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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我们把姜初尧给作了(第1页)

在苏起面前说了狠话,眼下姜初尧准备一个人回家了。

苏起下午两节课都没回教室,也没见班主任过来捉他,这还没到大学呢就开始旷课,姜初尧真搞不懂他。

本来还想着今天下午和他说两句话,等到放学了也没机会。

五月早夏,天气冷热不定,校园里知行路上的夹竹桃翠翠嫩嫩,像是少女用嘴抿出的春色,带着稚嫩的风情。

海珠市实验高中是一所很老的学校了,刚建学校时栽种下的树,现在早已在路的两旁长成巨大的绿色穹盖,将阳光遮得严严实实,偶尔会吝啬的在树叶间漏下一两道光来,像是海洋里穿透水层的光柱。

姜初尧慢悠悠的走在树荫下,怀恋的观察周围一切的人和物,离家里保镖过来接她放学还有些时间,姜初尧还来得及慢慢回忆这些摆在她眼前的青春。

今天下午生气地和苏起说了‘分就分’,话刚说出口,姜初尧便有些后悔了,回到教室里给十七岁的自己写了封信,整个下午,讲台上老师在讲什么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怪不得不给高中生早恋呢,这能不影响学习吗。

脑子里一直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刚刚放学的时候,姜初尧就顺手帮苏起整理课桌,把他堆起来的那座‘堡垒’按规矩码好摆整齐,然后细心的将苏起课桌的每一张试卷按照科目分好种类顺序。

姜初尧的行为惹来许多同学的主意,大家的眼光都不是很自然,对这位平日里冷淡异常的女同学眼下如此‘贤惠’的举动感到陌生。

姜初尧没功夫去搭理别人的目光,她一边帮苏起收拾东西,一般慢慢回忆自己和苏起这些年的相遇。

等到姜初尧收拾好苏起的课桌,苏起也没回来,姜初尧便没有再多等了,拿起自己的包准备回家。

苏起一定是躲着自己呢,姜初尧是这么想的。

苏起很聪明,像很多学霸在临考前都喜欢说‘啊完了完了,昨晚玩到凌晨,一点也没复习。’,苏起也喜欢这么说,可是他是真的没复习。

和苏起谈恋爱的时候,姜初尧便听他说,他高中时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自己妹妹身上,那个时候的苏洛心理疾病就已经有了端倪,苏起除了照顾妹妹,还要自己赚点钱修补兄妹二人的生活,所以苏起高中三年对于学习一直都是学一遍就得了的心态。

“那你还能和我上同一所大学?”姜初尧当时郁闷,为了高考,她可是很努力的准备了三百多天呢,结果最后的结果却和苏起进了同一所大学?虽然她不靠成绩也能国内大学随便挑着上……

苏起自然不会和自己的小女朋友争辩这些,只是后来苏起的表现简而有力的证明了,他确实是那种天赋型的学生,即使大学一个星期旷八节课,苏起也能随便应付一下便在期末考试拿个高分,即使跨个专业来辅导姜初尧对他来说也不是件难事。

姜初尧对自己这个小男朋友非常满意,可以说将苏起这个初恋爱到了一言一行中,苏起也没想到高中时冷冷淡淡的女同桌,上大学走进她心扉后会变得这么黏人,不过那时候他们都还年少,都是青春懵懂最渴望异性的时候。

他们在大学如胶似漆的相爱了四年,是所有学弟学妹学长学姐口中的天生一对。

他们在大学毕业后几乎可以说是没有挽留的分手,但又互相彼此折磨了许久,直到苏起结婚成家,姜初尧才后知后觉。原来我的初恋到头来还是没能成为我的丈夫。

其实也没关系,大学刚毕业那个时候的姜初尧依然幼稚的可以,她认为苏起是随便找个人结婚来遗忘和她的感情,是小说里男女主互相虐心的那种‘假结婚’,苏起想通过和别人结婚来否定和自己的爱,姜初尧认为自己看透了苏起的心思,即使苏起后来和秦暮之在一起了,姜初尧依然这么想着。

姜初尧心想,苏起一定回很难过吧,为了和自己告别甚至娶了并不真心相爱的女人,他在等着自己拯救呢,他们的感情是那么深厚,他一定会和那个什么秦暮之离婚然后过来找自己,到时候姜初尧会向所有人证明,初恋女友才是永远的王道。

懂哥,自己那时候真的是太懂了,姜初尧拍了拍自己羞红的脸,想赶紧把这段回忆驱逐出脑海,实在是太丢人了!

