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到如今,蛊是楼玉炼制的,人却是李建明杀的。但蛊术杀人,警方会信吗?就算白济信,但这东西它不上了法庭。
更何况,楼玉剽窃李建明的作品,又□□他,倘若扶桑会背后是他,这个姓楼的还通过胀蛊害死了那么多人。这样的人死了又有何辜?
他们不是警察,这件案子,就算警察也无法定李建明的罪。
曲凌只想找出给方小聪替身蛊的幕后黑手。现在他们却走进死胡同,楼玉死了,所有线索戛然而止。
这几日,桑晓继续干着日薪超过四位数的助理活儿,亲眼看见公司几名中层坐在董事长面前,战战兢兢地作报告。
曲凌年轻,并不气盛。对于管理这个庞大的商业机器,他不会动辄发怒,也不会将情绪带到工作中来。但对于细节,他会琢磨到更细。这一点,恰恰对下属来说是巨大压力。
因为这意味着,下属需要准备得更加详细,犯错的机会也会增多。
所以,曲凌真的很不爽。只是他派人暗中调查,却没什么消息。楼家已经办完丧事,楼玉的尸体也火化了。
前几日,曲凌暗中派的人悄悄替李建明挡了好几拨楼家的骚扰。
“据多方求证,《夜幕下的恋人》确实为楼玉室友李建明创作。一直被誉为创作天才的歌星楼玉,死后被指剽窃他人作品……”
桑晓从手机微博界面抬头,刚查完“塌房”这个词,他惊叹道:“现在网上都在骂他。”
当红歌手突然暴毙,狗仔们穷追不舍,很快就查到李建明身上,除了“欲蛊”这些事,其他剽窃□□的事全都爆了出来。
网上骂声一片,就连楼玉的粉丝也有不少脱粉回踩的。桑晓算是见识到人心有多善变,不久前还在对偶像歌功颂德的那些人,转过身就成了机关枪突突突不断扫射。
一代顶流瞬间成为乐坛的老鼠屎。
不过,这姓楼的也算罪有应得了。
“别再玩了,下车。”曲凌提醒身边还津津有味刷微博的“男伴”。
桑晓放下手机,望着车窗外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倍感无聊地道:“其实,这种地方你可以自己来。”
今天临下班前,曲凌特地叫住他,要他陪着出席今晚的慈善晚会。但这种场合,他宁愿回家照顾自己房里那群“小可爱”。
曲凌特地看了他一眼,“你是我的助理,当然要跟我来。”
这话说得理所当然。桑晓也没办法反驳,毕竟自己还靠这位发工资。只是他没想过,连孙伟豪这样级别的秘书都不用陪同,为何单单要他这个只会冲咖啡助理参加?
曲凌当然有自己的私心。
上次“cherrykiss”后,他还没携“未婚夫”出席任何正式场合。
踏进会场时,曲总比平时放缓步伐。在外人眼中,年轻俊美的总裁与漂亮未婚夫齐齐进场。
曲凌向来是龙京社交圈的焦点,今晚更是成功抢占所有人的注意力。
有人好奇,有人心碎,有人嘲讽……
桑晓看不懂那些人的眼神,想跟曲凌说话的人一拨接一拨,很快,他瞅准时机闪到偏僻角落,乖乖地拿起盘子和叉子,从餐桌了叉了一块奶油蛋糕。
这种场合,曲凌身边永远不缺人,挤到他跟前的,也并非都是想要风花雪月的,更多的大腹便便的中年企业家。桑晓走出南疆也有不少时日,在世纪集团浸淫这些天,他开始懂得,眼前的世界是属于曲凌的。
这个时代所有人口中的“人生赢家”。
他像个过客般注视眼前这些觥筹交错,直到旁边突然跳出来一道男声:“你怎么在这儿?”
桑晓转过头,出现在面前的年轻男人穿着新潮西服,染成浅棕色的短发时尚前卫,他记得这个人。
是上次那场“莱丽魅力夏夜”派对的主办者,《莱丽》杂志老板,也是曲凌的高中同学,名字叫马少锋。
这位同是富二代的马少爷带着几分戏谑,笑道:“曲凌可是香饽饽,你不看紧点,转过头可被别人抢了。”
桑晓听得懂对方的调侃,他只是摇了摇头,不予置评。
这反应让这位马少爷有些意外。他瞅着漂亮青年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愈发好奇:“罗桑晓,是叫这个名儿吧?我不是在跟你开玩笑,曲凌真的很抢手。”
他走到桑晓身边,随手端起路过服务生盘里的红酒,抿了口才缓缓说道:“以前我们读高中时,别说送情书,还有人敢约他去开房的。”
桑晓忍不住看他,马少锋耸了耸肩:“倒追他的一大把,不过他谁也看不上。上回,他带你来,还搞出那么劲爆的新闻,你挺厉害的。”
说起来,马少锋还要感谢罗桑晓,曲凌在派对上跟他那个“cherrykiss”不仅火爆全网,连带着他的杂志都卖脱销了,公司股价也涨了不少。
“我不厉害。”桑晓如实回答。上回曲凌是为了帮他,才有了那个吻。
“反正,我是好心提醒你,要进曲家可不容易,你已经临门一脚了,可千万别把人给看丢了。”马少锋特地拍了下他肩膀,又示意对方往前看。
这一看,倒把桑晓看愣了。
前面在跟曲凌说的人已经换了,不是刚才那位挺着微胖肚子的男人,而是个女人。
一个极其漂亮的女人。
桑晓目光微动,这个女人他认识,是楼玲!
一袭黑色紧身连衣裙,裙摆上缀着星星点点亮片,在水晶灯光熠熠生辉。楼玲并不像前次在警局那样悲愤交加,今晚的她化着精致妆容,长发盘起,只垂落些许在两鬓,今晚的她冷中带着些娇艳,正对着曲凌有说有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