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用了一个词。
玩具。
因为对于血裔来说,漫长的生命,很少有吸引他的东西。
如果有,那一定是女人。
只是,女人再好,对于一个血裔来说,时间久了,也会没味道的。
所以,过往的时间里,那个血裔就给自己网罗了很多的女人。
和艾恩不一样。
前一个血裔也是长得不错的一个。
白,三到四十岁的样子。
但温文尔雅。
所以这个货很容易勾引女人。
直到它被当时的巴恩斯找到。
二人展开了一场激斗。
大约是那个怪物把精力都放在了女人身上,他竟然不是巴恩斯的对手。
二人进行了斗力,斗智,再斗力,再斗智,几番折腾。
巴恩斯笑到了最后。
他不仅活了下来,战而胜之,还取代了这个血裔,成为新的喀巴山之王。
巴恩斯。
但是,成为喀巴山之王后,前任的玩具实在是麻烦到他了。
想要供养这些怪物,真的挺麻烦。
他上哪找足够的生命去养这些血奴。
眼下,这些血奴,都陷入到了狂热的血瘾状态。
它们虽是女人,也是无休止的在一起,通过手指或别的什么,刺激身体。
然后就吸对方,互吸血液,来缓解血瘾。
但巴恩斯知道。
这样下去,迟早有一天,这些女人会堕落到用膝盖走路,像野兽一样了。
虽然他在心里已经对这些人放弃。
但是。
如果。
可以。
他还是愿意努力一下救这些女人。
巴恩斯站在地窑口。
他掀开了地板。
但在地板下,是一层手臂粗的栅栏。
注意。
不是普通正常人的手臂,是健美大力士的手臂。
在这只有拳头大的格眼里,巴恩斯居高临下往下看。
里面,隐隐约约,是一群肉虫子一样的人。
它们有的穿衣服,有的没。
还有的,只穿一半。
好好的衣服,当成了披挡布盖在身上。
从下而上,一股子杏仁味,伴随着腥臭往上飘了起来。
也是这些人不会排泄。
没有米田共。
虽会解小手。
但苦几大。
没什么重味。
不然,这里面,真的是太恐怖,太可怕了。
那样,巴恩斯估计根本不会站在这里往下看。
现在看着下方,巴恩斯一时间,原本冰冻的心,都在百感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