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困又倦,不记得自己是究竟吓晕了过去,还是累到极点迷迷糊糊睡着了。一觉惊醒时,天色已经大亮。
韦训和十三郎聚在廊下嘀嘀咕咕小声聊天,驴在院子里放风溜达,一切看起来都正常,仿佛昨夜的诡异动静只是她的一场怪梦。
十三郎在那抱怨:“先弄这个,匕首有了鱼腥味怎么再切梨?”
韦训不耐烦地回道:“你直接生啃得了,吃什么梨片。”
十三郎又抱怨:“就图大师兄刀快啊,给九娘准备鱼脍积极,我吃个素的就嫌烦了。”
宝珠睡眼惺忪地出了一会儿神,低头数了数箭囊里剩下的箭矢数量,发现确实少了六羽,于是俯身从墙角拾了块破瓦,照着韦训背后狠砸过去。
他头也不转,回手一抄,迅捷又灵巧地接住瓦片,随手抛到院子里。
“九娘醒了。”
十三郎招呼道:“朝食有鱼脍可吃,快点来!”
宝珠拢了拢头发,掸掉粘在身上的稻草,有气无力走出正堂,来到围廊上,韦训正端坐在那聚精会神地片鱼。
也看不清他手法如何,只见雪白的鱼脍一片片从手底飞出,晶莹透亮,比纸更薄,甚至能随风而动。
“你昨夜是睡死了吗?那么大的动静竟然一声不吭。是不敢动,还是故意吓我?”她仍是气恨不休。
韦训把半边鱼身全都侍弄好了,才擦擦手,从廊下抽出一块木板,上面赫然插着三支羽箭。
“梁上是我。并没打算吓你,只是好奇到底是谁在捣鬼罢了。”
宝珠大吃一惊,回想昨日种种细节,惊骇莫名,颤声问:“你在梁上,那棺材里睡的人是谁?!”
“九娘可自去查证。”
不用他说,宝珠拔腿回到正堂,来到东边仔细一瞧,只见棺材里盘着装钱的褡裢,外面裹着一领韦训的青袍。原来屋子宽阔,烛火照不到另一头,影影绰绰分不清明。宝珠又觉得棺材晦气,只要不凑近查看,就破不了这简单的障眼法。
那他是何时用褡裢伪装自己,又怎么无声无息攀到两丈多高的房梁之上?
这件事怎么也想不明白,宝珠怒道:“你到底蹲在梁上干什么?!”
“登高望远,可以俯视庭院和屋里的动静。只要对方稍动,我就可吓他一吓。谁知你如此勇悍,根本不需要韦大出手。”
他指着那片木板,赞叹道:“还好挡了一挡,否则被你洞穿三个窟窿,滋味可不好受。”
宝珠又转头对付十三郎,喝道:“梁上是他,那院子里装神弄鬼的是你咯?”
十三郎双手乱摇,连忙撇清:“我清早才回来,不关我事!”
宝珠奇道:“那是何人,还真的是闹鬼不成?”
韦训不答,指了指鱼脍说:“不急,趁新鲜吃。”
宝珠暂停盘问,带着满腹疑团坐了下来,只因她确实饿极了。
鲜鱼切成丝片生吃谓之‘脍’,宴席上这道菜毫不起眼,只能算凑数的冷盘,放到此时就媲美山珍海味了。虽没有橘汁、梅酱之类蘸料,但韦训揪了一把不知什么名字的野草捣碎当做解腻去腥的调味,当真是滑爽鲜嫩,满口香甜。
她一边吃一边问:“你一早就去买鱼了吗?”
十三郎抢答:“是我回来后,师兄去河里现抓的。天气这么热,鱼脍得吃刚离水的,不然容易闹肚子。”
韦训突然想起一事,开玩笑道:“别怪我没提醒,这可是国姓鱼哦。”
宝珠正吃得爽快,哪里还在乎这个,连忙说:“难道你们没听过娄御史吃鱼的典故吗?”
原来当年则天皇帝临朝,因崇信佛教下了“禁屠令”,不许百姓吃荤腥。娄师德去关中公干,进餐时仆人上了一道羊肉,娄师德问:“天子严禁屠杀,怎么会有羊肉?”仆人道:“这只羊是豺咬死的。”娄师德夸道:“这只豺太懂事了。”于是吃了羊肉。仆人接着端上一碟鱼脍,娄师德又问,仆人道:“这条鱼也是豺咬死的。”娄师德斥骂道:“你这个蠢货,豺怎么能咬死鱼呢,你应该说是水獭咬死的。”
这则故事流传甚广,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知名笑闻,宝珠特意讲来,又补充了一句:“若有人查问,今天这条鱼就是狸奴抓来的。好懂事的狸奴!”(狸奴,猫咪的别称)
这句话刚出口,韦训一僵,十三郎当即捧腹大笑,笑得就地仰倒,不可抑制,从廊上滚到廊下去了。
宝珠有些莫名其妙:“这故事是好笑,但也不至于那么夸张吧?”看向韦训,他却扭过头去,极难得地流露出一丝窘态。
等十三郎笑够笑足,擦了脸上眼泪,手脚并用从廊下爬上来,才解释说:“不是娄御史好笑,是九娘的话好笑。我大师兄的乳名就唤作‘狸奴’,这可不真应了‘狸奴抓来的鱼’吗?”
听到这话,宝珠一时大窘,想到自己在不知情下当面叫他小名,羞得桃腮晕红,赧然垂头。又暗想他脚步轻捷,绕梁无声,也怪不得有此称呼。
曾经吐蕃朝贡来一窝猞猁,她分得一只。那动物外形像猫,耳朵尖上各有一簇黑色立毛,威武机警,又毛茸茸的十分乖巧。打猎时就在马臀上铺一条毯子,让它蹲坐其上随身跟着,扑杀猎物,比猎犬还凶猛。她极是喜欢,出则同舆卧则同榻,爱称‘狸奴’。没想到这么巧合!
气氛尴尬,两个人都不好意思先开口说话。默默无语地吃了一会儿东西,宝珠见他片鱼的手法如同行云流水,非常悦目,想扯开话头,就问:“你这匕首叫什么名字?”
韦训低头片鱼,低声说:“就叫匕首。”
“看起来是件古物。”
十三郎夸耀道:“确实是古董,师父从一座春秋战国时的古墓里淘到的,给了武功最高的大师兄。”
宝珠惊讶道:“刀刃上有金文铭刻,如果是古物,那可是件有来头的利器。你拿来当餐刀使,可是大材小用了。”
韦训轻描淡写地说:“我不认识古字,师父也没有讲过。他自然给了我,我就当普通匕首使。”
宝珠叹道:“如果是把长剑,那定是显贵们人人争抢的宝物了,只可惜是把匕首。”
韦训道:“出土时只是一根锈成铁棒的短剑,师父说其长不足以当礼器佩剑,其短又不能藏匿在衣襟中当暗器,不文不武,百无是处,所以磨去了三寸。”
宝珠一听,心中颇为惋惜。又想这发丘的匪首性情竟然如此偏狭激越,得到宝物也不珍惜,随手摧折毁坏,倒是跟她印象里那个人有点相似。
“我想这个字大概是‘鱼’,难道这匕首是……”
韦训笑着打断了她的猜测:“那用来片鱼不是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