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糜竺犹豫不决,刘可直接拿出了一套成品,骏马奔腾。
糜竺看了后爱不释手,立刻就拍板了,要了十套。
不愧是财大气粗的糜家,5000金就这么花出去了。
刘可顺手拿出一面镜子,笑道:
“此物送给子仲兄。”
糜竺拿起来把玩,终于知道了镜子的绝妙之处。
几乎一模一样!
比铜镜好太多了。
不过,传闻这位县令至今未娶妻,该不会是个基儿?
想到此处,糜竺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眼神意味深长:
我懂!我懂!
但是别来找我啊。
“县尊大人,有一事不知当不当讲。”
刘可摆摆手,示意他继续说。
“县尊得此重宝,当心恶了太守。”糜竺告诫道。
有了宝贝自己独吞,当老大的肯定不喜欢这样的小弟。
按理,刘可应该献给太守一套。
不过刘可选择性忘记了,凭什么啊?
那三千稀稀拉拉的府兵,刘可有把握一个冲锋就解决他们。
糜竺的好意还是要领的。
“多谢子仲兄提醒。”
糜竺叹了一口气,熟知人情世故的他,从刘可的神情中,就知道结果。
原本他还想进一步合作,比如提供一些工匠和农田治水专家,现在暂时选择了观望。
“不知子仲兄,是否可以运来一批粮食?”刘可询问道。
“当然可以,不过……”
糜竺欲言又止。他知道,刘可收拢了大量的流民,每天的粮食消耗都是天文数字,这点举手之劳,他还是愿意效劳的。
“子仲兄有何难言之隐,不妨直说。”刘可道。
重头戏来了,是什么事情值得糜竺一出手就是5000金?
之前花钱买玻璃工艺,不过是建立双方的友情。
“在下此次前来拜访,确实有一事相求。”糜竺恭敬地道。
第十四章高顺
糜竺接过刘家仆人送的热茶,点头表示了谢意。随即将茶盏放在一边的茶几上,解释道:
“不瞒您说,我糜家的货物途径东阳,被一股山贼所截,所以特来向县尊大人求援。”
刘可突然有些恼怒,自己的境内有悍匪,竟然没有人上报?
糜家的商队,肯定是配备了顶级的护卫,就这样还被劫持了。
糟糕,自家的商队不会出事了吧。
刘可突然有了一股不祥的预感。
这些该死的乡绅,恐怕就在各处挖坑等自己往里面跳。
糜竺喝了一口茶,不失礼仪地抱拳道:“这批货物价值万金,多为粮草,若是大人寻回,粮草即为酬谢。”
半个时辰之后,糜竺摇摇头从刘府中走了出来,不过看他的表情轻松自在,似乎难办的事情已经解决了。
烦恼丢给了刘可。
刘可不可能放过这次机会,于是,他召集典韦,点齐800兵将,就立刻出发了。
目的地:牛角山。
和黑山不同,牛角山的地形易守难攻。而且,山贼中掌握了弓箭和弩箭,居高临下,很不好对付。
现在,典韦也不过训练出了100名弓箭手。
到了牛角山下,刘可立刻发动攻击。因为山贼分了三处观察点,根本不可能悄无声息地上山。
“砰!”一声巨响。在众山贼惊骇的目光中,他们的寨门四分五裂。
一个高大威武的身影闯了进来,正是充当先锋的典韦。
“官兵来了,官兵来了,快跑啊!”
山贼惊慌失措,如同吓破胆的老鼠,根本没有抵抗的勇气,很快就从后门窜向了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