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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千军万马一将在(第1页)

“终日玩鹰,今天倒被鹰给啄了”,如果兰博懂华文,那么这一定是他此刻最想说的话。

在约翰看来,眼前这个一脸人畜无害,笑起来会露出八颗洁白整齐牙齿的小子,只想在他那张灿烂的笑脸上来一拳,“这小子,不,应该是这小混蛋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自己,从一开始就在耍自己。刚刚就差点来了一出请君入瓮的把戏,如果不是自己那时候下意识的护住了他,只怕等待自己的就是被几把手枪瞄准要害了。不过这小混蛋是什么时候通知的警察呢,我一直和他一起,他根本没有机会啊?哦我明白了,难怪他要带我来镇中心,看他刚刚的样子,小镇上的人应该都和他很熟悉,他带我来镇中心,应该就是寄希望有熟悉的人看到并帮他报警。这奸滑的小子,简直不像个孩子。”想通这一点,兰博对然有些生气,但对罗根的欣赏却更多了几分,毕竟罗根的所作所为对于他这个年龄的孩子来说确实很不错。

实际上兰博确实冤枉罗根了,这次罗根可没有什么小心思。

事实上当罗根认出眼前之人是大名鼎鼎的约翰·兰博时,他就基本放弃了挣扎。

翻开约翰·兰博的前半生,你会现他所经历的任何一件事对普通人而言都是一段传奇,而他的人生基本上是一个传奇又一个传奇构成的,他青年时参军入伍,因表现优秀,三年后被推荐参加绿色贝雷帽选拔。绿色贝雷帽实际名称为美国6军特种部队,是二战后美军建立的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由于这支部队担负的任务特殊,因而对人员素质的要求非常严格,对于入选者的参军年龄、文化程度等都有要求。兰博和自己的队友一起,在经历了地狱般的训练后,约翰·兰博成功成为一名绿色贝雷帽,而且是最出色的那一个。他不仅熟练掌握关于侦察、生存、航空、航海、普通车辆及武装车辆驾驶等基本能力外,还锻炼出了恐怖肉体耐力和强悍的格斗能力,未经训练的普通人几乎会被他瞬间杀死,即使是久经训练的士兵也很难在他面前撑住3o秒,同时他还掌握包括俄语英语西班牙语等多国语言,他几乎了解全部包括东、西方和第三世界生产的各种新、旧武器,更是可以熟练操作上百种武器,他精通伏击、诱拐、暗杀、爆破等,并具有在敌占区和恶劣条件下长生存的能力,而丛林作战更是他的拿手好戏,不论任何恶劣环境,约翰·兰博都能够进行空降、潜水,并从事山地战、丛林战、沙漠战、滑雪战和游击战等特种作战。

约翰·兰博曾经参与越南战争,他和他的小队完成了上级布置的所有任务,直到小队只剩他和一名叫贝瑞的队友幸存,在他离开军队后,现自己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的他打算去寻找贝瑞好好聊聊,可惜却得到了贝瑞已死的噩耗。心灰意冷的他在收到小镇警长无理由的逮捕,本就饱受pTsd(创伤应激症)困扰的他在遭到小镇警察的虐待后爆了,失控的他一路打出了警察局,并造成多名警察受伤,于是警长组织人员进山围捕兰博却死伤惨重,愤怒之下的警长向国民警卫队请求了增援,最终州警察和国民警卫队组织了一只军队对兰博进行围剿,并最终失败,大量人员被兰博杀死,随后兰博在他的老上级山姆·崔普曼上校的规劝下放弃抵抗并被逮捕,随后军方以换回自由为条件派遣兰博再次进入越南调查失踪军人的下落,随之当兰博到达后却被当地中央情报局(cIa)实地官莫达克出卖,兰博再次上演传奇,他在一名当地少女的帮助下不仅逃脱了囚禁,更沿路杀穿所有阻挡他的人,直到最后找到了莫达克复仇,随后兰博放下了手中的武器,选择在泰国隐居过了几年平静的日子,可命运最喜欢开玩笑,曾对他有救命之恩的昔日老上司山姆·崔普曼上校在阿富汗被苏联军队抓获冰冠呀在一座严密守卫的军事基地中,得知这一消息的兰博再也无法心安理得过平静的生活,他只身前往阿富汗,几乎以一己之力对抗苏联军队,最终成功救出了上校,还顺手把苏联基地炸了,对此罗根只能说一声不服不行。

在约翰·兰博的人生中,单人拆坦克炸飞机只能说是基本操作,一人单挑敌方整支军队或者一个人干掉一座军营才是他最擅长干的事。

千军万马一将在,探囊取物有何难。

对于约翰·兰博而言,这是对他最合适的形容,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传奇。

可以说约翰·兰博基本就是一把专门为了杀死人类而锻造出来的活体武器,虽然现在他的年龄渐渐大了,身体素质会有一定程度的下滑,但是他的经验弥补了这一切,现在的他只会比年轻的时候更加危险。面对这样的约翰·兰博,罗根除非失了智,否则绝不会去试图做一些挑战他神经的事,对于约翰·兰博而言,这个普通的小镇几乎就是他自家的后花园,小镇上那几名警察就算绑一起对兰博而言最多就是一盘下酒菜,估计罗根不算,他勉强算根黄瓜,应该能单独凑半盘。

