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衣袂翩翩,随风而动,走到哪,都引了一群人侧目。
当然,只论脸的话,本王和燕玖倒也不遑多让,可真正让人在意的是,两人交握在一起的双手,和那份不拘世俗的坦然。
他二人,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也许风慕言之前还心存芥蒂,觉得苏青墨喝下了孟婆汤,是因为恨他。
可这时候,他总该想明白了,苏青墨正是因为爱他,才决意忘了。
只有放下仇恨,才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错身而过时,本王攥住了风慕言的手腕,低声问道:“值吗?”
“谁知道呢。”他吸了口烟,说:“能再见到他,固然喜悦,可想到还会再失去他,又觉得真是折磨。所以我想着,不如这一次,我就陪他去吧。”
他悠悠的吐着烟圈,一派风轻云淡的模样,“总之,他什么时候走,我就什么时候跟着。往生的路上,总得有人跟他做个伴。”
“风慕言,你可想好了。”本王告诫他,“你这辈子罪孽深重,打后几辈子,都很难转世为人了。”
“那正好。”他笑的很深刻,以至于眼角都泛起了细纹,“来世,他若做屠夫,我便做猪狗,他若做猎人,我便做野兽,他若做刀俎,我便做鱼肉。总之,先让我把债还清了。届时老天若是怜我,再许我们一世情缘吧。”
本王犹豫着,松开了手。
我没有告诉他,这千年才修来的缘分,错过这一次,今后怕是不会再有了。
可这前路茫茫,总得有点盼头。
也许在某个桃花开遍的山道上,他不经意间回首,就遇上了多情等候的他。
那将会是一场——永不醒来的潇湘梦。
回过身去,本王看向了等在不远处的燕玖。
只见他面上含笑,一动不动的,看着我来的方向。明明等了一刻钟,却像是等了很久很久。
那一瞬间,本王有些恍惚,觉得他会用这个姿态,等上我一辈子。
走上前去,本王一手抱着猫儿,一手揽过他的肩膀,道:“集市上人又多又杂,别离开我太远。”
“嗯。”他伸出手,就势揽过我的腰身,竟比怀里的猫儿还要服帖。
要不是这性子太反复,本王当真要喜欢到心疼。
转眼,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某日,本王拎着新买的纸笔回到了府上,只见燕玖正坐在花园里,抱着肥猫晒太阳。
他卸下了一身繁重的衣物,只穿了一件精工刺绣的白色华服,领口微敞,露出了一片赛雪的肌肤。他半眯着眼睛,坐在一片红花绿意当中,如同一位超凡世外的散仙,惬意而慵懒。
这转了年,燕玖似乎长高了一些,眉眼也成熟不少,只是回眸一笑间,还是那倾城不变的颜色。
而看向本王的眼神,也越发带了几分道不明的情绪。
从前我觉得他长了一双桃花眼,看谁都像是情根深种,可后来发现,他看我的眼神,其实有些不同。
至于是什么,本王却说不清,道不明。
只见他抱着猫儿,走到了杨柳依依的湖边,看着满目的翠色,道:“日暖春深,景色撩人,朕想着要不要趁机南下,出去玩玩。”
“未尝不可。”本王说:“如今内外无患,国泰民安,皇上大可歇息几日。”
他摸了摸下巴,做沉思状,“可去哪好呢?”
本王想了想,说:“花城不错,听说那儿山明水秀,人杰地灵。不仅有花可以赏,还有美女可以看。而且据说那儿有一口‘天泉’,其水清凛甘冽,酿出来的酒,亦是清香柔润,入口绵。”
“是吗?”燕玖来了兴趣,问道:“不知距离京城,有多远。”
本王估算了一下,道:“驱车前往的话,快一点,七八天。”
“倒不算远。”燕玖笑了笑,道:“那就去花城吧,赏赏花,品品酒,倒也不错。此事,便由皇叔张罗吧。”
“好。”本王答应下来。
关于出游一事,本王其实也有些期待。这身居庙堂,整日明枪暗箭,硝烟弥漫的,本王早就乏了,也想着卸下一身重担,出去走走。
而这事既然由我张罗,那自然要撇下其余臣子,只带上一队护卫,和几个仆从,轻装简行。
可大臣们很不放心,他们总觉得本王意图不轨,想着借机把皇上骗出京城,然后逼宫,于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求皇上三思。
而皇上确实也思了,思前想后,终于说了句:“是了,队伍里还个厨子,中途露营扎寨,总得有个做饭的。”
众大臣:……
几日之后,一切整顿完毕。本王陪燕玖坐上了马车,而前面带路的,是刑部侍郎——姚书云。
我们这两个朝中最大的奸臣,同时陪在皇上身边,估计那帮老臣都要操碎心了。
可他们越是操心,本王就越是舒心,一路游山玩水,骑马射箭,赏花赏人,好不快活。
第三天晚上,众人行至了一片荒野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走了半天也没能走出去,干脆搭了帐篷,生了火,准备凑合一晚。
随来的厨子架起了锅灶,炒了几个小菜,姚书云把抓来的兔子扒了皮,架在篝火上烤了起来,同时将两只大雁仿着叫花鸡的做法,涂上黄泥扔在柴火里面。
不多时,便传来了一阵香气。
燕玖接过一条大雁腿,放在鼻子下闻了闻,说:“好香啊,姚爱卿,朕只知道你会玩,却不知道你还很会吃。”
姚书云笑笑,“皇上谬赞了,只是一些穷人的吃法,实难登上大雅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