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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旅途(第1页)

当炸完地道后,罗根就后悔了,因为他现自己没有住的地方了,两人的家已经被搬空了,晚上该去哪住成了罗根最大的问题,至于兰博倒不用他操心,他先是将兰博送到了小镇医院,然后兰博给之前的那个山姆崔普曼打了一个电话后,对方立刻表示会马上安排人来接他,同时告诉兰博,玛利亚已经到他这里了,罗根一家也已经踏上了去往华国的飞机,让他不用担心,至于被杀的那些毒贩,谁在乎?所以,即使罗根家生了那么大的动静,小镇这边也没有任何反应,直到有人看到罗根将受伤的兰博送进医院后,刘易斯警长才悄悄的找到了罗根,看到罗根平安无事,刘易斯现实为他的平安感到高兴,随即却叹气说岁月不饶人,自己已经老了之类的,话里话外透漏出想要罗根留在小镇干警察的意思,可惜罗根已经打算趁着大学开学之前去到处转转的想法,所以不接刘易斯的话头,刘易斯也没办法,总不能强逼罗根留下来吧,之后在了解到罗根晚上没地方住后,又热情的邀请罗根这段时间可以住到他家,这次罗根没有拒绝,反正刘易斯和他的妻子也是看着自己长大的,随后罗根在医院一直等到军方来的人接走了兰博后才去了刘易斯家,一直等到第三天,罗根的父母打来了电话,告诉罗根他们和罗兰已经成功回到了老家,知道他们是打算回来居住后表现得都很热情,并要求罗根将来一定要回来一趟,罗父还在电话里神神秘秘的表示,自己和老婆已经看过他的未来媳妇了,让他一定要回来完婚,不然肯定要后悔。

罗根顿时哭笑不得,对于自己老爸老妈的行为他很理解,但是理解归理解,这哪有这样催儿子结婚的,难道是怕罗根将来讨不上老婆?可心中纵然这么想,可也只能苦笑着答应自己一定照办如何如何,好不容易脱开身,罗根不想再等了,他打算趁着大学还没开始先去旅游,顺便一提,他选择的大学是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哈佛大学,学者李的原因也很简单,第一是那里不仅免去罗根的学费,还同意为罗根提供全额的奖学金,第二是因为上一世就一直听过这所大学的名字,他想亲自过去看看,第三嘛,是因为那里处于美国最东边,而这一世他一直生活在美国的最西边,他想去看看不同的风景,最重要的确实第四点,哈佛大学在哈佛大学在生命科学、自然科学、法学、医学、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拥有世界级的学术影响力,尤其是生命科学上,罗根一直想搞清楚自己身体上生的究竟是什么变化,所以最终选择了这里。

既然做好了决定,罗根打算即刻动身,因为目前离大学开学还有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所以罗根打算沿着6号公路从头开始一路自驾过去,既可以欣赏到美丽的风景,又可以看到一路的风土人情,简直不要太开心。于是在听到罗根打算走6号公路的时候,刘易斯就找到了他请他帮忙带个包裹,请他路过萨摩尔顿路口的时候交给他的妻子的妹妹,她的妹妹名叫莎拉,在那里做警察,因为她的工作太忙,两姐妹已经很久没见了。对此罗根自然是满口答应,毕竟6号公路的起点是在加州的毕肖普小镇,离这里还远得很,路上就算绕几步也无所谓。

就在罗根满心欢喜的踏上旅程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正在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抢劫杀人案,不过这件案子有些不一样,这次废土门抢的不是物品,而是一个人,一个早该就下地狱的人,他名叫加布里埃尔·科特兹,是美国境内自巴勃罗·埃斯科巴后最大的毒枭,他在拉斯维加斯被FBI逮捕并被判处死刑,当地FBI打算将他押运至联邦死囚牢房执行死刑,为了保证押运过程中不出现问题,FBI选择于凌晨三点半对秘密押运加布里埃尔,可惜还是寄出了问题,一伙悍匪借助电磁铁成功将囚车抢走,并用强大的火力杀伤了很多现场的押运人员。

FBI在美国境内势力非常强大,当时负责押运的主官,也是内华达州的FBI分局长约翰·班尼斯特理立刻出通缉令,封锁了当地机场火车站等交通要道,要求全境配合对逃犯实施抓捕,可加布里埃尔早有准备,就在两天前,一辆在洛杉矶车展进行展览的经过特殊改造的雪佛兰ZR1被盗走,这就是加布里埃尔的手笔,他做这一切除了因为他自己是个狂热的赛车爱好者外,还因为这是他提前给自己准备好的逃生工具,接近1ooo马力的给了这辆车过4oo公里的时,从o到1oo公里的加时间甚至不过两秒。加布里埃尔性格狂妄,他打算开着这辆车一路直接向南,然后越过美国国境线达到墨西哥,没有境外执法权的FBI到时候只能看着他继续逍遥自在而无可奈何,而他选定的越境地点也是萨摩尔顿路口。

