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傅韫哲做邻居!
司音看着对面已经合上的门,搬家的主意立刻改变。
也许现在打电话给房东老板退房,还来得及。
她急忙打电话过去,房东老板却说:
“抱歉,司小姐,合同上已经写明即使退房也必须满足三十天租期。”
也就是说,这房子她必须住满三十天才能搬走。
什么霸王条约!
司音气结,奈何已经签下合同是不争的事实。
总不能放着五千五百块的房子不住,另外再花钱去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