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致研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是吴世杰,他的脚踝仍旧痛,但还是瘸着走到外面去接。
“成了吗?”吴世杰问他。
“什么成了吗?”他不懂。
“装什么傻,我牺牲这么大,你总该有点进展吧。”
他不说话。
“爽快点儿,要不我直接去问司南了。”吴世杰逼他。
“去问吧,她现在不跟我讲话。”
房间里有人起哄,要谁和谁对唱《当》。
“怎么搞成这样?”吴世杰追问,“他们在喊什么?”
“他们在唱歌。”
“那快去啊,点咱最拿手的那首,和司南一起唱。”
吴世杰有一张adrianocelentano的黑胶唱片,念高中的时候就时常在宿舍里放,其中有一首ppiapiubeldelondo(世界上最漂亮的一对),每次喝高了必唱。
“我们在莫干山脚下,怎么会有这首歌,”程致研回答,“而且,我不知道她能不能唱歌。”
吴世杰“哦”了一声,总算想起来,她终究还是跟别人不一样。
沉默良久,程致研终于把话说出来:“我不知道明年这个时候我会在哪里,我什么承诺都不能给她。”
“为什么不去跟她谈谈?”吴世杰难得沉静下来,换了一种口气,“她做那么多事,也是为了你,她会理解,只要你过得好。”
“行了,再说吧。”程致研把电话挂了,他知道吴世杰说的这个“她”不是司南。
他早早的去睡觉,却辗转难眠。他住二楼的一个房间,农民别墅的格局,楼梯上来就是一个长长的阳台,连着六间客房。不知道几点钟,窗上响了一下,他爬起来看,竟是司南站在外面。
她叫他出来,开口便问:“你是不是觉得我玩不起?”
夜风拂过,远近绵延的竹林发出一阵又一阵的,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酒气。
“我听说过那些事,关于你的。”她继续说下去。
“哪方面的?”他身边的流言一直很多。
“你这样的年纪,却高官厚禄。”
他不说话,等她说下去。
“有人告诉我是因为一个年长的女人。”
“‘有人’说的没错。”他不遮掩,也不解释。抛开那句话背后隐晦的含义,的确说的没错。
他从没指望某人会为他守口如瓶,他刚到上海不久,有一次和同事出去喝酒,管郑娜和胡悦然叫“姐姐”,关博远就曾总拿他打趣,说他最擅长的就是这一招。那个时候,他就猜到关总可能知道些什么,但又只是一知半解罢了。
光线晦暗,她脸上的表情捉摸不清,又绕回那个问题:“所以,你觉得我玩不起?”
他笑,而后回答:“不是你,是我玩不起。”
两人都沉默,他反复想着她说的那几句话,他知道自己的确喜欢她,如果她只是想玩,他奉陪就是了,很简单的道理,却不知为什么心里空阔的这样难受。
“我懂了,”她回答,“只想让你知道,我不需要你给我什么,就像对别人一样对我。”
她等他一句话,或者一个手势,但什么都没有,她只能转身走掉。
他回去睡觉,还是睡不沉,却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十七岁,在波士顿乡下的一所寄宿学校里。
24
十年前,十七岁的程致研从俄亥俄州哥伦布市转学到波士顿apacadey读十一年级。从小学到中学,他一直都在公立学校念书,这是生平第一次走进如博物馆般古雅肃穆的校园。
apacadey是一间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老牌私立高中,学生中的少数族裔本来就不多,来自中国大陆的小留学生更是一只手就能数过来,而且多少都有些特殊背景。
程致研不是国际学生,更不是名门子弟,哪一派都不属于。在这种环境下,他似乎是注定要成为异类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他很快就在那里混得如鱼得水。这多半归功于他本身,他长相英俊,性格外向,功课很好,数学几乎每次都是满分,而且还有运动天赋,开学不久就被教练看中,进了冰球队。同时也与他生活境遇上的变化不无关系,从那一年开始,他总是有充裕的零用钱,开学前得到的礼物是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跑车。人总是趋利避害的,而他刚好就是人们喜欢的那种幸运儿。
当然,他在ap学院也并不非人见人爱,万事顺意。他进入冰球队,挤掉了一个原先的队员,因此该队员的死党邓肯从一开始就对他很排斥。第一天训练结束,他洗过澡去更衣室,邓肯当着他的面把他的书包和衣服从储藏柜里拿出来,扔在地上。他看见了,并不问为什么,过去就把邓肯撂倒了。十几岁的男孩子都是冲动易怒的,冲突很快升级,一直到老师介入才收场。
程致研在那场冲突中认识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吴世杰。
吴世杰几乎是本能的站在他这边,第一时间加入了战局,并且在老师面前作证,说事情的起因是邓肯有种族主义言论。
事后,吴世杰告诉程致研,他最欣赏那种一句废话没有,上手就一板砖的气势,觉得特亲切。两人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成了朋友。
两方面都受了些轻伤,程致研是无所谓的,邓肯靠体育特长奖学金入学,没有什么背景,本身也不想闹大,事情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过去了。
那是程致研在ap学院闯的第一场祸,其结果并没有让他收敛,反倒更加张扬肆意,因为只有不断闯祸才能引起些许注意,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个孤儿。多年之后,他和吴世杰再想起那件事,总是颇多感慨,他已不是那个蛮勇的少年,而未成年就做过伪证的吴妈居然成了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