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恋爱蚕食我如地网天罗(9)
油麻地,植物园,三百呎狭小茶餐厅,地板十多年未变化的仿古花砖,同一对明显见老的眼熟夫妇。
丰霆没想到沈宝寅心心念念要带他来吃的,是他十几岁,第一次见到沈宝寅时候,请沈宝寅吃过的一家餐厅。
廉价,吵闹,荤腥。
似乎哪样条件都是现在的沈宝寅无法忍受。
但沈宝寅却说:“其实味道还不错,我从前念书时一个月要来吃一次,后来在澳洲,很想吃的时候自己也做过几次。”吐了吐舌头,他做出一个不想回忆的表情,“我大概真的没有做饭天分,浪费很多食物。”
丰霆的目光复杂,望着沈宝寅不说话。
对面微笑着的男孩子,一身米白色运动装,瘦瘦高高,雪白青葱面容,仿佛真是个无忧无虑学生哥。
他从未想到,沈宝寅会把同他见第一面记得这么深,甚至常常追忆,就算是在关系很差的那几年,沈宝寅回忆起来,也还是说,很想念这个味道。
就好像,从头到尾,都把丰霆很珍惜地放在心里。
丰霆突然想起来,沈宝寅当年刚回香港的一个夜里,他忍住嫉妒和不甘,送沈宝寅去温莎皇宫救米荷。那时在车上,他仗着沈宝寅无法逃跑,借酒壮胆,要求沈宝寅不准讨厌他。沈宝寅对他说,并不讨厌他。
他听到时心里极高兴,其实直到现在都未曾信过那句话,他只是甘愿被哄骗。现在后知后觉才醒悟,沈宝寅对他说过百句假话,但那句是真。
沈宝寅这个人爱憎分明,如果真的那么恨他,一定做不到一边厌恶他,一边坐在这里吃他曾经请沈宝寅吃的廉价套餐。
丰霆的沉默,只因他突然懂得,在十五岁时,他的背叛对十岁的沈宝寅来说,意味着什么。
尽管他也是无知的那个,但无意中,他确实毁掉了沈宝寅心目中那个完美的丰霆。
那个一心被沈宝寅崇拜爱慕的丰霆。
丰霆不知道怎样形容此刻感受,他简直有些嫉妒十几岁的自己,那个对沈宝寅百般忍耐实则不屑一顾的自己。甚至于怨恨。
为什么抱他抱得那么少,为什么不肯对他多笑一笑,拉一拉他的手,为什么会让他受伤,为什么对他那么冷漠?你根本不知道你以后多钟爱他,以至于事到如今想起任何一段过往,都觉得亏欠他这样多。
沈宝寅见丰霆神色异常,突然感到别扭,小声说:“你是不是已经忘记带我来过这里。”
丰霆顿了顿,温声说:“当时你吃不完,剩下的全是我替你吃掉。”
沈宝寅眼睛亮,不好意思地说:“现在我已经可以吃完一整份套餐。”
丰霆觉得自己的语气温柔得近乎诱哄:“好厉害。”
老板很快送上餐品,扎实一大碗,冒着滚滚热气。
同样一张桌,同样两个人,同样一份餐。
仿佛时光轮转,又好像什么也未曾改变。
大概是沈宝寅今日笑容和煦恬淡,没有往常拒人千里之外,老板头次同他搭话:“今天带了朋友来关顾啊,要不要多拿副碗筷?”
老板的熟稔更证明了沈宝寅是常客,丰霆心情微妙,明明是他带沈宝寅现这家店,时光流转,他倒在老板眼里成为新人。
沈宝寅微笑说:“一碗就够了。”
丰霆懂沈宝寅为什么只要一份餐,他静静为沈宝寅拆去筷子包装,然后熟练地把两只筷子互相摩擦刮掉倒刺,交到沈宝寅手上。
沈宝寅跃跃欲试拿过去,已经夹起一筷子粉条,突然想起了什么,像进行一个餐前仪式,轻轻放下筷子,苦着脸,可怜地望住丰霆说:“阿霆哥哥,我不喜欢这个,好想吐。”
丰霆几乎让他这句“阿霆哥哥”叫得心都化掉,脸上却配合,努力做出露出不耐烦表情,不太成功,一双眼睛笑意盎然。
“只有这个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