虽然罗根没有试图撩拨约翰·兰博的打算,但是激动之下的罗根忘了一件事,他这张脸在小镇太有辨识度了,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个家里开餐馆的小伙子,所以当他带着一看就不好惹的约翰·兰博走在大街上时,任谁看了都会以为他受到了胁迫,所以帮忙报警也就顺理成章了,至于为什么罗根面对刘易斯警长毫不惊讶,原因也很简单,小镇上一共就那几名警察,他们中午基本都会在罗根家的餐厅吃午餐,大家早就熟的不能再熟了,所以怎么会惊讶,可惜罗根习以为常的表情却被约翰·兰博误会成了这是他早就计划好的,不过走大街上被警察询问在美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且这件事也确实因罗根儿引起的,所以被约翰·兰博在心里骂上几句小混蛋也算公平。

送走警长后,罗根仿佛突然想起了什么,回身对约翰·兰博道:“约翰,你有没有可以更换的衣服?”

约翰·兰博此刻对罗根的“奸滑”有了新的认识,面对罗根的提问,他心里暗自嘀咕不知道这小混蛋又在想什么。

看到约翰·兰博没有回答他的问题,罗根挠了挠头,继续道:“好吧,看起来你没有。那么,你身上有钱么?算了,我问了个傻问题,看你这打扮八成没得。。。。。。先说好,我的钱是我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可以借给你但得算利息。”

“什么?”约翰·兰博忽然现自己有点跟不上眼前这小混蛋的思路。

“难道你打算就这样去见玛利亚和加布丽尔么,你会吓坏她们的,再说快到饭点了,如果就带着在这样的你去餐厅的话会把顾客都吓坏的。”罗根有些嫌弃的道。

兰博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穿着,黑色的简单T恤、老旧的黑色工装裤加上已经有些磨损的老式军靴,没什么大问题,可是一旦配上那一头不羁的长、唏嘘的胡茬和那一双毫无生气的双眼,这就很有问题了,总之一句话,就很杀人狂。

兰博仔细想了想罗根说的确有道理,于是同意了罗根的提议,任由罗根带着他走进了街边一处理店里,理店的老板是个年轻的姑娘,被兰博吓了一跳,以为大白天都有杀人犯敢在大街上出没,要不是认出了旁边跟着的罗根,差点就要尖叫着逃跑了。听完罗根的解释和再三保证后,她才算放下心来,经过差不多两个小时二人方才走出理店,随后又走入了不远的服装店,好一通收拾后才算结束对约翰·兰博的外形改造,这时候的他长被剪成了干练的短,脸上的胡茬被刮去,眼袋也被理师用化妆遮掩住了,他那一身黑色的服装被换成了一套简单的牛仔装,只要不看他的眼睛,还想那么回事,有种纵横江湖多年的老牛仔气质,这很好,起码不在是杀人狂。

罗根心疼的捂着自己的钱包瘦身成功的钱包,一脸欲哭无泪,罗父罗母对他管的很严,家里在美国虽然也算小康之家,但是在零花钱方面却从不大方,他们要求罗根身上的每一美刀都必须经过劳动来换取,所以罗根其实相当缺钱。

“那些钱,我会还你的。”兰博有些窘迫的道,我居然向一个小孩子借钱。。。。。。兰博罕见的红了脸,还好刚才理师帮他仔细清理了面部,不然罗根还真不一定看的出来。其实兰博身上有钱,准确的说是不少钱,但是这些钱的主人不是他,虽说他即使移动用了一点也不会有人知道,但这笔钱关系到一份沉甸甸的信任,所以兰博即使一路风餐露宿受尽白眼也没有动过哪怕一分。

“没关系。”罗根很快调整好了心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是我父亲一直教育我的。”

“你有一个好父亲。”兰博由衷的赞叹。

“是啊。”想起了这一世的父亲,罗根的嘴角不由的升起了微笑,“他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人,你见过就知道了。”

“我会期待的,也许我还可以和他喝上几杯。”兰博的语气轻松了很多。

“没问题,他没事就喜欢喝两杯,知道有人陪一定很高兴。”罗根说完脸色突然一变,“坏了,刚才拖的时间太久了,饭点都过了,希望一会老爸别骂我,快走吧,我家饭店就在前边转个弯就到了。”

罗根家的饭店确实快到了,不到两分钟的功夫,二人已经走到饭店门口,透过橱窗,可以看到客人基本都用餐完毕离开了,玛利亚和另外两名服务员正在收拾餐厅的卫生。

“这下惨了。”罗根心中一片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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