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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心里在天人交战之际,颜培月将她放在卧房书桌边的椅子上。
难道要来个高难度重口味的体位……orz……
谁知道他快速将文房四宝送到了她面前,然后丢给她一本书……
余若若低头一看,就要抓狂,此书竟然是《颜氏家训》……
只听他道:“会写毛笔字不?”
她还被震得回不了神,点了点头。
“那今晚上把这本书抄一遍,不抄完不许回房睡觉!”
她这才悟过来:“那要是不会毛笔字呢?”
嘴贱神马的自有老天爷收拾……
“那就硬笔字抄写一百遍!”
…………
说完便拂袖而去。
只留下余若若对着一大叠宣纸发呆,他说什么来着,让她滕古书,他家的家训关她什么事啊?!
不忿归不忿,她也只有认命地提起毛笔。
军人最大的特质就是说一不二没有情分可讲,不让她睡觉这种事他这个禽兽不如的家伙肯定是干得出来的。
余若若其实写得一笔好书法,正宗的簪花小楷写得有模有样,还微微带点自创的俏皮风格,在字体的收尾有些不同寻常的力道角度。仿佛是枯笔泼墨上残荷顶上的蜻蜓,不起眼,却是亮点。
这得益于小时候她姥爷的训练,因为家里都是男孩子,所以她的性格也文静不到哪儿去,做事沉不下心,喜欢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虎头蛇尾。
贺长庚发了狠天天拎着她在书房里练字,一练就是两小时,睡完午觉到夕阳西下。慢慢地,就沉下心了。旧书房的窗棂是镂空雕花的,斜阳有棱有角地透过镂空窟窿射了下来,打在那些陈年古墨的蚯蚓爬字上,渐渐地就直了……
十岁的时候贺长庚生日,她写了一副祝贺的对联,老爷子逢人就吹嘘,白花花的胡子一闪一闪的,她仰着头看着,觉得肯定像家里那只猫咪一样,会挠得人痒痒的。
时光这么快,一晃眼,十几年就过去了。
……
颜培月用的也都是上好的货色,紫毫虽柔软不足坚硬有余,但适合写遒劲笔直的字。墨也堪称上乘,色泽光润而纯正,微微带着新墨中药材的丁香。
她开始写着倒也没觉得有多委屈。
余若若是个爱思考的人,写到“是以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颇为不齿,干嘛故作玄虚,直接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就得了?
写到“养女太多,一费也。盗不过五女之门”等等就气得直瞪眼,原来他们颜家古时候这么重男轻女,真是没远见!
……
到后来手慢慢就写酸了,偏偏脚一碰地一使力就生疼,她可不想残废了,只能坐在座位上发下呆,歇一歇再继续。时光回溯十几年,依旧此般光景。
桌子正对着窗外,只看得到对面温暖的灯火渐次熄灭。颜培月还没回来,可她已经渐渐觉得不支,速度缓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