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着都给我置办的?
雇马车至少有车夫赶车,大家缩在篷里就好,但开车是很累的,尤其是在寒冬腊月里的土路上。
“会不会?”
“。。。会。”
“吆喝老刘和老康,咱走着。”
。。。。。
凤城,紧邻安东县,地处国境线附近与半岛接壤,南望黄海,最早的建城历史可追溯到商周时期。
近些年来,各方民族在此定居交融,是个多文化多习俗的美丽小镇。
不管是流着怎样的血,到了临近年关的日子里都入乡随俗,街头巷尾都张灯结彩,哪怕到了夜里,大红灯笼也绽放着微光。
相对的,这个时期也最容易招贼。
一家客栈后院,高首拎着只烧鸡一边啃一边往肚子里灌着带冰碴的井水。
身上的衣物破烂不堪,外露的棉花乌漆嘛黑,连脚上穿的鞋都是两种款式,一只漏了的绣花鞋,一只老棉靴,左脚大脚指头露在外边长满冻疮。
与平日西装革履的装逼派头相比,显得很是落魄。
当然,那根白蜡杆从不离身,只是已经看不出它原有的颜色,深红的发黑,尽是干枯的血渍。
“一贯道的王八蛋真是舍得下本钱,十九个坛主,六个点传师,还有俩个三才,活了几十年也没被这么围殴过啊。。。。咳咳。。。。”
烧鸡肉混杂着鲜血咳了出去。
高首摸了摸胸口,那里有个狰狞伤口,外翻的皮肉呈现淡紫色,隐有细小‘红筋’在诡异鼓动。
();() 能从必杀之举里突出重围靠双脚来到凤城,高首的实力自然是跟他的名字一样,当得起高手二字。
当初赵三元等人联手对付的黄爱民,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其斩杀,而黄爱民也只是个坛主加备选的点传师。
“爹!娘!咱家遭贼了!”
伴随着惊呼,一个出来撒尿的小男孩瞧见高首后世哇哇大叫的往客栈里跑。
高首立马丢掉烧鸡和水瓢冲去,眼中杀气尽显。
连踏三步,手中白蜡杆投掷而去,枪尖顿燃的阳火拖曳流光,黑暗中极为鲜艳,在常人眼里跟变戏法没啥区别。
砰——!
白蜡杆擦着男孩的头皮而过,将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一贯道坛主狠狠钉在木柱上,枪尖的阳火瞬间将其五脏六腑焚烧。
可在调动气血的时候,高首已经喷出一口鲜血,伤势又重数分,然而他的脚步没有任何犹豫,一把拦住小男孩退到木柱下,警惕的望着院门处。
“厉害厉害,高大人的警惕性还是这么强啊。”
没牙的点传师拍着手掌从院中阴影里走出,身旁还有九个人,但几乎人人带伤,没比高首强多少。
高首硬生生将口中再次涌来的鲜血咽了回去,冷笑道:“为了给我下这个套还真是煞费苦心。”
没牙点传师咧嘴笑了笑,“没办法,高大人您风采不减当年,想要给予你重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让你自己伤自己,咋样?强迫调动气血施展龙阙枪的滋味不好受吧?手少阳三焦经肯定如刮骨之痛,肝脾似烈火焚烹?”
“你还挺懂行。”高首将吓晕了的男孩放在楼梯口,随即拔下木柱上的白蜡杆,那被扎死的坛主尸体滑落在地。
“何必呢高大人?咱们其实就想让你死而已,又不是多大的事,放心吧,这不单单是针对您,大重九的老阳太阴都在伏杀的计划里,看在咱们的渊源上,您死之后的身上任何一块零件我都不会浪费,您若再挣扎下去只是徒增痛苦罢了,给晚辈个面子,毕竟您跟我爹可是捅心窝子的交情。”
说话间,一贯道的强者们呈半弧围向高首,犹如困兽之斗的尾声。
高首吐了口血水,枪尖抵地于身前三尺半,“之前还以为你挺懂行,其实你根本屁都不清楚啊,跟你那寒碜的死爹一个德行。”
“高大人您就别逞口舌之力了,干掉了俩三才、四个点传师还有十来个坛主,您足够本——”
话还未等说完,就被高首的冷笑打断。
“三五而盈,三五而阙。”
“武当龙阙枪不得天下知的原因,是因为它不止对你们这帮畜生狠,对自己更狠。”
“它可焚我的气血,更可焚我的魂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