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真实原因,是这红耳的兔子,毛茸茸的,长得实在是有点小可爱,他还真有点下不去嘴。
“我听闻高原之上,有天葬传统,来自天地,归于天地,如此方能早日轮回!”
“今天,就让我老孟来度尔等吧!也算全了吾等的情谊。”
说完,孟怀就撕开了一只兔子嚼了起来。
要说啊,也是奇了怪了,他这么一做心理建设,再吃的时候,就没有什么负担喽!
这红耳兔子肉,也是个好东西,凉血解毒,补中益气,还入肝脾大肠经,正适合昨天吃了很多蛇肉、多少有点中毒的孟怀吃。
“好吃啊!吃起来,甜滋滋的!”孟怀边吃边感叹着,“怪不得那群蛇要来集体猎杀呢!”
“就是肉太少啊!”
看着毛毛茸茸的一大团,个子也不小,可就是吃不到什么东西。
一只百十斤的红耳大兔子,里里外外也就六七十斤能吃。
“嗯,不过,幸好数量不少!”
这块地上都是毒蛇气息,又死了这么多同伴,红耳兔子们都不愿意往这边来。
这也让孟怀捡了一个便宜。
要不然,被灰头它们现孟怀在吃自己的同类,它们绝对会暴走。
那他别想着全身而退了。
就这,在当天傍晚的时候,随着蛇头渐渐干瘪,毒蛇气息减弱,腐败酵的红耳兔子肉的味道传了出去,还是吸引了很多不之客的。
虎豹之类的自是不屑于吃腐肉,黑乌鸦、蚂蚁、蜈蚣之类的来了很多不说,就连狼都来了几只。
就在此刻,孟怀对面,七只浑身棕色长毛,长着白色头的野狼,正盯着他看呢。
孟怀看着它们,它们也看着孟怀。
那白头狼试探着走了出来,拖走了四只兔子,然后,就在树林吃着。
“七匹狼,可不好惹啊。”
狼这种生物,战斗力是极其强悍的,尤其是狼群。
孟怀想了一下,又看了看还剩下三四十只兔子呢,也就没有理那边默默吃肉的狼群。
“还是先吃饭要紧。”
要说,孟怀真不愧有着“能吃”的天赋神通!
他一个吃肉的度,比七匹狼吃得还快!
这好消化的嫩兔肉在他胃肠里似乎不需要停留一样。
他可以不停地往嘴里煊着。
吃饱了跑到旁边草丛里,排泄一下,肚子里就又有了空,来回才跑一趟,就能继续往里面塞了。
“可真是头猪啊!也太能吃了!”
七匹狼都吃惊地看着孟怀:它们一起才分吃了四只大兔子,就撑得吃不下了。
“大哥,咱们把这只猪杀了吧!”
左边脸上有块疤的烂脸白头狼目光幽幽地盯着孟怀轻声说道。
“别冲动!”中间那头最大的狼赶紧提醒,“这玩意太大了!现在又不是冬季,食物充足,不需要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