最后何止没有等来苏起和暮之的离婚,她等来的是一则冰冷的讣告,和秦暮之那一句几乎哀莫大于心死的:“是我们害了他。“

幸好上天给了他们重来一次的机会,姜初尧低下眼帘,她没什么心思去听课,脑子里想的全是乱七八糟有关于苏起的事情。

现在的姜初尧和苏起都才高三,前世故事里的一切都还没来得及生,一切都还有机会,现在可以确定的情报就是,苏起和那个李瑜兮也重生了,而那个秦暮之,作为前世苏起的正妻,如果秦暮之也重生了的话,那事情就很麻烦了。

此番重生,李瑜兮是绝对不会放过苏起,前世的李瑜兮温柔如水,认为拴住一个男人的灵魂比肉体更重要,可谁知道半路杀出了一个姜初尧,后面跟着一个6纤,最后还有一对秦氏姐妹,谁都没想到最后会是秦暮之和苏起完婚。

这一世,刚一复活李瑜兮便对苏起直球攻略,看来是害怕夜长梦多,早早的便想和苏起绑死情侣关系了。

还有那对秦可卿秦暮之的姐妹,堪称半路杀出了一个程咬金,尤其是那个秦暮之,不声不响就把她们几个女的这些年‘培训’出来的苏起抢走了,只能希望秦暮之没有一并重生过来,不然人家作为名正言顺的夫妻,自己这几人也太难和她争了。

好烦啊好烦啊,凭什么那个秦暮之的第一次恋爱就能直接和苏起结婚,自己才是苏起的初恋,是苏起感情中的第一名!

没事没事,现在还是高中,早恋是不对的,自己作为苏起的同桌,占尽了天时地利,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姜初尧对自己这个‘苏起的初恋女友’的身份总是有着莫大的自信。

高中是什么,夏天傍晚的高中,卷子总是会沾上手臂,小拇指的侧面总是会沾上墨水,新的卷子带着廉价墨水的味道,每天都能听到老师们的再讲五分钟。

记忆里高中的时候,每天的晚霞总是有很多火烧云,雨天走廊上会排满了大大小小的伞,下课后和前后左右聊天的叽叽喳喳,偷吃零食也聊新的八卦,是课上打瞌睡的不清醒,手臂上的压痕和酸麻,也是窗边吹起的链子伴着写字的沙沙声和扑过来闷热的晚风。

高中和大学都是属于姜初尧,自己是他独一无二的校园女神。

姜初尧挽了挽自己的丝,寻思明天要不要扎个丸子头更添几分少女的娇憨可爱,作为高中校花的姜初尧,自然有着满分级别的魅力,那是直接让人过了三十几年仍然会想起的青春回忆,是所谓‘高中那个从我窗前路过的女孩’。

然后姜初尧便看到有一个妖精从自己眼前的校门口走了过去。

姜初尧认出了那人,是秦可卿,秦暮之的妹妹,那个前世追了苏起七年的小学妹。

姜初尧回忆起来,秦可卿和他们是同一个高中的,只比姜初尧他们小一年级,眼前的秦可卿是那么年轻,却已经足够叫人第一眼便难以忘怀了。

如果是姜初尧是不沾尘埃的高岭之花,是可见不可求的校园女神,那秦可卿绝对是所有男孩眼里最原始的爱情懵懂。

她就是个妖精,天生的一副媚骨,偏还生得一颗要人命的泪痣,一双漂亮的狐眼微微上挑,从眼角里便流露出浑然天成的勾人风情来,她站的笔直,宽大的校服浅浅的勾勒出少女堪堪一握的腰线。

总有人怀恋青春少女被风扬起的裙摆,其实在华夏的教育体系下,女孩子的裙摆往往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宽大的运动服和不分性别的t恤衫才是大多数人校园记忆的主流。

当然衣服是死的,人是活的,青春萌动的少女们都有着一颗爱美之心,偷偷的把校服上衣剪短剪小,把校服裤改的稍微紧腿都是常见的操作,甚至近年来的网上,甚至出现了用某某地区校服改造的情趣系列。虽说少女们的改衣服还不至于到那种放浪形骸的程度,但是微微抬手露出一小截晃眼的腰肢,惹来班上那个男孩望过来的目光,这边足够了,已经可以狠狠的满足少女们那颗简单的虚荣心。

秦可卿不需要那种小心机便能吸引目光,她安静笔直的站在校门口,身上老老实实穿着合身的校服外套,衣袖里露出一双洁白秀气的小手,她今天扎了低马尾,一头靓丽的黑丝轻轻散散的披在背后,落在那挺拔秀气的窄肩上,便凭空多出几分小鸟依人的妩媚感来。

年轻的女孩就应该骄傲的露出她们的背和大腿,向所有炫耀人自己那光彩照人的肌肤,像是向全世界宣布,“看我,我多年轻!”

秦可卿不需要露什么肌肤,只要没有进行需要出汗的运动,她甚至一年到头都可以穿着长袖,她本就是人群中最吸引眼球的那个。

兴许是察觉到了姜初尧望过来的目光,秦可卿看向姜初尧这边,皱了皱眉。

姜初尧错开眼神,不想和这女人有任何交集。

而秦可卿却没有移开眼神,原因无它,昨天早晨出现在自己脑海里的,那个‘重生后的秦可卿’正在秦可卿脑子里大喊大叫,语气间格外的忿忿不平。

“秦可卿,就是那个人!就是那女的大学四年占着苏起不肯撒手!我们一起上,现在就把她给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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