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张伟很专业,但沈天赐也不差,各种辩证,反驳全都合情合理,话语铿锵有力。
相比之下,姜白的存在感反倒是最弱的。
这毕竟不是他的专业。
控方这边的主力还是沈天赐。
双方各执一词,据理力争。
上演了一场激烈的法庭辩论。
大半个小时后。
“咚!”
法官敲响法槌,“暂时休庭半小时。”
随后便和陪审员退了出去。
魏冬花连忙向着张伟问道:“张律师,怎么样?你有没有把握帮我减刑?”
张伟微微一笑,说道:“魏女士你放心,只要你听我吩咐,我有把握把你的刑期减到十年以下。”
魏冬花:┌(。Д。)┐
十年……
十年以后出来,她已经是个老太婆了。
但相比十三年,十年总归是好了很多。
……
半小时一晃而过。
“咚!”
随着法槌落下,重新开庭。
法官说道:“现在继续法庭辩论,请被告律师言。”
张伟当即起身说道:“法官阁下,各位陪审员,我方当事人对故意毁坏财物罪供认不讳,愿意积极认罪。”
魏冬花懵了。
怎么突然就投降了?
“张……”
魏冬花张了张嘴,想阻止张伟。
但她立刻想到休庭期间张伟对自己的警告。
连忙捂住嘴巴。
但眼神中还是透露着浓浓的不安。
张伟话锋一转,继续说道:“但是,在寻衅滋事罪以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上,我方当事人并非主犯!”
“她是被人怂恿,受人诱导,一时失察才会做出错误的决定。”
“在这两个事件当中,马丽女士为最初倡议者,焦胜美女士和我的当事人,都是在她的诱导下才会做出后面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张伟嘴角上扬,露出一丝笑容,
“很显然,我的当事人符合从犯的定义,应当被认定为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张伟的声音,响彻在审判庭。
虽然在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辩解中,他并未占得上风。
但是他并未放弃。
而是另辟蹊径,转战另一处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