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深知,自己无论怎么打扮,都无法与姜羽衫相提并论。
那种与生俱来的美丽和气质,是她永远无法模仿的。她不止一次想过,怎么自己重生了,没把姜羽衫那张脸换到她身上来?
“我没急。”姜丝丝压下心里的不爽,总感觉姜羽衫这话有点阴阳怪气的味道。
“丝丝,你今天要一个人去相亲吗?要不让羽衫陪着你一起去吧?”王亚梅将早餐端出来,有些不放心道。
她今天白天还要去上班,没法陪着姜丝丝一起去,但让她一个人前去,心里又有些不放心。
就算姜羽衫一个病秧子没什么用,但两个人的话,好歹也能有个照应不是?
“不不不,我自己去就行!”姜丝丝想也没想,连半点犹豫都没有,直接拒绝,“妈你不用担心我,我一个人可以的。”
刚才她都还在嫉妒姜羽衫的容貌,怎么可能会答应让她陪着,那风头还不得都被她给抢走了?
再说,姜羽衫和杜英凡到底还是上辈子的夫妻,而且她上辈子可听说了,两个人夫妻恩爱的很,杜家父母也把她当成眼珠子似的,这要是把她带去,杜英凡直接看上她了可怎么办?
姜丝丝说什么都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
“我就问问呢……你也不用这么激动吧。”王亚梅见她这么坚决的拒绝,也只好妥协,“那先吃早饭了再去。”
“好。”姜丝丝也知道自己刚才表现的有些过于紧张了,稳住心神,坐在餐桌前。
王亚梅在姜丝丝的面前放了一碗满是肉丝的面条,上面还有一个煎蛋。
可是姜羽衫的面前就只有一碗粥,里面至少有一半的水,米也没两粒不说,连个下配的小菜都没有。
“羽衫你身体还没好,得吃清淡点的。”这是王亚梅给她的理由。
“喔。”姜羽衫没啥表情的扒拉了两口粥。
“对了,去海岛要去派出所那边开个介绍信,拿着介绍信才能买票过去,我工作忙,你现在也这么大了,这个事情你就自己去跑吧。”王亚梅想了下又提醒道,心里也想着她快点离开姜家。
上辈子是姜丝丝嫁过去,为了介绍信这个事情,王亚梅没少操心,拉着姜羽衫陪着跑了好几趟才搞定的。
现在换成她要去海岛,就变成让她自己去跑了。
双标的也是够明显的。
“知道了。”姜羽衫倒是不慌,反正有经验了,她自己跑就自己跑,还能省点时间。
“哎呀我跟你说,那个杜英凡是个知青,回来就是为了要考大学的,这要是考上,以后就是大学生,前途不可限量呢!”
王亚梅已经被姜丝丝给洗了脑,现在觉得萧逸山还真就不如杜英凡,下定决心要换掉这门亲事。
“有什么用啊?他这考不考得上还是个问题,要不是为了把姜羽衫那丫头尽早嫁出去,我才看不上他!”姜明德拧着眉头,和王亚梅说话也不需要顾忌什么。
姜羽衫毕竟不是他亲生的女儿,身体又不好,一直养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儿。
现在看她也有这么大了,就想着尽快给她嫁出去,省得一直赖在家里吃白饭。
女人嘛,迟早是要嫁人的!
姜羽衫本来就体弱多病,谁家愿意娶这么个姑娘?
那杜英凡不过就是随便找的,看着勉强还行,知青的身份说出去也好听,免得传出去之后,说他厚此薄彼,他姜明德也是要面子的。
但让姜丝丝嫁一个穷酸知青,那说什么都不行的,那可是他亲女儿,能一样吗?
“话是这么说,可那个萧逸山虽然不过23就当上了营长,看着的确是不错。可你仔细想想,他年纪轻轻就能坐到这个位置上,那任务肯定没少出,这得多危险啊?”
“这要是出任务的时候,不小心出了点意外,我们女儿不就变成寡妇了吗?再说他平常出任务,那时间肯定不短,我们女儿在家不也就跟守活寡一样吗?”
“但跟了杜知青可不一样,他一个读书的,能经常陪着丝丝,两个人待在一起,那不比跟萧逸山在一起日子好过?”
王亚梅说了一连串的话来劝说姜明德,这些也是姜丝丝之前劝过她的话。
姜明德细细一想,觉得似乎……也有点道理。
“可那杜英凡腿还是坏的,这也配不上丝丝啊。”想到杜英凡的那个腿,姜明德又犹豫起来。
“那媒婆说了,杜知青的腿是回城的时候不小心摔坏的,养一段时间就会好了。”王亚梅解释道。
自打77年恢复高考以来,各地的知青都争着抢着回城,就是想参加高考的,杜英凡也跟着大部队回来,人流量太大,他不小心把腿给摔了。
“……媒婆说的,靠谱吗?”姜明德的眉头微蹙。
“当然靠谱了!”王亚梅一脸认真,“而且姜羽衫那丫头,又不是我们亲生的,给她养这么大已经仁至义尽,又给她找了这么好的一段姻缘,这传出去,谁不说我们家句好?”
这句话倒是正好戳中了姜明德的好面儿,原本的那点犹豫也被打消了去。
说句不好听的,姜羽衫又不是他们亲生的,会不会成为寡妇,日子好不好过,和他们又有什么关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