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邓丽君的人气、知名度,她的精选集每张的平均销量大概会在十万张左右。
十万张,一百张专辑就是上千万的销量。
那恐怖的数据以及带来的利润,是任何唱片公司都不可能拒绝的。
因此,这才会有唱片公司牢牢握住旗下歌手的歌曲版权这事。
而以陈启明现在的人气,以及他目前的金曲数量,他已经完全具备了行精选集,甚至销量还会非常不错的实力。
这个时候,陈启明要拿回自己的歌曲版权,这不是直接断了福隆这方面的财路嘛!
因此,葛福宏想都没想,直接拒绝。
不过,拒绝完以后,葛福宏的面色又难看了起来。
唱片的重复利用行的确是她不愿意放手的。
但同样的,陈启明她也不想放走。
其实她可以选择利用合同来强制压陈启明。
但这种方法对别人有用,对陈启明……
要知道,现在外界可是有大量唱片公司在等着挖陈启明的。
只要她用合同压迫陈启明。
陈启明振臂一呼,绝对会有不少唱片公司抱着违约金上门签陈启明。
所以,利用合同来压迫,这种办法现在对陈启明根本没用。
这也是拥有顶级人气与号召力的大牌艺人的专属权。
“五年!前五年的版权可以由公司与我共有,五年后,歌曲版权归我个人,公司不再拥有这些歌曲的版权!
另外,飞碟那边,他们只能拥有行权,歌曲的版权不能授权给他们。”
就在葛福宏有些两难的时候,陈启明开口了。
说实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陈启明也蛮担心葛福宏不会同意
但只要一想到前几在破碎梦境中梦到的那种听歌方式,陈启明心里就立刻坚定了下来。
那种不用买唱片,直接在一个电话上就能听全世界所有歌曲的方式,既让他感到不可思议,也让他知道了其中蕴藏的利润。
所以,他绝对不能容许自己的歌曲版权落在其他人手里。
本来陈启明以为葛福宏会拒绝。
只是,让陈启明没想到的是,葛福宏沉思了一会后,居然点了点头。
“可以!”
葛福宏既然同意了,那陈启明也没什么说的了。
在刘慈伟出去打印好合同回来,陈启明仔细查看了一番,确认没什么问题以后,这才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大名。
如此一来,短时间内,他算是彻底绑在福隆公司的战车上了。
跟公司重签完合同后,陈启明找了个空闲,给罗大佑打了个电话。
他既然已经决定留在福隆了,那自然要告知那边一声。
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罗大佑那边在接到陈启明的电话后,似乎没想到陈启明这么快就决定留在福隆。
他还尝试了一下继续加筹码。
最后,在得知陈启明已经跟福隆签了的合同以后,这才作罢。
不过,双方的关系倒是没有因为这件事产生什么矛盾。
最后,罗大佑还祝愿了一番陈启明,希望他在福隆事业大顺。
随后,还约陈启明有空一起吃饭,这才挂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