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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电灯按一下就开,再按一下就关。这个cha座的孔不能捅,不能沾水,会电死人。电线不能jian,也不能zhuai,duan了也会电死人。”

附近几个村子的小学生都是到一个较大的村小去上学的,教学质量很一般,留守儿童能有像陆根水这样比较重视学习的长辈的都不多。陆亮这字也是非常随意了,写得忽大忽小,忽正忽倒,中间除了错别字,还夹着不会写用的拼音。

把三个人头都看大了,也就是中文自有特色,“灯”前面加个“电”字,无非也就是点灯的材料从蜡烛油脂换成了“电”,能看明白是怎么回事。电也知道,天上的雷电嘛。

至于“电”要怎么烧,这就不懂了,暂且不管。

所以后面写的警告虽然有看不懂的拼音,但他们也能明白大概意思。雷电啊,要是脱开束缚,电死人那是再正常不过了,他们可不会以身相试,自然牢牢记住。

这要换了有大量新造词的语言就不好说了,理解起来恐怕更费力。

比起不燃自明的灯,“电灯”更令他们感到震怖。

嬴政紧紧抿着嘴,想到这不是仙宫而是后世,人力竟将雷电这样的天地伟力束为己用,整个人都不由微微震颤起来。掌握秦国,掌握天下,掌握这样的伟力——不错,他想要掌握这样的伟力!

刘彻自言自语着:“能用电做灯,那还能做什么,能电死人,那是不是能用在城墙上?”他摇了摇头,现在对匈奴要打出去,用在城墙上对他来说有点鸡肋。

李世民伸手犹豫了一会,终于还是大着胆子去摸了摸那个藏着电的神奇插座,什么也没感觉到,还被陆根水一巴掌把手打开了,赶他们到没电的地方去。

他下定了决心,等陆根水走开,他也捻出一粒碎金,塞给了陆亮,在纸上写道:“我给你们钱,你教我们说话,好不好?”

陆亮看看手心的黄金,再看看他,尖叫一声,飞奔去找他姐了。

陆亮并没有完全看懂他写的字,哪怕他已经把在课本上学会的简体字运用了一些。

陆星星就强多了,毕竟已经是五年级的小学生了,拿着黄金克服万难,背着爷爷跟同龄人李世民在纸上你一句我一句,不会写的字查字典继续写,终于弄明白他的意思了。

不就是读书给他们听吗?她可以从早读到晚!

陆圆小朋友懵里懵懂的,但她听姐姐的话。陆星星跟陆亮说:“你爸以后给你找个后妈,肯定把你金子要去打戒指。放我这,姐跟你一起买麻辣烫吃。”

陆亮想了想,很愿意吃麻辣烫,不跟她争了。

陆星星喜滋滋的收起来,怎么换钱她还不知道,不过爷爷都收了,肯定真的值钱。

今天已经晚了,不急于一时,三人先回暂住的屋子。

李世民推开房门手就伸过去了,然后两只手碰到了一起挡住了他,他的小手在千古一帝2的手底下顽强地探上来。

嬴政和刘彻收回手,刘彻矜持地抬了抬下巴示意:“你来。”

李世民就只轻轻一按,半分力气也未用上,屋里的灯已经亮起来了。

嬴政也是用上了多年的忍耐功夫,才没像李世民一样傻乎乎的一直抬头盯着那灯瞧,更没傻乎乎的去按开关,让灯亮了又熄,熄了又亮。

刘彻开始还只看着,到底也没忍住,李世民才停手,他也按上了。

嬴政不鄙视李世民——跟一不到十岁的小孩子计较什么。

他就只鄙视刘彻。

一国之君,不成体统。

各回各屋,各拿了小学生的一本语文书。

李世民还好,虽然是国公嫡子,但是他曾经随父母在路上迁移,有时候从一地到一地,路上也未必能沐浴。而且李渊虽然七岁失父成为唐国公以来做的都是文官,可李氏这种武勋世家的根本不能丢,始终有将来要上战场的觉悟,养儿子还是带点糙的。

嬴政和刘彻就不行了,他们觉得身上难受得不行,但今天谁也没打水,明天这个事得安排一下。嬴政想,如果那个刘彻也不愿意干活,他就拿几粒碎金,去找陆氏给他们把一应物事都准备好。

必须快点学会这里的话,随时可以回去的情况下,他们并不怎么担心财物引来恶意。不缺钱,但很难把自己的要求跟别人说清楚。

打开他拿到的五年级课本——因为有《将相和》,刘彻憋着坏坚持把这本塞给他——嬴政拿起小男孩那里拿来的铅笔,别扭的用他们的握笔姿势,在纸上一笔一划的抄写起课文。

虽然还没学会怎么念,但是先抄写熟悉这里的字也好,回头总是要学的。

抄完前两篇《白鹭》《落花生》和后面特意挑出来的《将相和》,嬴政吁出一口长气,估了一下字数:得有两千多字了。

密密的抄在纸上,他因为不习惯写得字体偏大,但也就抄了三张而已。

两千多字呵,只用三张。

外面已经全黑了,嬴政出去捏着鼻子找到旱厕,然后回到屋中,将目光落在电灯的开关上。

轻轻按下去,心满意足的看着它随着他的心意熄灭,嬴政忍住再按一次的冲动,躺到了床上。

很好,今天很有收获。从《将相和》里,他学会了“秦王”、“赵国”、“廉颇”等字的写法,明天就让那女孩念来听一听。

学语言

第二天是周六不用上学,陆星星把金子藏在自己笔盒里,兴奋得大半夜没睡,一大早又醒了,一骨碌起来把堂弟堂妹都抓起来,围着奶奶催:“奶奶,我把早饭给山里人送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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