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我開始消極怠工,拒絕跟男人親近,張老闆的保鏢把我的衣服脫了丟進包廂,我身上就剩下一條阿春姐的圍巾和一條短褲。
張老闆的保鏢圍過來脫掉我的圍巾,我誓死不從,不斷反抗,他們才把這條遮羞的圍巾留給我。
我當時只是在想,萬一要是遇見他,我還能用圍巾遮一遮醜,雖然很大概率遇不到,但是萬一呢?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聽到我的請求。
在所有人都以戲謔和挑逗的眼神看著我時,一個服務生向我走過來,他先是跟張老闆說了一句什麼,張老闆揮揮手,保鏢放開了我。
服務生遞給我一件大衣:「宋先生說,衣服先借給你,不用著急還給他。」
我把黑色大衣往身上裹,之後便連忙在包廂里環顧,試圖找到他的身影。
「宋先生已經走了。」服務生說。
我問:「他什麼時候走的?去了哪裡?他還會回來嗎?」
我抓著服務生的手太用力,導致他面上出現了忍痛的表情,他伸手推開我,我跌坐在地上,我小心翼翼地護著宋莫的大衣,避免衣服沾到骯髒的地面。
我的圍巾掉落下來,服務生露出驚艷的表情,他用一種過來人的表情嘀咕說:「怪不得。」
我懂他的意思,他或許覺得宋莫也是因為我這張臉才對我施以援手。
但宋莫不是這樣的人。
我把宋莫的大衣疊好,用包裝袋裝好,再把自己被扔地上的衣服給穿上,我得要避免宋莫的衣服沾上髒東西,沾著我也是沾了髒東西。
宋莫的好,只要我自己知道就好。
1o6。
欣欣福利院的由來,是因為院長曾經有一個女兒,她的小名叫欣欣,後來欣欣被拐走後,她幾番尋求幫助無果,家裡錢財散盡。
她後來遇到張老闆,取得張老闆的信任後就開始著手準備福利院,並把福利院命名為欣欣。
我從小就在福利院長大,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誰,院長說我是她教過的孩子中表現得最好的。
她把我藏到十六歲,我在張老闆過來巡視時被看中,張老闆單獨把我拎出來,把我的號碼從最後一名43號改為2號。
那一天,院長第一次被關了禁閉。
自那以後,我開始接客。
一開始我接待那些男人,只覺得那些男人蠢笨,我不懂何為廉恥,我只知道,讓這些男人興奮開心是我的工作。
直到阿春姐告訴我,什麼是廉恥。
廉恥就是身上的最後一件衣服被脫掉,我站在原地,卻連閉上眼睛害怕都做不到。
我遇到宋莫後,開始頻繁用素描筆在本子上畫宋莫的樣子,一開始畫得並不好,院長來奚落我,說我是被人給了一根骨頭就惦記著主人的小哈巴狗,賤得很。
我一直搞不懂她,她把我藏了十六年,卻在張老闆的人發現我後,開始對我十分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