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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迷途 第二十回 乡间野趣(第1页)

五月的乡间,天蓝水清,风柔草盛,抬眼望去,绿意盎然,到处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走在熟悉的小路上,不时有小飞虫扑面而来,好像在跟熟人打招呼一样,它们撞在脸上那种麻麻痒痒的感觉让傅士雷很受用。临近水边,他抽了一个芦苇尖,去掉里面的芯儿,只剩下外面的一层,形成一个小圆筒,放在嘴里,对着筒口使劲儿一吹,便出尖细的“呜呜”声,小时候,几个小伙伴一齐吹奏这样的“乐器”,便是人间最美妙的曲子。田里的玉米已经没过膝盖,那绿油油的叶子煞是可爱,要是小时候,傅士雷准会折下十几片玉米叶子,稍作编织,便会形成一顶遮阳帽,但是现在,他不会再去那样做,因为他知道,每一片叶子都有它的使命,它们都在为结出硕大的果实而积蓄能量。在一片麦田边,他猫下腰,拔了两个麦穗,放在手掌里搓了搓,然后吹掉麦皮,便剩下刚刚灌浆的籽粒,放在嘴里嚼一嚼,一股清甜便充溢齿颊。

走着走着,傅士雷恍惚觉得少了什么,到底少了什么呢?他想了半天,终于意识到,一眼水井已不知去向。记得小时候,每当走过这里,口渴了,就会俯在机井探出的大铁管子上,饱饮从地下抽出来的水,那种清洌甘凉会一直抵达肺腑,沁透全身,瞬间驱除暑热,赶走口渴。可如今,水管不知去向,连井口也不知所踪,只留下长满杂草的一堆瓦砾。

再往前走,就是那个小土山了,傅士雷清楚地记得,此时正是土山上的酸枣树开花的季节,那密密麻麻的黄绿色小花预示着秋天到来后,他和小伙伴们会收获颇多的佳果。可是傅士雷找呀找,再也找不到他记忆中的土山,更看不见那开满小花的酸枣树。土山已经被铲平了,多余的土被填进了旁边的水沟,水沟里原本有很多水,还有很多鱼,可是现在却连同土山一起,变成了一块庄稼地,那里同样种着玉米。虽然傅士雷不希望他的土山消失不见,但他也不反对这里变成农田,但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要把那好端端的水沟填平,为什么要让那清灵灵的水消失。

对于自然的热爱,傅士雷是自内心的,在他看来,人和自然可以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小时候,自然可以给他带来无尽的快乐,长大了,在社会中受的累、遭的痛都可以通过和自然相融来抚慰。所以,回到家乡,他必要到田野里走走,以消除在劳心费神的人际交往中产生的负累。在临港镇,如果不是感情上的旧疤隐隐作痛,他也会时常去海边转转,用大海的胸怀容纳自己内心的纠结。他觉得,人最初是自然人,之后才是社会人,自然人是快乐而轻松的,社会人是浮躁而疲惫的。成为社会人之后,就会觉得很累,总想回归自然,于是旅游便成了人们解放身心的最好方式。但那只是暂时的,只要具备一颗争名逐利之心,便永远摆脱不了社会的羁绊,永远成不了自然人。但自然确实是一剂良药,能使他受伤的心暂时得到抚慰。

在野地里转了一圈,和大自然亲密接触以后,傅士雷轻松了许多,但他也因为水井和土山的消失而感到无限地怅惘。都说物是人非是让人伤感的,可如今物非人也非,岂不更令人产生无限的情思!

回临港要经过邻村,傅士雷坚持去看望徐老师。曹立娟很不理解,说已经毕业那么多年了,还去看望一个中学老师,完全没有必要,可她又怎么能理解师生间这种纯朴的感情呢?傅士雷也不和她解释,在徐老师家坐了一会儿,师生畅聊了一番,这才驱车回到临港。

此次老家之行,傅士雷觉得自己和曹立娟的感情又疏远了很多。在他心目中,老婆应该是最理解自己的人,理解自己做事的方式,理解自己做人的原则,可这些,曹立娟显然不具备。这让傅士雷很无奈,甚至有些烦躁,但他又是一个传统的人,既成的事实不容许他主动改变这一切。可是嫌隙毕竟早已产生,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日常琐事的累积而越变越大。

对于曹立娟而言,要说对傅士雷有多喜欢根本谈不上,她嫁给傅士雷最大的指望就是他能够利用好手中的权利,给她带来金钱上的满足,物质上的享受,如果更好一点的话,傅士雷能够巴结上大领导,在官场上扶摇直上,让她当上官太太,她就会万分荣耀。可现在看来,傅士雷一样也没给她带来,她甚至悲观地感觉到,这种愿望以后也不会实现,她对傅士雷的所有幻想也就成了泡影,这对于生性好强、爱慕虚荣的曹立娟来说无异于沉重的打击。这样的日子她是过不下去的,她在寻找时机远离这种生活。怨愤的炸弹已然形成,只差一个导火索来引爆了。

