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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罗马战车(第3页)

这倒不是说骑兵退居幕后,轻骑兵在侦查和扫荡上的作用无可替代,重甲骑兵依旧是战争的重要因素和终极武器。

只是,随着战争形势的变化,那个仅仅凭借一轮骑士对冲就能决定战争走向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精锐步兵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英格兰长弓兵,瑞士佣兵,胡斯车阵,耶尼切里,乃至后来的西班牙大方阵,罗斯射击军,都是此中翘楚。

对于以撒而言,创业初期,为了应对君士坦丁堡的战争,以撒的常备兵几乎都是步兵,在守城战中性价比更高。

但是,在西部应对哈夫斯王朝骑兵队的时候,步兵就显得十分呆板,行动迟缓,很容易被分割包围,围而歼之。

于是,以撒想到了战车。

战车当然不能使步兵变得更加迅捷,反而还会将其拖慢。

但是,成建制的战车可以结成车阵,从而迅形成一个小型壁垒,让骑兵无计可施,自己的步兵固守其中,等待机动部队的救援。

通过这种方式,以撒可以在北非沿岸广袤的平坦旱地上缓慢推进,步步为营。

在此之前,格奥尔格·杰式卡已经制造出几辆标准的胡斯战车,战车配有轮子,搭载大型塔盾,盾牌上有射击孔,可以供弓弩和火枪射击。

部分战车上安装了一门单管火炮,可以在战争中摆放在车阵中央,向正面冲锋的敌军开火。

但是,以撒对这种老式战车非常不满意,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构想,让格奥尔格对此进行改装。

“陛下,这就是依照您的构想建造出的第一辆战车。”

格奥尔格将幕布揭开,一辆崭新的战车出现在以撒面前。

战车共有四轮,为了适应骆驼的牵引变得更高,对敌面加装大型盾牌,硬木的盾面上加装一层牛皮,用以防火。

战车内部安放着一台造型别致的火器,数根小型炮管被固定在一起,像是一台风琴。

风琴炮,又称米特留雷斯枪,二十几门炮管共用一个火门,只需用火绳杆点一次火,就可以同时引燃所有炮管内部的火药,在短时间内将小口径铅弹射出去,形成火力压制。

这种风琴炮采用了可拆卸后膛,士兵们在使用时,可以直接将射药装入炮膛,而无须再从炮口装填火药,极大提升射效率。

这种可拆卸的射药膛被称为“子炮”,炮兵们在战争之前可以准备数个子炮,打完后直接进行换弹,再将空药膛交给后勤兵,继续装填火药。

其实,这两项技术并非来自未来,而是来自“考古”。

早在1339年,风琴炮就开始出现,在十四世纪后半叶掀起了一股浪潮。

爱德华三世在入侵法国之前,就曾派大臣为远征打造了一百余门风琴炮,可惜由于火药不足,挥出的威力有限。

1382年,根特的弗兰德斯人在战线中部署了多达两百余门风琴炮,借此击败了弗兰德斯伯爵。

145o年的福尔米尼会战之时,风琴炮再次出现在战场上,成功打乱了敌军的阵脚,迫使其主动进攻。

风琴炮口径很小,比火绳枪大不了多少,射出的弹丸足以对人体造成巨大打击,却对石墙甚至坚固木墙无可奈何。

这种武器的作用显而易见,主要用于防御而非进攻,经常有军队拿它戍守街道和城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相比于常规火炮,除了体积小,重量轻外,风琴炮还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优点——造价低廉。

一个世纪前,一门风琴炮的造价只需一英镑出头,远比一般的攻城火炮便宜。

以撒准备用加装了可拆卸药膛的风琴炮来替代笨重的单管火炮,安装于新式战车上,对冲锋来犯的敌军骑兵进行火力压制。

砰砰砰——

试练场上,一阵硝烟散去,作为标靶的一群绵羊出惨叫,倒在血泊之中。

以撒深吸一口气,心跳猛得加快。

“格奥尔格,除了风琴炮,我们还可以将强弩和希腊火装上战车,以应对不同的战斗形势。”

“我会继续拨款,伱有什么好的想法尽管实践,不要担心资金。”

“多谢陛下!”

格奥尔格喜不自胜。

以撒点点头,暗自琢磨。

必须尽快将战车部队组建起来,配套的火药,弹丸和其余部件都得加紧生产,最好直接成立一个战车工厂,专门负责新式战车的生产建造。

这种战车当然不是万能的,由于自身的迟缓性只能被动防御,无法主动出击。

而且,车阵的克星也有很多,火炮,火枪,重弩,这些威力强大的远程武器可以直接将组织起来的车阵打成筛子,车阵中的士兵一点反击的方法都没有。

但是,幸运得是,以撒的两个邻居都是以骑兵为主要军事力量的国家,火器上的造诣约等于零。

实际上,除了奥斯曼帝国之外,其余的穆斯林国家都十分厌恶火器。

接下来,只要等战车部队成型,自己就可以沿着北非海岸,一路向西。

到了那时,哈夫斯王朝再精锐的游骑也只不过是炮管下的羔羊罢了。

以撒抚摸着战车上略微烫的炮管,像是抚摸情人的手。

“就叫它,罗马战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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