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关门转身坐在床上,看着周边的一切,才现窗帘一直没有拉开,他才下意识的赶紧走到窗前把帘子拉开。
拉开的那一刻,他透过不怎么干净的玻璃看到斜对面的窗帘被拉上了。
斜对面丹妮家的窗帘是一块粉色卡通熊样式的窗帘,很可爱,任谁一走过都能察觉,这是一个女孩的房间。
他想——丹妮?名字挺好听,是最近搬进来的?怎么搬的时候一点动静也没有?这个姑娘好奇怪。这个窗帘这么粉,如果被不怀好意的男人看到,对她有危险吧!要不去提醒她一下?
李志刚打开门准备迈出步子,然而他又退回了房间,他想——女孩这会儿应该睡下了,还是算了,等她醒来再过去提醒她吧!
于是李志内心有个回响,好像在提醒他,快把这间房间收拾一下吧,要不然被别人再看到岂不太难看?
他开始从写字台上的厨具、牙具、杯具等一应做了归类,还把锅台的陈年老油一并都刷洗了一番;衣柜有的门快掉了,他赶紧找一些铁丝把它固定好,然后把衣柜里的衣物分类叠好,还取出了很多乱扔的脏衣服,准备大洗,连他自己也会捏着鼻子,皱起眉头,他庆幸刚才丹妮在时,柜门是关着的;把床上的被子叠整齐时,他看到两个枕头的枕套好像爆浆一般油亮,他又担心,希望刚才丹妮背对着这些没有看到,此时他心跳加,手心出汗,像做错事的小孩,赶紧把枕套拆下来,同刚才的脏衣服一同扔到了脸盆里;床头柜的梳妆台,瓶瓶罐罐好不热闹,最难看的是照人的镜子上竟然有好多手印,柜面上到处是滴撒的液体凝固物,他眉头紧锁,心想——这索亚,就不能好好擦擦吗?太恶心了,他一边收拾擦拭着,一边内心抱怨着。
一顿操作下来,估计连他自己也忽略了时间,中午挨家挨户的都开启了做饭模式,一整条巷子里,飘得到处是饭香味,但是李志似乎一点也不饿,因为他想尽快把手里的衣物都洗干净,晾晒在太阳下。
索亚虽在夜场工作,但她为了生计,白天在酒吧当清洁人员,老板又给了她多一份职业的钱,于是她到中午还没有回来,一般情况下得到下午2点多才回家。
就这样李志洗得酣畅淋漓,大冬天的,就着凉水洗着衣物,但他一点也不觉得冷。
这时丹妮的房门打开了,李志此时也停下了手中的活计,看到了陈丹妮另一副样子,为实吓了他一跳。
丹妮早起回到房间,倒头就睡,连衣服也没换,因为屋子小,北方暖气又热,她睡着睡着就全把衣服脱光了,之后因为想上卫生间,所以被迫起床,穿上平时穿的睡衣,打开门,蓬头垢面的就冲出了房间,她也没注意有人正看着她。
出了她房屋向右拐就是一个两人可用的茅厕,一般情况下,巷子里的人很少来后面的这个茅厕解决问题,大家都喜欢奔向巷口的公用卫生间,那里干净、气味好,因为有专人定点来打扫。也就是说,这个小茅厕成了丹妮独享的“卫生间”,只不过有点脏,有点简陋。
当丹妮解决了个人的三急,慢慢悠悠的往回走时,才看到有一个坐在大脸盆旁正洗衣物的男人正盯着自己看,也正是这时,李志看到了一个苍白,妆花到极致的脸。两人都尴尬的相视笑了笑,丹妮赶紧飞奔到屋里把门关好。
她回到屋中,跳进被窝,把被子蒙到鼻子处,两只眼睛跟着外面洗衣服的声音滴溜溜的转着,心想——天啊,自己刚才的形象被那个叫李志的人看到了好丢脸。
女孩都有一个习惯,喜欢把小镜子放在枕头底下,以便随时观察自己脸上的斑斑点点,丹妮也不例外,她随手就从枕头底下掏出了小镜子,看到的是苍白的脸上挂着一两条掉下来的假睫毛,眼角还有眼屎,口红被被子蹭到了嘴角外面。
丹妮瞳孔放大的观察着自己,心想——完了,这是自己最糟糕的一面,竟然被那个叫李志的男人看见了,不行,得赶紧捯饬捯饬。
别看她的屋子小,只有一张1。2米的小床,一个双人衣柜,柜门上挂着一个大穿衣镜,还有一个没有电视机的电视机柜,另外还有一个别人家没有的,就是室内接了个水龙头和水池,相比较李志就方便多了,李志还得到院子里的水龙头下接水用,而她在屋内就可以洗漱。
时间已经到了晌午,她洗漱完,还顺便把前一天带有酒气的头洗了洗。
对着镜子丹妮审视了一下清爽的自己,开始了为时1个小时的修饰工作。
而李志早已把所有洗好的衣物挂在巷尾院中央的铁丝上,寒冷的天气致使这些衣物没一会儿就变得硬邦邦的。
李志回到屋子里欣赏着自己的劳动成果,欣慰的给自己煮了一碗方便面,边煮边想——丹妮还没吃呢吧!刚才听到她屋子里有洗漱声,应该是起床了,要不吃完给她也做一份?
正一边吃着一边想,索亚突然推门进来,看到屋内焕然一新,她高高兴兴的跑到李志身边坐下,搂住了李志的脖子,而李志被索亚的突然的进门搞得内心慌乱,就好像被人抓到自己有外心的样子,有点惊慌失措。
索亚:“亲爱的,今天怎么了?不仅起床了,还把屋子收拾的这么干净。”
李志:“哦,哦是呀,就是突然觉得该打扫一下了。”
索亚:“门外的衣物都是你洗得?”
李志边把剩下的面往嘴里送,边点头说:“嗯,是。”
索亚:“天这么冷,你竟然洗了衣服,我好佩服你。”
李志也不知是吞了一口面还是吞了一口口水点头示意。
索亚起身,依旧把窗帘拉上,边脱衣服,边往被窝里钻说道:“今天辛苦你了,我也很辛苦,好累啊!我先睡了。”
李志:“哦,你睡吧!我出去洗碗。”
说着,李志端着只剩下汤的碗走出了房门。
这时丹妮也捯饬完了,准备出门吃点东西,碰到了李志。
这时李志才看清丹妮真正的底子有多好,白皙的皮肤,一对桃花眼,高鼻梁,樱桃小嘴,头又直又长,身材高挑,打眼一测量,也就比李志这个1。8的大个,矮一头。任谁看一眼都无法忘记,更何况是一个足不出户的李志呢!
两人互相友好点头示意,李志走向水龙头,丹妮往巷外走,李志还是忍不住的要多看几眼丹妮的背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