五月的乡间,天蓝水清,风柔草盛,抬眼望去,绿意盎然,到处是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走在熟悉的小路上,不时有小飞虫扑面而来,好像在跟熟人打招呼一样,它们撞在脸上那种麻麻痒痒的感觉让傅士雷很受用。临近水边,他抽了一个芦苇尖,去掉里面的芯儿,只剩下外面的一层,形成一个小圆筒,放在嘴里,对着筒口使劲儿一吹,便出尖细的“呜呜”声,小时候,几个小伙伴一齐吹奏这样的“乐器”,便是人间最美妙的曲子。田里的玉米已经没过膝盖,那绿油油的叶子煞是可爱,要是小时候,傅士雷准会折下十几片玉米叶子,稍作编织,便会形成一顶遮阳帽,但是现在,他不会再去那样做,因为他知道,每一片叶子都有它的使命,它们都在为结出硕大的果实而积蓄能量。在一片麦田边,他猫下腰,拔了两个麦穗,放在手掌里搓了搓,然后吹掉麦皮,便剩下刚刚灌浆的籽粒,放在嘴里嚼一嚼,一股清甜便充溢齿颊。

走着走着,傅士雷恍惚觉得少了什么,到底少了什么呢?他想了半天,终于意识到,一眼水井已不知去向。记得小时候,每当走过这里,口渴了,就会俯在机井探出的大铁管子上,饱饮从地下抽出来的水,那种清洌甘凉会一直抵达肺腑,沁透全身,瞬间驱除暑热,赶走口渴。可如今,水管不知去向,连井口也不知所踪,只留下长满杂草的一堆瓦砾。

再往前走,就是那个小土山了,傅士雷清楚地记得,此时正是土山上的酸枣树开花的季节,那密密麻麻的黄绿色小花预示着秋天到来后,他和小伙伴们会收获颇多的佳果。可是傅士雷找呀找,再也找不到他记忆中的土山,更看不见那开满小花的酸枣树。土山已经被铲平了,多余的土被填进了旁边的水沟,水沟里原本有很多水,还有很多鱼,可是现在却连同土山一起,变成了一块庄稼地,那里同样种着玉米。虽然傅士雷不希望他的土山消失不见,但他也不反对这里变成农田,但他就是不明白,为什么要把那好端端的水沟填平,为什么要让那清灵灵的水消失。

对于自然的热爱,傅士雷是自内心的,在他看来,人和自然可以很好地融合在一起。小时候,自然可以给他带来无尽的快乐,长大了,在社会中受的累、遭的痛都可以通过和自然相融来抚慰。所以,回到家乡,他必要到田野里走走,以消除在劳心费神的人际交往中产生的负累。在临港镇,如果不是感情上的旧疤隐隐作痛,他也会时常去海边转转,用大海的胸怀容纳自己内心的纠结。他觉得,人最初是自然人,之后才是社会人,自然人是快乐而轻松的,社会人是浮躁而疲惫的。成为社会人之后,就会觉得很累,总想回归自然,于是旅游便成了人们解放身心的最好方式。但那只是暂时的,只要具备一颗争名逐利之心,便永远摆脱不了社会的羁绊,永远成不了自然人。但自然确实是一剂良药,能使他受伤的心暂时得到抚慰。

在野地里转了一圈,和大自然亲密接触以后,傅士雷轻松了许多,但他也因为水井和土山的消失而感到无限地怅惘。都说物是人非是让人伤感的,可如今物非人也非,岂不更令人产生无限的情思!

回临港要经过邻村,傅士雷坚持去看望徐老师。曹立娟很不理解,说已经毕业那么多年了,还去看望一个中学老师,完全没有必要,可她又怎么能理解师生间这种纯朴的感情呢?傅士雷也不和她解释,在徐老师家坐了一会儿,师生畅聊了一番,这才驱车回到临港。

此次老家之行,傅士雷觉得自己和曹立娟的感情又疏远了很多。在他心目中,老婆应该是最理解自己的人,理解自己做事的方式,理解自己做人的原则,可这些,曹立娟显然不具备。这让傅士雷很无奈,甚至有些烦躁,但他又是一个传统的人,既成的事实不容许他主动改变这一切。可是嫌隙毕竟早已产生,它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日常琐事的累积而越变越大。

对于曹立娟而言,要说对傅士雷有多喜欢根本谈不上,她嫁给傅士雷最大的指望就是他能够利用好手中的权利,给她带来金钱上的满足,物质上的享受,如果更好一点的话,傅士雷能够巴结上大领导,在官场上扶摇直上,让她当上官太太,她就会万分荣耀。可现在看来,傅士雷一样也没给她带来,她甚至悲观地感觉到,这种愿望以后也不会实现,她对傅士雷的所有幻想也就成了泡影,这对于生性好强、爱慕虚荣的曹立娟来说无异于沉重的打击。这样的日子她是过不下去的,她在寻找时机远离这种生活。怨愤的炸弹已然形成,只差一个导火索来引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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