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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异界修炼(第3页)

接下来要做的,自然是剥皮拆骨的工作,这是一条真正的龙,而且大部分都很完整,卜哥当然不会像对付其它怪兽那样马虎。

龙的身上全都是宝,卜哥任何东西都不肯放过,就像当初在月神领地的时候一样,连洒落在地上的血迹,也被他连同泥土和沙砾一起收集了起来。

这么多东西当然不可能全部带走,卜哥在不远的地方挖了一个洞,一时之间运不走的东西,全都塞在里面。这些运不了的东西,大部分是龙肉和龙骨,除此之外就是一些内脏之类的东西。

做完这一切,卜哥看了一眼那个洞**。

传之中只要和龙有关,总是伴随着大批的珠宝,虽然卜哥现在已经知道,那只是传罢了,大部分龙对金银珠宝并不感兴趣,但是不进去看看,总是有些不甘心。

既然龙已经死了,就用不着这样心翼翼了,卜哥亮起一团圣火,径直走了进去。还没有走多远,卜哥就愣住了,眼前金光闪闪,不过闪烁金光的并非是金银珠宝,而是整个山洞。整个山洞就像是金属铸成的。

走到洞壁边上,卜哥摸了摸那闪闪光的金属,紧接着他从后面的背包里面拔出一根龙牙,这是刚刚拆下来的。

卜哥将所有的神圣斗气全都灌注其卜,猛地一刺。

以龙牙之尖利,以他这一击之刚猛霸道,就算是钢板也会被刺出窟窿来,没有想到,却只刺进去半截手指深,就再也进不去了。

稍微一推算,卜哥大致已经知道,这东西比钢铁要硬,和秘银的强度差不多。秘银绝对不是最硬的金属,不过比秘银硬的金属绝对不多,而且全都异常昂贵,看着四周,卜哥有一种幸福得快要晕眩的感觉。

现在他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这座山寸草不生,原来这根本就是一座矿山啊,这些矿石用不同的办法肯定无法熔炼,恐怕唯有那头龙的吐息,刁能够将矿石里面的金属熔炼出来。

这段时间以来,他一直都在寻找金属,虽然各种怪兽的牙齿比金属还要坚硬,但是怪兽的牙齿毕竟不容易改造,而且体积有限。

有了金属,就可以制造很多东西。

突然卜哥想起了一件事,虽然有了金属和矿石,但是他却没有能够熔化这些金属的炼炉,他手里那个拳头人的炼炉用来炼药倒是不错。熔化金银之类的金属,勉强可以做到,而眼前这些东西,肯定不比秘银容易对付。

难道还要先制造一座炼炉?

卜哥感觉到脑袋有些胀,弄一个炼炉出来,并非做不到,只是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而现在的他偏偏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推演空间道标已经占去了他大量的时间。

另一个让他感到头痛的事情是,制造炼炉,最重要的就是能量核心,他手上的那个炼炉的能量核心是一块闪星石。那已经算是上品材料了,想要熔化这些金属,肯定要更好的材料。

虽然他手里恰好就有合适的材料,但是他非常舍不得。因为制作能量核心最合适的材料,无疑就是刚刚挖出来的那块龙晶。

半个月之后,原来是龙**的地方,多出来了一个作坊。那头龙原来休息的地方,现在耸立若一座十米高的炼炉。对卜哥这个炼金新手来,能够把这东西造出来,己经很不容易了。想要缩体积绝对是不可能的,他并不了解魔法阵微缩的原理,更不知道怎么把魔法阵迭加起来,让魔法阵互相之间不至于干扰。

他能够做的就只有堆砌,把所需要的魔法阵全都堆砌起来。

虽然这样制造出来的炼炉,又粗又笨,性能却相当出色。

当然这完全得归功于制造炼炉的材料实在太好了,用龙晶做能量核心,做出来的东西再不好,就实在没有天理了。

最让卜哥感到伤心的就是,想要让这座炼炉开动起来,燃料实在太过昂贵了,如果用神力的话,他聚集一个星期的神力,最多能够维持炼炉工作两个时,所以他只能燃烧那些怪物的晶核。

