起身正要回房间时,一个烂了半张脸的男子,手拿着电锯,朝她扑来,险险的闪过後,她冲回房间,打算拿那本书。
在书中的他,在被勒昏前写了几个字,随後他昏了过去,在醒时已被人绑在椅上,而绑他的是那男人,那男人说他叫哈德兰森。他与那男子攀谈起来,在那男子靠近时他很小心的偷了一只笔,并留了一些标记,试图传给外面的人。
跑回房间的她,快速的翻到了最後一章,在章节最後有一章图,哈德兰森最後疯了,把他朋友给杀了,然後自己也上吊自杀。她遵从他留下的标记,然後拿出一只笔,y生生窜改了结局,在写完刹那,那烂了半张脸的电锯男也赶到,仅仅一瞬,她感觉到头颅在空中翻转着,然後落地。
醒来後,她看见他,并且拉着他,语无l次的哭了起来,随後他把书收了起来,不再去翻阅,她好奇的问了问他:「你最後怎麽出来的?还有我明明已经被断了头?」「最後一章,你把我救出来後,我把故事用笔大幅度的改了,改完後,我把你重新拉入书中,强迫书重来。」「你带着一个屍t重新?」「嗯,我把你的手放在书上,象徵你也有在看。」「原来如此。」接着,他拿出一只笔,笔上有一个签名——哈德兰森。是的主角,同时也是一位大文豪,他以自己为本名所写的这本书,在许多年前很轰动,但,家最後疑似因为没有灵感後疯了。在疯之後的某天,他的家人发现他陈屍在房内,脖子被刻有他名字的钢笔给穿过。
静静的她与他再次翻看着书。「我想了想,当初那位怎麽有办法写出这具有魔力的书。你看看这个。」他将书给了她看。
书的某页底下写着,现实即是书,书即是现实,我在书写的同时,故事也在发生,这几个字以不同的笔se所写,并非印刷。随後他又从书中拨离了几页手稿,恰恰好是故事中鬼怪的原型,他想了想,这一份大概是真实的初本。随後他将书摆了回去,连同那只钢笔,文字总是有一种令人难以相信的魔力。
在都市的一角,一栋偌大的建筑物,却没人看得见这个建筑。屋内,昏h的欧式吊灯,照耀偌大的客厅,一个男子、年轻的男子,至少从外表上看来是如此,但眼中的沧桑让人猜不出他的年纪。
他缓缓的起了身,伸了个懒腰,整理了数小时的档案,他想了想今早发生的事,以及一件很久之前的案子。今早,他与她因为某些理念上的不同而争执,起因其实很简单,就是关於食物上的浪费。习惯x每天帮他做三餐的她,以及不按时吃食物的他,在这件事上争吵,在争吵时,他所引起的灵力将档案室的书给弄倒了,在重新整理时,他翻到了一个档案。
城市总有繁华以及破败的一面,那日,他走往城市的角落,穿越一条条灯火通明的街道,他看着街旁屋内的人,正是晚餐时间,飘散着食物的香气,仿佛整个城市都充斥着这样的气味。在拐进某条街後,进入他眼中的则是在贫穷线下挣扎的人们,昏h的路灯,一闪一闪的亮着,他看见的人,无一不是骨瘦如柴的样子。
他往街的深处走,然後在一个残破不堪的铁皮屋停下了脚步,他敲了门後,进入了屋内,他看见了委托人所说的那人,应该说他不算是人。眼前的他是一个鼠头人身的生物,他静静的坐着,将收在口袋中的报纸递给了那生物,报纸的内容写着有多个餐厅以及富豪家遭囓齿动物入侵,并且大多是在用餐时间,甚至有民众遭到咬伤。那生物缓缓地看着街道,接着一瞬间无数的老鼠从小巷子中跑向了屋子,接着於这条街中的人都从屋内走出。
他看着这些老鼠以及那些被视为过街老鼠的人们,拿着一包包的食物,那些食物都仅仅被人咬过一口後就丢了,在这个本就是脏乱不堪,飘散着臭味的地方。这些食物虽是这些人赖以维生的食物,却也造成了他们的困扰,随着那些人抛弃的食物越来越多,这条街上到处都可见因那些食物而引起的蝇虫。「这些,仅仅是他们所浪费的十分之一,你永远不知道我们多麽渴望有人能够烹煮一顿正常的食粮,而对他们来说这食粮的取得太过容易了,他们不懂珍惜。」「我知道了,一晚,就一晚。这晚後,你离开这里。」「我知道了。」那晚,贫穷线下的所有後街百姓,走往了城市富有的一端发起了暴动,无数的老鼠、流浪生物,都跑进了城镇所有浪费食物的地方。接着那生物出现在大家眼中,双手所指的地方便有成千上百的老鼠涌入,无数间餐厅的人们被咬伤,甚至有人被啃食,当然那些人无一不是不浪费食物之人。尖锐的牙穿过了脆弱的皮肤,然後本是微弱的爪子,却将那些人的眼给挖了出来,接着开始啃食起来,咬断了筋骨啃食血r0u、只剩下一副副的枯骨,遗留在一间间餐厅及富豪家中。
