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o章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
京州市中院立案庭窗口的工作人员现在人都是麻的。
她看到了什麽,看到了涉及人数达六万五千多人,涉及赔偿金额达到二十六亿多的一个集体诉讼!
当然,今天到这里只是为了转程序以及方便中院这边把管辖移交给高院,所以相关的材料都没有带来。
只有必须要的五十个投资人的相应证据和材料。
五十个人多不多,放在普通的案子里已经很多了,但是和后面这些数字比起来,那真的不能看!
最关键的是,这案子直接把鑫达公司的一堆高管,控股股东等全部列为了连带责任人!
太疯狂了,这工作人员工作这麽多年也是第一次见到这麽疯狂的案子。
终于把手里的材料看完,然后赶紧看向了面前的老唐:「唐,唐律师,这个—你们是—」
老唐指了指身边的人:「我是这个案子的代理律师,而这位,才是原告单位。」
「你也不用怎麽样,该上报上报吧,这个案子本就不是你们能管辖的。」
听到老唐这话,刚刚还在那里担心的工作人员顿时高兴了起来。
也对啊,涉案人数这麽多,而且还有二十多亿的标的额,怎麽看也不可能让他们中院来管辖。
那就好了,只要不是让我们来弄这些,这案子就是好案子,绝对的好案子!
想到这里,工作人员笑道:「好的好的唐律师,哎呀你们这次搞得太大了,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这种特别代表人制度诉讼,以前应该没出现过吧?」
「高院的同事们这次可是有福了呢。」
真的是太有福了,虽然是代表人诉讼,理论上来说只需要判这五十个人就行,但是,相应的审查工作需不需要做?
不做审查?那判完了你怎麽执行,这种类型的案子,必须得保证把相应的执行款都执行到每一个人才行!
稍微想想就能知道这里面的工作量会有多大!
所以不单单是立案庭,执行局的同事们同样有福了,这次可以加班加到爽了想到那个场面,工作人员就更加开心了。
老唐这边笑了笑:「如果这个案子做成了,那确实是第一案。」
双方的氛围轻松而又愉快,随便聊了几句,然后老唐便带人离开。
工作人员则带着相应材料去给庭长汇报。
京州市中院的立案庭庭长同样是老唐的老熟人了,在最开始看到材料后也是懵逼了,不过听了解释后放下心来。
「吓死了,还以为唐方镜又要在我们这整个大活,幸亏不是啊,六万多人啊,我看到这个数字都觉得头皮麻。」
「行了,这案子我们也是第一次做,程序上绝对不能出问题,先转变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然后提交管辖!」
大概是担心这个案子砸手里,所以中院这边的进度飞快。
毕竟这年头,最高法遇到一些麻烦案子可以指定管辖,那高院同样可以给你来一手指定管辖。
到时候那可就褶子了-—----庭长表示他上岁数了,还是让高院的同僚们去加班吧。
倒是贺浩宇这边是干着急,他特别想确认一下对方究竟是不是采用了那个什麽「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
只要确定了,他就准备转移资金跑路!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时间到了第三天的上午,汉东省高院收到了中院递交的这份「惊喜」。
高院立案庭,庭长人都要麻了!
这踏马的叫惊喜?这是哪个王八蛋说的!
虽然这确实是这方面的第一案,但是,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不能算惊喜啊!
再看看那个代理人的名字,得了,果然是唐方镜!
只不过高院这边同样没打算马上开始,而是经过讨论后决定将案件上报最高法!
是的没错,有极少数的案子的一审,是要由最高法来管辖的!
什麽样的案子一审由最高法管辖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以及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当然还有一个兜底性的规定,就是最高法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子。
汉东省高院这边一看,这案子涉案人数六万多人,六万多人分别在各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而且是这方面的第一案。
那这是什麽,这就叫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啊!
得了,我们高院也管不了,上报,必须上报,必须得由最高法来管!
于是老唐这边接到了通知,案子已经移交给最高法了。
腾达律师事务所,老唐也是有点无奈,但没办法,管辖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