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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页(第1页)

她的美酒节会持续半个月,在活动期间,不定时免费供应一些啤酒,即使身无分文的平民,在这里也不会被驱逐。

诸多在平民眼中完全可以称得上不可思议的举措就随着诸多年轻人的宣传,从西部荒野逐渐向北向东,扩大到了周边的一些城镇。

身份暴露?

很多人都将信将疑,有家有业的人不在乎什么免费啤酒,他们只想凑个热闹,众多平民一辈子就没喝过啤酒,听说有免费供应的酒水,占便宜的心态发作,路途不算太远的就准备汇聚同伴,沿着大路来这边尝个新鲜。

平民一直是凡妮莎重点争取的对象,像萨丁夫妇那样自己拥有农场的终究是少数,他们哪怕再落魄也比平民强。

希望收割机无法去帮助没有土地的人,老骑士也做不出打土豪分田地的事,这有悖于他对国家的誓言,对于贫民的很多凄惨境遇他很同情,但也就是同情、怜悯的程度,他不会做出更多改善现状的事,因为那些改善都会违背当前的律法。

暴风城的罔顾、高层的漠视加上老骑士的不作为,西部荒野的平民只能自己选择出路,曾经那个时空他们没有出路,不是在饥饿中等死,就是聚集在一起成为新的盗贼,现在有了希望,他们以一种滚雪球的速度,开始汇聚在凡妮莎的身旁。

平民们有了希望,地主也对未来有了一丝期盼。

“老法布隆,回来吧,我们有希望收割机,明年一定会大丰收的!”萨丁夫妇还在苦劝准备搬离西部荒野的老邻居,法布隆一家。

这年头能搬家的都不是穷人,老法布隆一家的货物装了满满一车,他们还有一匹名为布兰契的老马。

法布隆不光是地主,还是牧场主,他每年都会为暴风城提供数量不等的马匹,按照重要性来划分的话,妥妥的是中产阶级。

老法布隆一家当然不想走,但环境逼得他不走不行,离开西部荒野,他只能去帮人养马,从自己当老大变成打工仔,这也是被恶劣的环境所逼,不得不选择的下策,现在似乎有了转机?

“唉?看那边!希望小姐过来了!你听听她的话,很多东西我也听不懂,但我觉得有道理,你可以听听她的建议。”老萨丁舍不得这个老邻居,更不想失去自己现在的地位。

阶级有一个抱团性的问题,在危机面前,他们会和同阶级的人站在一起,原先西部荒野遍地都是平民,他这个地主的压力是很大的,有点粮食都得和老婆躲在被窝里偷着吃。

往日大家都饿肚子,他们也假装自己在饿肚子,这还体现不出太大的差异,要是明年丰收的时候,他这边满仓库粮食,外面的平民会用什么态度来对待他就需要打一个问号了。

他需要老法布隆和自己站在一起,两家人挨着,到时候也好向哨兵岭那边去求援军,毕竟老法布隆为军队养了那么多年马,和军方多多少少有点关系,作为军队系统的一员,老骑士也会给予一些照顾。

老法布隆拿不定主意,他们决定在老萨丁家吃一顿午饭,之后再琢磨去向。

午饭不是西部荒野新土加狼尾巴的拌饭,而且萨丁夫人新发明的菜肴,被凡妮莎取名为西部大乱炖的一道菜。

什么野猪的脑袋,秃鹫的翅膀加上一些杂草,全部剁碎了,然后炖成一大锅的特色菜肴。

这边人在吃食上多少有点忌讳,吃东西的时候会考虑到圣光啊,信仰啊,国家法律等等,凡妮莎没这些心理障碍,前世的时候,走南闯北,她什么没吃过?吃个野猪脑袋就亵渎神灵,亵渎圣光了?你在逗我!

她最近和萨丁夫妇混熟了,每次到哨兵岭来的时候,都到他们家来吃饭。不得不说有些人在交往的时候,天然就带着好感,她就觉得和这一家人待在一起很舒服,双方阅历、想法和人生目标完全不同,但交流的时候却没多少阻碍,关系非常融洽。

“就像我上次说的那样”凡妮莎举着一个秃鹫爪子,假装是鸡爪,一边吃一边说。

“土地限制了你们的思想,你们就想种一辈子地?自己这辈子过完,让子女后代也种一辈子?眼光要放长远一些。”

她指着萨丁家粮仓的方向:“粮食收获后呢?你们只知道留着自己吃,小部分拿去城市里贩卖,这就是你们几十年来的生活模式,对吧?”

老萨丁现在很喜欢听凡妮莎说话,这个名为希望的小姑娘经常能说出一些他一辈子也没想过的话,最初听到那些话觉得不可思议,可仔细思考后,又觉得有道理。

凡妮莎掰着手指:“粮食可以售卖,这是最低等的处理方法,我的建议是酿酒,我已经联系了矮人,下个月,我打算在西部荒野举办一场名为美酒节的活动,这个活动我准备每年都搞,西部荒野会繁荣起来的,你们的粮食到时候都可以酿酒。”

老萨丁一家吃不掉那么多粮食,怎么办呢?免费分给平民?他肯定会问,凭什么!

但要是堆在粮仓里也容易引起敌视,酿酒,之后贩卖,这对他来说是个好办法。

凡妮莎希望这几家地主把注意力从土地转到商业上去,如果到时候时机还不完善的话,她就可以利用和平手段,把土地从这些地主手里赎买过来分给平民耕种。

今年只是初试锋芒,明年才是大开发的年头,她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西部荒野这六千人远远不够,举办美酒节就是为了吸引外界目光,吸引劳动力,同时和矮人打好关系的一步棋。

老萨丁有些意动,饭后一个人若有所思地背着手出去溜达了。

“法布隆先生为什么要搬走呢?请相信我,明年的西部荒野会焕然一新的。”在萨丁夫人那里获悉法布隆一家人要搬走,凡妮莎连忙开展劝说工作,希望对方打消这个念头,会养马?这可是技术型人才!库尔森特种部队里都没这种人才。

老法布隆看凡妮莎的眼神很奇怪,就在她以为这个老梆子有什么不好企图的时候,对方开口了。

“凡妮莎。范克里夫小姐,我认识你,很久之前我就认识你,你到底想做什么?”他压低声音,似乎不想被收拾厨具的萨丁夫人听见。

哎呦?这个老梆子认识自己?!凡妮莎大吃一惊。

准备美酒节

凡妮莎下意识去拔刀,随即意识到自己为了保持良好人设,最近就没带武器。

她的余光看向四周,叉子、杯子、一些秃鹫的骨头,现场能做武器的太多太多了,此时就体现出了盗贼的优越性,随便拿点什么东西都能当武器,坦然之余,她也看向老梆子,想看看这家伙接下来要做什么。

要知道哨兵岭的老骑士就不认识凡妮莎,尼麦兹修士那些人对她的存在连听都没听说过,眼前这货是从哪里来的情报?

大范生前对凡妮莎的保护可以说极为严密,暴风城的情报组织军情七处都不知道她的存在,如今乡野间一个养马的糟老头子一眼就能看破她的身份?这难道是个半神级或者神级盗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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