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文静清秀,人畜无害的丁丽,其实有自己的心思。
丁丽的一个高中女同学,叫刘兰,丁丽和刘兰的关系不错,有一次,刘兰邀请丁丽去家里玩,丁丽这才知道,刘兰的家住在区委的家属院里。
丁丽见识过的家庭,和自己的家差不多,堂屋里放着吃饭桌,平时放饭,来客人的时候放茶杯,几把折叠椅,冬天的话,屋角还会放一个取暖的炉子,炉子旁边是盛煤的铁斗,那个被炉子烟熏火燎的角落,印记到夏天也去除不掉,好像一辈子都要待在上面似的。
刘兰家的墙是白的,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污渍。
刘兰家里也有一张圆形的饭桌,只不过桌子盖了白线钩花的桌布,桌布上面压了玻璃,让这张圆桌一下子就和丁丽她们家的圆桌拉开了距离。
刘兰给丁丽看家里的照片,告诉丁丽她还有一个大她四岁的哥哥,在红星机械厂做技术员,她妈妈在区妇联。
“就是个一般干部。”
刘兰说。
“你爸呢?”
“我爸……也是。”
刘兰犹豫了一下说道。
丁丽记得,自己和刘兰一起参加招工考试,成绩还没公布,刘兰就知道她被劳动局录取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
后来,丁丽才知道,刘兰的爸爸,是淄城的区委书记。
和刘兰交往,丁丽打开了眼界,她觉得刘兰过的日子,那才是人应该过的日子,安宁,清净,受人尊重。
丁丽知道,自己和刘兰之间,隔着一条用权力隔开的鸿沟,对这一点,丁丽完全接受,她只是不甘心,就因为自己是普通老百姓家的女儿,就必须要过普通人的日子,像自己的父母一样,对着炉子熏黑的墙壁,过一辈子。
人活着总是要找出路,尤其是自己是女孩,长得还不错。
丁丽从进单位开始,就不断的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丁丽总是推脱:“我还不到二十,我妈不让现在找对象。”
除了企业里的工人,再就是机关单位的职员,这些人,没有一个能让丁丽看到希望,能逾越横在她和刘兰之间的那条鸿沟。
丁红跟着高勇跑了,家里出了这样的事,连累着丁丽的身价跟着往下降,好像连普通都算不上了。
看大门的大爷拦住丁丽,给她介绍自己的儿子,说他儿子在一家学校食堂做饭。
“比你们坐办公室的挣得多多了!”
丁丽明确拒绝之后,看大门的大爷好像听不懂一样,叫来他的儿子,在门卫室里隔着玻璃窗相看丁丽。
门卫大爷的儿子相中丁丽之后,骑着一辆半新不旧的摩托车尾随过丁丽几次,非要和她做朋友,连丁丽自己都没想到,还是隔三差五制造偶遇的国庆帮她解了围。
国庆是不错,性格好,长得也体面,可一个蹬三轮的和一个在食堂做饭的,有何差别?
丁丽想改变命运的心,就像春日里满山的野草,在她文静清秀的外表之下,野蛮生长。
“稀饭扑了。”
孙兰英从堂屋出来,准备做饭,刚跨进南屋的门,就看见炉灶上的稀饭锅马上就扑了,丁丽还站在一边愣,就叫了一声。
丁丽惊了一下,赶紧伸手把炉灶的火关到最小。
“想什么想呆了,是班上有什么事?”
孙兰英关切地问道。
“没有。”
“有事你可和妈说,听到没?”
“嗯。”
丁丽答应了一声,转身出去了,她进了堂屋,随即又进了自己的房间。
长大的标志,可能就是忽然现父母已经没有能力再为自己挡风遮雨了,但父母还是会习惯性的问,自己却要口是心非的答。
何况,孙兰英和丁丽之间,好像缺乏正常的母女之间的那种温情,看到丁红跑了之后,孙兰英的白头与日俱增,丁丽也心疼,可那种疼,也是掺杂了怨的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