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的一天,他将反曲刀仔细地擦拭干净,递给了普拉美斯:“这把刀以后就是你的了。”
普拉美斯不可置信地看着赫纳布。“你要把它送给我?”
赫纳布拍拍他的肩膀。“之前就想给你件武器,但如果你不够强,拿着越厉害的武器就越危险。现在用它来防身,应该是没问题了。”
普拉美斯喜上眉梢,摩挲着刀柄上的安卡和圣甲虫,爱不释手。这可是把铁刀啊!在这个青铜器的时代,铁可是比黄金还贵重的金属!最重要的是,上了战场,它真的比平时操练用的青铜兵器锋利百倍!
这天训练结束后,赫纳布取来了一罐葡萄酒,与普拉美斯分享。葡萄酒在边陲可算是求不得的稀罕物。喝着喝着,两人都有些头晕,干脆肩并肩躺在训练场边小憩。
普拉美斯望着深邃如墨的星空,问赫纳布:“听说了吗?尤斯蒙斯成了阿伊的女婿。”
这是阿玛纳最近的大八卦,甚至传到了千里之外的北部军区。尤斯蒙斯是下埃及的宰相,权力虽不及阿伊,但也是不容小觑的实权派。如今两家联姻,意味着他坚定地站队了阿伊所属的阿吞派。这对于赫纳布而言,不是个好消息。
赫纳布冷哼一声,语气里带着几分讥讽:“阿伊为了拉拢尤斯蒙斯,不惜卖了女儿,可真是尽心竭力!”
阿伊的小女儿穆特奈得梅特原本有个心上人,名叫巴卡拉,是个普通的近卫军土兵。两人相恋多年,但阿伊一直嫌弃巴卡拉出身低微。由于穆特奈得梅特很坚持,非巴卡拉不嫁,所以过了二十五岁仍未婚配。结果,巴卡拉最近被破格提拔成了近卫军队长,而穆特奈得梅特成了尤斯蒙斯的续弦。任谁都看得出,这是怎么回事。
普拉美斯想起赫纳布说自已娶阿美尼亚是使命,忍不住吐槽:“你们这些人为了权力,不都是尽心竭力吗?”
赫纳布一愣,旋即明白了普拉美斯在说什么。他侧过身子,用胳膊支着脑袋,双目炯炯地注视着普拉美斯。
“你是这么看我的吗?普拉美斯,你将来会明白的,我不在乎权力。我做的一切,是为了……恢复一个信仰自由的世界。无论是阿吞、阿蒙拉还是别的神的信徒,都不会被迫放弃自已的信仰。”
信仰自由的世界?会有这样一个世界吗?
普拉美斯迷茫地看着赫纳布。“你不是阿蒙拉的信徒吗?你难道愿意和阿伊分享权力?”
赫纳布笑了,摸摸普拉美斯的脑袋。“我不是阿蒙拉的信徒。你知道创世神吗?是他创造了这个世界,他才是我的神。创世神无名无形,人们看不见他,所以才创造出了众多有名有形的神。你可以把他们都看成是创世神的分身。”
普拉美斯颇为不解。“可也不需要创造出几千个分身吧?无端生出了那么多纷争。”
“众神之下,世界才能和谐安宁。如果世界只有一个神,所有的人都是他的信徒,那若是有人借用神的名义作恶,必将带来摧枯拉朽的灾难,会毁灭整个世界。”赫纳布神色微动,胳膊一松,仰面躺回了原来的位置。
夜,是那般深沉,清清冷冷的圆月照得人心透凉透凉。
“普拉美斯,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能继承我的遗志,帮我恢复这个信仰自由的世界吗?”
普拉美斯心中一动,转头凝视着赫纳布的侧脸。“你不会死的。你那么厉害,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死了,请你……”
普拉美斯急了,抢白道:“如果你死了,我一定马上离开这里,去找霍伦海布。”
赫纳布神色一黯:“你为什么如此执着于找到霍伦海布?”
普拉美斯不言语了。来到北部军区已经快一年了,起初他天天嚷嚷着要去找霍伦海布,可最近他却很少想起这个人。他不明白自已是怎么了,为什么一直留在这儿,迟迟没有离开?
惹火上身
长时间的一对一特训,让普拉美斯真的觉得他和赫纳布成了一对感情很好、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和新兵营的小伙伴们混熟了,得闲结伴去打猎,猎到了野羊、野鹿,他都不会忘了捎上赫纳布的那份。赫纳布得了些葡萄酒、蜂蜜之类的稀罕物,也会记得送一些给他。
这一日天气异常炎热,特训结束后,一身臭汗的普拉美斯脱了衣服和假发,一个猛子扎进了湖里。他快活得像条鱼,在水里游来游去,钻上蹿下。月亮已经爬到了中天,月光直直洒下,在被他搅乱的湖水中碎成片片。
“阿布,快下来啊,水里好凉快!”他开心地大笑着,挥舞着双臂,招呼着岸上的男人。
赫纳布被他的快乐感染了,也脱了衣服和假发,下身只围了条三角缠腰布,缓缓步入水中,靠着湖岸站定。
普拉美斯已经长成了个健美的青年。他身材颀长,一年多的训练让他全身没有一块赘肉,结实而紧致,皮肤还是那样细腻白皙,沾了水,在月光下闪闪泛光。背后的那几条丑陋的“蜈蚣”日久经年,没有那么明显了。
赫纳布感到身心舒畅,两只手随意拨弄着清凉舒爽的湖水,思绪翩翩……
在他的记忆里,也有这样一片湖。那时,他刚打了个大胜仗,带着帕米跳进了湖里,想要洗涤一身的血污。
白天驰骋沙场的豪情还未退去,他的心中依旧热血澎湃:“帕米,我曾经在父亲的墓前立誓,有一天我要像图特摩斯大帝那样,驾驶着战车,踏过幼发拉底河,征服那些祖先都不曾到过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