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這譚家無論是嫁出去女,還是娶進來的媳,沒一個好東西。都是又蠢又壞。
旁人倒是看熱鬧看的歡快,秦縣令卻看得腦瓜子突突疼。
忒不像話了。公堂之上,兩個潑婦互毆算怎麼回事,忙讓人拉開她們。
鬧了這麼一通,事情也該有個結果了。
人證物證具在。
譚婆子教唆他人犯罪,並且在本案中協助主犯望風,造成了事實犯罪,是為從犯。按律判處絞刑,三日後於菜市口行刑。
譚婆子聞言頓時癱軟在地。
主犯譚老三,拐賣幼童,並對所拐幼童加以虐待傷害、搶劫遺棄等,罪行令人髮指。按律處以磔刑。
三日後於城西菜市口處斬,另賠償蔣家三十兩白銀。
譚老三雖上了兩年學堂。可不學無術,惹事生非,最後被被忍無可忍的先生趕了出來。
被趕回來的時候,連個三字經都背不全,自然不知何為「磔刑」?但「三日後城西菜市口處斬」還是聽得懂的。
當即便嚇得癱軟在地,接著就是一股熏人的騷臭味襲來,竟是大小便失禁了。
小胡氏也被嚇得癱軟在地,回過神來後,便以頭觸地,嚎啕大哭。
邊哭邊為兒子求情:「大人饒命!饒命啊,三兒他知道錯了,他知道錯了,您就饒他一命吧……。」。
然則,大夏律法企是她一句知錯就能越過去的。無論她怎麼撒潑耍賴,堂上的人都無動於衷。
甚至嚴厲的呵斥她,若是再胡攪蠻纏就一併賞他幾個板子吃吃。
小胡氏哭求秦縣令無果,便轉頭撲到老胡氏跟前,抱著她的腿,急急的求道:「姐姐,我錯了。
我求你了,饒了我家三兒一命吧,他還小,您大人有大量,放過他這一次吧!」
老胡氏冷冷一腳踢開她:「我呸!不要臉的玩意兒。
二十多了還小?我家孫女還不到一歲,她做錯了什麼?你那寶貝兒子朝她下手的時候,可有想過放過她!
畜生玩意,該下十八層地獄的東西。
青天大人判的好,他該死!他死了,這個這世界就少了個禍害!」
小胡氏眼睜睜的看著自己心尖尖上的小兒子被戴上鐐銬,死狗一樣的拖走。
又看看怒目相視的蔣家人,再看看同樣對她心懷怨懟的大兒子和二兒子,頓時連哭的力氣都沒有了,眼一翻徹底昏死過去。
蔣家當天便拿到了譚家賠償的三十兩銀子,帶著蔣禹清回了西津渡。
第2o章多了一口水缸
三天後,譚老三和譚婆子姑侄,在城西菜市口行刑。
斬那天,蔣家和譚家都去了。譚家人用驢車拉了副薄皮棺材,這是去給譚老三收屍的。
至於譚婆子家的人,連個露面的人都沒有,更甭提有人收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