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不甘心。
但是我朋友说得,又是事实。
我一旦这样做了,总部那边固然可以马上派人过来。
但是因此带来的影响,无法消除。
因此造成的商业损失,最后肯定算到我头上。
这种集团之间的合作,一方违约,赔偿金可是天价。
这可不像上次,我把房子卖了就能还上的。
而且。
我听老一辈人说,一个人只要沾上官司,倒霉的并不是一阵子,而是很长一段时间,都会诲气缠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