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度消化了一下,四两拨千斤地回道:“嗯,可能是跟别人学的吧。我听陆暮西说他有个同门师兄,总是被姑娘甩,一被甩就买醉,一买醉就喝多,一喝多就在大马路上耍酒疯,一耍酒疯……”
“一耍酒疯八头牛都拉不住。”陆暮西非常“凑巧”地推门进来,坐到林度旁边,满脸恨其不争地点评道,“跟他说不谈恋爱什么事儿没有,偏不听,被甩八百回还是不长记性。”
林度满脸正经地听完:“嗯,是有点儿过于,坚韧不拔了。”
文秋:“……”
这两人双簧唱得要不要这么明显?当他傻啊?
文秋一颗心被两人秀得细碎,举手投降道:“干嘛啊,谈恋爱就能欺负单身狗了?你俩有意思吗?”
陆暮西跟林度对视一眼,哈哈笑道:“我们只欺负先挑事儿的。”
———
跟文秋聊了会儿,两人就离开公司去了餐厅。
陆暮西从一坐下就开始目不斜视地点单,而林度,则托着下巴目不斜视地盯着他。
等点完单,陆暮西彻底没事儿干了。他跟桌子干巴巴对视两秒,无可奈何地笑了下,抬起头对上林度的眼睛:“怎么了?”
林度笑得戏谑:“你说呢?拿我照片买醉,我还不能问问了?”
林度不是那种容易害羞的女孩儿,……与其说不容易,不如说她好像没有害羞那根筋。
当年主动表白时就坦然的不行,现在被表白,还是一副风光霁月的模样。
陆暮西好像从来就没从她脸上见到过害羞两个字,他不免有些怀疑自己。
带着怎么也得扳回一城的想法,陆暮西抬了抬下巴,说道:“你问。”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非就是东风压倒了西风,或是东风压倒了西风,反正啊,总有一方要占个上风。不论是亲情,爱情,友情,无能出其右。
林度从陆暮西这短短两个字中莫名嗅到了一丝丝挑战的味道,她轻轻一笑,问道:“照片哪儿来的?”
“翻表白墙存的。”
林度长长“啊”了声,实在想不起来她什么时候提过这张照片的存在:“那张照片应该是我高一时候拍的,那会儿咱们应该不认识,你怎么知道这张照片?”
陆暮西想了想,干脆直接把那张照片翻出来,看了会儿,也笑了:“真忘了,好像谁跟我说了一嘴吧。”
亲眼看到那张在手机里躺了十几年的照片,林度瞬间也不在乎什么东风西风了,她有些失神地问:“你看的时候,心情不好吗?”
陆暮西明显感觉到,刚开始林度还想跟他较劲来着——无论是谁,即便是再怎么无怨无悔的圣贤,在感情中,都是更愿意做占上风的那一个。但问出那句话的瞬间,林度就已经心甘情愿地做了那个“先承认在乎”的人。
可陆暮西并没有丝毫开心,只是轻轻叹口气。
因为他发现,现实中,主动权其实往往掌握在那个“先承认在乎”的人手中。
他被拿捏的死死的,愿意为她轻飘飘一句话立马缴械投降,心甘情愿做那个占下风的人。
陆暮西没正面回答林度的问题,只是懒散地靠在椅背上,笑着说:“林度,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每次一见到你,我就挺高兴的。”
林度也没追问,只是顺着他继续说道:“哪种高兴啊?”
陆暮西想了想,回答道:“小时候第一次见到海的那种高兴。”
他永远忘不了七八岁第一次见到海时的心情。海天一色,日暮黄昏,那种广阔,比天空的视觉效果还要震撼。
早熟的小陆暮西当时很高兴,因为他开心地发现,原来世界也不只是无聊,前面还有很多奇妙美丽,有意思的东西等着他。
只是这些有意思的东西大多都是山水自然,岩浆溶洞。比起难辨真心的人们来说,只有自然才会一览无余地坦露自己。
不用猜测算计,它表现出来的是什么,内里也是什么。
迄今为止,陆暮西觉得有意思的人只有一个。
而那个人,现在正笑靥如花坐在他面前,轻声说:“真神奇,我也是。”
吻
吃饭的时候,林度因为不断垂下来的头发太过闹心,找服务生要了跟皮筋。
正拢头发时,桌面上的手机赫然亮了起来。
低头一看,余斯清三个大字大剌剌在屏幕上跳跃。
“帮我接一下。”林度朝陆暮西点点下巴示意,手上利落扎了个低丸子头。
陆暮西自觉点了接听,朝她递过去。
正当林度麻溜解决头发,伸手去接时,余斯清激动的声音就这么自然而然地传进了两人的耳朵:“林度,赶紧收拾收拾,速来七天!!!!今天来了个超他妈帅的男模!!!超他妈帅!!!!”
那声音不大不小,扩散范围差不多刚好仅限于面前这张桌子,所以,递手机的陆暮西愣了,接手机的林度愣了,一旁端着菜上桌的服务生也愣了。
林度:“……?”
她百口莫辩地跟对面的男朋友面面相觑,旋即放弃,又百口莫辩地跟惊恐难压的服务生面面相觑,还没来得及开口解释两句,就见服务生已经训练有素脚步飞快地溜走了。
余斯清还在电话里感叹那位“超他妈帅”的帅哥到底有多帅,其用词和语调的抑扬顿挫,每一个都让林度听得心惊肉跳,她战术性沉默了片刻,决定先接电话。
刚伸手,陆暮西却突然反悔了。
林度看他咬牙一笑,转着手腕就把电话送到了耳边。他一边用眼睛斜睨着她,一边不阴不阳地笑道:“行啊,七天是吧,待会儿吃完饭我就把她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