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你藏得挺好,其实我早就现了。我看着你时,你会回避我的眼神。听到有人喊我,会比我先回头。扶住站不稳的你,耳朵红得不像话。
桩桩件件,哪件你也别想反驳。
是不是好奇我怎么这么了解你?
哈哈,笨蛋!当然因为是我先喜欢的你呀。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可能从你瞪我那一眼开始吧?
我曾喂过一只流浪猫。开始它只敢伸脖子观望,熟络后才会露出柔软的肚皮,撒娇卖萌。
当看见你时,我一下便想到那只猫。
因为你就像猫。高冷、敏感、机警,有一些风吹草动便会躲起来。可若靠近,不难现你的内里一团炙热。
我很庆幸我现这团炙热。
…可惜啊,我没运气拥有了。
抱歉,那天骗了你。我根本不想说“我们绝交吧”,其实我打算说:棠朵,放心大胆地喜欢我吧。我不是想泡你,而是想认认真真和你在一起。我们一起努力,考同一所大学,在一个城市工作,买一个房子,再生………
太美好了。美好得随便想想便撕心裂肺。
算了算了,说这么多好矫情啊。一点也不man。
确认你考上心仪的大学,我这一颗老父亲般的心总算放下。(听说京大的包子很好吃,你多吃点。)
虽然我考得不咋地,跟你也不是一个考场。但四舍五入,在这个夏天,我们也是一起高考过了。
我没有遗憾了,也该离开了。我和我爸爸妈妈吵了一架,惹了他们生气,要去很远的地方向他们道歉。
这封信会被我撕掉,扔掉,反正不能让你看见。让你知道我也喜欢你,万一我成了你的白月光岂不坏菜了?
你得把我忘得干干净净,忘得彻彻底底,然后去拥抱下一个男孩。
他一定要比我更喜欢你,否则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棠朵,再见了。
ps:对了,还得和你说声抱歉。其实砸到你的篮球是我故意打出去的。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你认识,临时想到这么个馊主意。
一定弄疼你了吧?
疼就对了,下次离这种男生远远的。
【喜欢你,并且帅气的方云也亲笔。】
……
等棠朵看完这封不算信的信,一时竟不知该笑该哭。
她笑方云也的如意算盘落空,自己还是看到了这封信。
这封信被撕得真碎啊,每块不过指甲盖大小。可他撕得再碎,也还是被警察拼好交到自己手里。
要是让他知道,估计会被气死吧。
笑着笑着眼泪便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原来先动心的人是方云也,是他先暗恋的她。
也不对,他们俩是情投意合,两情相悦。
正因为是他先动心,所以知道自己兼职的地方在哪,连下班时间都踩得正好。
自己好笨啊。若细心点不难现,方云也身边没有一个异性朋友,只有自己一个。都是他算计好的。
棠朵抱着那封信狠狠哭了一场,哭到几乎昏厥。
这个夏天,她经历了人生中的大喜与大悲。
大喜是自己考进全国最高等学府。
大悲是她失去了一个曾看透她灵魂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