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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魔临法典噬神之书(第1页)

梅林一边擦头上的猪饲料,一边道:“我在树林里听几个黄鼠狼说的,我好奇,所以问问你们。看来你们知道?”

蛤蟆精把凳子往梅林这边靠了靠小声道:“实不相瞒,我们兄弟三人就是为这魔临法典来的。”

梅林问道:“这魔临法典是何物,很值钱吗?”

蛤蟆精道:“不能用金钱衡量。尸妹知道魔祖梅林吗?”

梅林点头道:“知道,是个大魔头。后来听说不得好死了。”

蛤蟆精丢了个大虫子进嘴里,道:“梅林是什么人,那是魔法的宗师级人物,他所创造出的魔法,无不是惊世之作。听说他生前将他创造出来的威力强大魔法都记录在一本书册里。这本书册就是《噬神之书》。所谓噬神一出天降灾,鬼门阵起诸神颤。噬神二字便是那噬神之书。但噬神这两个字犯了天神的忌讳。世人便改称为《梅林魔法禁术》,或者称为《魔临法典》。”

听到这里,梅林明白了。原来这魔临法典就是他原来的魔法手稿。当年他死的急,没来的毁掉那本手稿。没想到居然成了世人觊觎的宝贝了。

可梅林记得很清楚,那本手稿里,绝对没有记录鬼门阵。一则是因为鬼门阵诞生在魔临法典之前。二则是梅林对这鬼门阵担心的要死,又怎么会把它记录在书本上呢。

不过这本书的确是宝贝,除了它本身记录的各种魔法禁咒之外,记录魔法的这个本子也是宝贝。那其实是他在地府与阎君打赌,赢的一本空白的生死簿。

后来梅林在对生死簿研究之后,现这簿子可了不得。它不单是一本提笔定人生死的簿子,它更是一本天地法则之书。像是编写脚本一样,只要在这簿子上写上事情的因果,那么在这个世界就会应验。这也是梅林为什么能够创造出许多魔法的根本原因。

比如,你想创造一个搬山之术,那么你就可以在簿子上写,只要有人吟唱某一段咒语,并且付出多少单位的魔法,并且等级符合什么条件,就可以从什么地方移动一座山,然后压在什么地方。

类似的,比如喷火术,吟唱一段咒语,结出手印,付出多少单位魔法,便可以从地下岩浆调动多少单位火元素从他嘴里喷出来。

类似的,只要你想,并且合乎逻辑,你可以创造出非常多的极其复杂的魔法。

梅林得到这生死簿如获至宝,并将其更名为《噬神》,意思是吞噬掉所有的神。毕竟那时候他与神是敌对关系。

理论上来说,梅林有了这噬神之书,他几乎可以说是天下无敌了。然而这世间的强者,出三界之外的不在少数。根本就不受那生死簿的管束。

比如那九幽之下那些恶鬼,正是因为杀不死他们才把他们关在那里的。

再比如那传送阵,那是先于噬神诞生的。优先等级在噬神之上,也休想改动。

再比如那些与梅林为敌的十方诸神,生死簿也管不到他们的。

如此这般你打不死我,我打不死你,大家井水不犯河水。

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梅林的凭仗主要就是那本噬神之书。如果有人能将噬神之书从梅林身边拿走,那梅林也就只是个魔法强大的魔法师而已,收拾他就轻而易举了。

他们得逞了,噬神之书被偷走了,梅林也被处死了,但那本噬神之书却没有人能打开。

打不开拿在手里就是个鸡肋,还是个烫手的山芋。各方都想拿回去研究研究,可这噬神之书里有可能有鬼门阵的开启方式。自己得不到,可也不能让别人得到。打不开那就销毁。可这书乃是天地法则之书,金刚不坏水火不侵,根本无法销毁。各方你夺过来我夺过去,纷争再起,又是一阵阵腥风血雨。

无奈,众强者商议,搁置争议,将噬神之书封存于圣殿之中由圣殿骑士团看管,不再让人触碰。毕竟谁也不知道,这世界上会不会有第二个人能打开噬神之书。但比起这,或许他们更害怕梅林复活后拿到这本书。

蛤蟆精道:“梅林死后,这魔临法典就一直保存在圣殿里。前些日子听说,圣殿的监狱里一个犯人逃跑了,而且保存在圣殿里的魔临法典也不见了。由此推断,是那个犯人偷走了魔临法典。此消息爆出,各方势力都在暗地寻找这个逃犯。毕竟只要找到这个逃犯就等于找到了魔临法典,那就等于有可能掌握鬼门阵的开启方式了。”

梅林道:“那三位兄弟来此地,就是为了这魔临法典?”

猪妖咽下嘴里的猪食,插嘴道:“自然,不然我们大老远跑这儿来干什么?”

蛤蟆精谦虚的笑道:“就是来碰碰运气。”

鳄鱼怪道:“什么碰碰运气啊,我们是有备而来,这回这魔临法典我们势在必得,我们已经知道那书会在什么地方出现了,到时候我们拿了就跑。”

蛤蟆精在桌下踢了鳄鱼怪一下,示意他不要多嘴。

鳄鱼怪道:“大哥你踢我干嘛?尸妹又不是外人。是吧,尸妹?”

梅林尴尬的笑了笑。

当知道,这魔临法典就是他以前的噬神之书的时候,梅林对这个魔临法典已经不感兴趣了。因为这书里面根本没有鬼门阵的开启方法。即便有人打开了那本书,那也只是得到了一本非常牛逼魔法书而已。连创造新的魔法都做不到。因为,梅林记得,那本书已经被他写写画画,涂鸦的满满当当了,连一张空白页都没有。

而关于是否再把噬神据为己有,让自己重新成为强者。梅林连一丁点这个念头都没有。

不仅不能拿回噬神,他还要离这本书远远的,离那打打杀杀的生活远远的。他要到世俗世界里过一个柴米油盐的生活,他要找个工作,挣钱养家。当然他要先想办法,先把身体还给原主人。然后如果原主结婚的话,他就投胎做原主人的儿子。孝顺父母,成家立业,挣钱养家,完美。

既然已经了解了魔临法典是什么了,再留在这小镇就没什么意义了。而且,毕竟自己是人类,要是被妖魔们现了那就不好了。

旋即梅林招呼店小二过来结账。

虽然一口没吃,但该付的钱还是要付的。也不知道身上的钱够不够。

“客人您吃好啦?”钱箱子笑嘻嘻道。

梅林道:“是的,请问我一共要付您多少钱?”

钱箱子道:“这是圣餐,你随意奉献一些钱就可以了,全凭自己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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