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第一次知道熟悉人体构造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都相安无事,我就给叶小婉跳过了。
我之前也说过,没有工作的时候,我负责夜总会里的工作,而工作那天就来了。
峰哥还是在一楼的等着我,之后把我带到了楼上的一间屋子,里面是一张办公桌,旁边是一个柜子。
峰哥走到办公桌后面拿出一把刀递给了我“等有时间的,我让阿燃做一个专属于你的武器,现在先用我的吧!”
“咱们这是去?”
“打仗呗!”
“跟谁啊?”
“别的组织。”
峰哥只是简短地回答之后就把我带到了楼下,从后门出去,那里已经停着四五辆黑色的面包车。
“上车!”
峰哥一声令下,所有小弟连带着我一齐上车出。
“这是你第一次跟我们去干仗,有几件事我要交代你一下。”峰哥在车上抽着烟说道。
“先,龙哥就是看中你打仗的能力才把你招进来的,所以这是你本职工作,也是我的,有风险,会受伤甚至会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但是别紧张,干就完了,在别人干掉你之前干掉别人你就是安全的。”
“杀人吗?”
“对,下死手,免得放冷箭。”
峰哥看我忧心忡忡的样子说道“第一次,都会这样的,你要记住这跟你之前的街头斗殴不一样,我们去杀的人都是黑社会,就算他们死了,警方那边也不会多管的,所以别怕,你手下留情别人不会。”
我也点上一支烟说道“知道了。”
“然后就是别杀红眼了,看清楚哪边是自己弟兄。也别指盯着眼前的敌人,这是混战,我们也会互相照应。最后就是别害怕,想想你妹妹,你得活着回去见她。”
我点点头。
很快我们就到了地方,那里也是像龙哥那里的夜总会,只不过那里没有正常营业的地方。
我和峰哥带着小弟走进去,二话不说就开打。
如果一个人很少打架,那么在打架的时候就会血涌上头,什么都不管不顾,也没有所谓的招式和武术。但是如果一个人能在打架中保持冷静,就可以格挡住别人的攻击,看清别人的动作。
以前的我不懂我为什么这么擅长打仗,也不知道第一次下死手就能冷静地砍断别人的喉咙,现在我知道了,为了挥桖胧的力量,我必须嗜血,必须崇尚暴力。
我以前甚至还以为我是反社会人格。
等战斗结束,我和峰哥站在血泊之中。
峰哥递给我一支烟,“干得不错!”
“为了生活而已。”
这一战我不知道目的,不知道原因,不知道影响,不知道结果,我只知道我活下来了,我只知道我通过这一战打出了名声,黑道里流传着我的名字,年纪轻轻可以和峰哥并肩战斗。
而我自然只是带着伤和一箱子钱回了家。
幸好这次受的伤不明显,小彩看不到。
但是电视里播报的新闻还是被小彩注意到了,她一把拉开浴室的门,而我正脱得一丝不挂准备洗澡,身上几道新鲜的伤口还在隐隐作痛。
喜欢灭世?还是救世主?请大家收藏灭世?还是救世主?本站更新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