这些晶核在他原来的世界,全都是难以弄到的货色,每一块都可以轻轻松松地换来几十万金币。卜哥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研究炼金术被称作为“烧钱”了,确实是烧得厉害,烧得让人心疼。

幸好,平均三块晶核,可以换来一立方的金属。

卜哥把这种金属称作为“奥金”,因为他实在搞不清楚这种金属到底叫什么,这里又没有足够的测试手段,能够进行仔细的分析。

不过他却知道这些奥金确实是好东西,它的坚硬度和韧度都和秘银相近,也不排斥魔法能量,是制作魔导器的绝佳材料,一定要缺的话,就只有一条——这东西太重,比钢重多了,更别和以轻盈出名的秘银比。

当然重也有重的好处,自从有了这些奥金,卜哥把投枪和飞斧全都换成了奥金的,那卜万把十字金刀也重新炼制了一遍。

当初因为舍不得用秘银这类珍贵材料炼制金刀,所以金刀上面没有其它的魔法阵,完全靠刀片的高旋转予以杀伤,现在反正奥金多得是,重新炼制之后,上面全都添加了撕裂、穿透、腐蚀和灼热等等法阵,全力施为之下,威力己经和剑刃风暴没有什么两样了。

自从有了这些凶器,方圆数十公里之内的怪物,全都倒了大霉,卜哥杀戮的效率比起以前要高得多了。

春去冬来,阵阵寒风让卜哥明白,这个世界同样也有季节之分,不过这里看不出四季的区别,热的时候就酷热难当,冷起来又是冰冻三尺。

用来记录日子的木板已经换了好几根,最近这段时间,卜哥经常会想起另外那个世界的朋友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时的新鲜感己经渐渐淡忘,随着实力的迅增长,屠杀那些巨怪,也己经没有原来那样兴奋了。

现在能够让他心对待的就只有巨龙和九头蛇、太阳羽蛇之类的存在。

一个月以前,他就遇到了当初在特鲁贝尔时让他感到大受威胁的那种怪蛇,那个时候,他、戈斯维恩、马罗尼克、托尔和巴米尔那么多人连手,才斗得过一条怪蛇,但是现在,半个时之内,整整一窝十几条怪蛇,全都成了一堆材料。

作为纪念,他甚至还活捉了一条幼蛇,这东西弄回原来的世界,又是一件无价之宝。

可惜这一切,根本不能够让他感到兴奋。

从放满龙血的木桶出来,卜哥轻叹了口气,龙血的效果是越来越差了。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臂,皮肤皱巴巴的,有些地方已经脱离,露出了底下粉红色的新肉。

他己经蜕过八次皮了,现在是第九次蜕皮,按照他的推算,这将是最后一次蜕皮,之后那些龙血对他将再也没有用处。

传中沐浴龙血之后,就能够拥有不死之身,事实证明这都是谎言。

龙血确实珍贵,而且配制成药剂有着非凡的作用,不过靠龙血想要不死不灭绝对是不可能的。

就拿他现在的身体来,任由普通人拿着刀斧劈砍,可以做到浑然无事,不过出手的如果是光头扎克或者戈斯维恩这样的高手,他就算不死也要脱一层皮。如果面对的是农夫一哥那无坚不摧的一刀,或者马罗尼克用那六支神筋射他,绝对有几条命都不够死的。

沐浴过龙血之后,最大的好处并不是刀枪不入,而是变得力大无穷,外面的树只要是他的双手能够环抱,以他现在的一身怪力,都可以拔得起来。

卜哥打算等到出去之后,和光头巨汉扎克比比力气,他所认识的人里面,就以扎克的力气最大。

拥有这身怪力,现在的他打猎的时候根本就不用神圣斗气,凭借蛮力投掷出去的飞斧和投枪足够致命了。当然用了神圣斗气之后,威力更加恐怖,稍微差一的巨怪,往往会被他绞杀成肉泥。

这身怪力不但强而且持久,自从第四次蜕皮之后,他就忘记了什么叫累,浑身上下总是有使不完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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