午夜时分,他待在城市的一栋高楼,冷冷地看着一切,次日报纸报导着这件奇怪的事,那些贫穷线下的人最後遭到了警方的镇压,然後那些老鼠们在sao动後便消失。「喂,这件事情是你惹出来的吧。」「不是,这是定律,一种物极必反的定律。」「这次的事情,上头不满,你自己最近小心些。」「那是你的上头,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委托永远不可能双赢。」「唉,真是的。」那件事过後不过短短的几个月,人们就忘记来自後街的反扑,依然是如此做。
他将那个档案收在口袋後,来到了餐厅,他看着仍有些生气的她,开口道:「我知道了,以後我会事先告诉你我有没有要吃,不会再让你白煮了,作为道歉,我说个故事给你听吧。」「我接受你的道歉,是甚麽样的事。」他缓缓的说了这个故事,以及最後那个鼠头人身生物的下场,那件事不久後,特警部队,在一处地方施放毒药,将那生物给杀了。据说在si前,那生物啃食的依然是从富人家所不要的残渣
在都市的一角,一栋偌大的建筑物,却没人看得见这个建筑。屋内,昏h的欧式吊灯,照耀偌大的客厅,一个年轻男子,至少从外表上看来是如此,但眼中的沧桑让人猜不出他的年纪。
她看着坐在窗边的他,她在这里也已经待了不少年,她是一个管家,至於当初聘请的原因,也是因为一件事请参考既视感,她的老板具有奇怪的能力,且在这看不见的房子里处理各类型能引起他注意的案子。
每天早上,他总会悠闲地喝着一杯手磨制的咖啡,约莫中午时,他会将一些案子归档,然後像个老头般坐在椅子上,望着海边,或者是出门处理各类型的案子。而她则是打扫了房子,帮忙接电话并且初步了解案子,这些能打进来的电话也十分特别,没有一定能力是打不进来的。「喂,您好,如果有任何委托,请留下连络电话及案子缘由。」
「阿妮丝,我是强森杰斯特,他出门了吗?」
「老板还在家中,还没出门。」
「那,你帮我提醒他,今天要记得去祭拜。」
「我知道,只是我犯懒,等等出门」他夺走她的电话,并如此说道。
「哦哦,我以为你忘了呢!」电话另一头的强森杰斯特,声音有几分的开心。
「不会,我怎麽可能忘记?」她很少听见她老板露出如此的笑颜。
「那,老地方见。」
挂下了电话,他简单披了件衣服准备出门,而她有些讶异地看着他,然後看了看日期。呀,她少算了一个礼拜,对,今天是祭拜的日子。她帮他挑了件衣服。「阿妮丝,我晚一些就回来了。」
「嗯,老板,你就好好去见见老朋友。」
「我会的,这里就麻烦你了。」在老板出门後,紧接着打扫房间的她,无意间翻到了一个档案,斑驳且残破的页面,她停下了手边的动作好奇地翻阅起来。档案书背上写着se三个斗大的字,然後外面用红se的便条纸将它盖住。
她翻了翻档案,突然,一张黑白照片从里边滑落,照片上一个看起来约莫七旬的老人,以及身旁站立着几个年轻人的合照。中评论道,康熙帝是多喜欢西洋乐器。
那是我在上海时所处理的一个案件,这一件事是在清末民初时发生的,当时大多人从国外游学回来,回来时总会带些於游学地买回来的物品,西洋乐器就是在当时大量流入中国,我在当时有阵子也很喜欢西洋乐曲,常常会在一些歌舞厅留恋。
那时有一位很厉害的乐师,他jg通西洋的各类乐曲,可惜怀才不遇,我於他是很偶然的在某个歌舞厅认识的,当时的我刚忙完另一件棘手的案子,因为有些年纪,这样的事情渐渐使我有些负担不了,於是在当时有时消沉时我会来到上海的某间歌舞厅,纾解心情。
我还记得节的咒便可以将他们b退。」
「你过奖了,如果是你出手,刚刚那些声音来源者,大概会被灭掉在此地吧。」
「哈哈哈,是的你没猜错。」nv人在说完话後ch0u出不知从何处ch0u出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