对此罗根毫不知情,他此刻正沉浸在快乐中,第一是因为这趟自驾他想了好久了,而现在父母又回到了华国,天高皇帝远,无人可以拘束他,第二是因为神秘人了好心,对他在和灰狗帮对抗时的表现很满意,所以给了他一个奖励,其实也就是强化了他的学习能力。本来他的学习能力体现在可以过目不忘,举一反三,但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是罗根必须了解这些知识。但是现在罗根可以快的理解学习到的知识,相当于之前还需要了勤学苦练的技能,现在只需要短短一两天就可以做到精通,如果有老师进行细致的教学,那么这个度甚至可以更快,真正做到了从入门到精通只需两小时。

可惜太高兴也不是什么好事,罗根激动之下一不小心把车辆开进了荒野中,更倒霉的是罗根的车抛锚了,事前罗根并没有针对车辆相关的知识进行学习,他只是略懂皮毛而已,驾驶技术也就和普通人差不多,面对现在的窘境他毫无办法,这里信号极差,电话也打不通,就是自己打算现学都没办法,无奈之下,罗根只能将车辆藏好,然后带上随身物品和包裹徒步前进,希望能找到人来帮忙,好在按照他的度和大致方向,此刻他应该已经接近萨摩尔顿路口了,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大概在明天早上,他就可以到达萨摩尔顿路口。

罗根在荒野中百无聊奈的走着,这里的荒野和小镇那边比不了,小镇那里的荒野好歹还可以见到大片的绿色,这里全部都是枯黄的草叶和干燥的土丘,偶尔遇到一只小动物也是类似蜘蛛蝎子之类的有毒生物,可以说比起小镇差的一塌糊涂。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就在罗根还在纠结晚上是在荒野露宿还是加紧赶路时,远处一辆汽车缓缓驶来,罗根还没想好究竟要不要上去接触,车上的人似乎已经现了罗根,开车慢慢靠了过来。

当炸完地道后,罗根就后悔了,因为他现自己没有住的地方了,两人的家已经被搬空了,晚上该去哪住成了罗根最大的问题,至于兰博倒不用他操心,他先是将兰博送到了小镇医院,然后兰博给之前的那个山姆崔普曼打了一个电话后,对方立刻表示会马上安排人来接他,同时告诉兰博,玛利亚已经到他这里了,罗根一家也已经踏上了去往华国的飞机,让他不用担心,至于被杀的那些毒贩,谁在乎?所以,即使罗根家生了那么大的动静,小镇这边也没有任何反应,直到有人看到罗根将受伤的兰博送进医院后,刘易斯警长才悄悄的找到了罗根,看到罗根平安无事,刘易斯现实为他的平安感到高兴,随即却叹气说岁月不饶人,自己已经老了之类的,话里话外透漏出想要罗根留在小镇干警察的意思,可惜罗根已经打算趁着大学开学之前去到处转转的想法,所以不接刘易斯的话头,刘易斯也没办法,总不能强逼罗根留下来吧,之后在了解到罗根晚上没地方住后,又热情的邀请罗根这段时间可以住到他家,这次罗根没有拒绝,反正刘易斯和他的妻子也是看着自己长大的,随后罗根在医院一直等到军方来的人接走了兰博后才去了刘易斯家,一直等到第三天,罗根的父母打来了电话,告诉罗根他们和罗兰已经成功回到了老家,知道他们是打算回来居住后表现得都很热情,并要求罗根将来一定要回来一趟,罗父还在电话里神神秘秘的表示,自己和老婆已经看过他的未来媳妇了,让他一定要回来完婚,不然肯定要后悔。

罗根顿时哭笑不得,对于自己老爸老妈的行为他很理解,但是理解归理解,这哪有这样催儿子结婚的,难道是怕罗根将来讨不上老婆?可心中纵然这么想,可也只能苦笑着答应自己一定照办如何如何,好不容易脱开身,罗根不想再等了,他打算趁着大学还没开始先去旅游,顺便一提,他选择的大学是位于马萨诸塞州的哈佛大学,学者李的原因也很简单,第一是那里不仅免去罗根的学费,还同意为罗根提供全额的奖学金,第二是因为上一世就一直听过这所大学的名字,他想亲自过去看看,第三嘛,是因为那里处于美国最东边,而这一世他一直生活在美国的最西边,他想去看看不同的风景,最重要的确实第四点,哈佛大学在哈佛大学在生命科学、自然科学、法学、医学、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领域拥有世界级的学术影响力,尤其是生命科学上,罗根一直想搞清楚自己身体上生的究竟是什么变化,所以最终选择了这里。

既然做好了决定,罗根打算即刻动身,因为目前离大学开学还有大概一个多月的时间,所以罗根打算沿着6号公路从头开始一路自驾过去,既可以欣赏到美丽的风景,又可以看到一路的风土人情,简直不要太开心。于是在听到罗根打算走6号公路的时候,刘易斯就找到了他请他帮忙带个包裹,请他路过萨摩尔顿路口的时候交给他的妻子的妹妹,她的妹妹名叫莎拉,在那里做警察,因为她的工作太忙,两姐妹已经很久没见了。对此罗根自然是满口答应,毕竟6号公路的起点是在加州的毕肖普小镇,离这里还远得很,路上就算绕几步也无所谓。

就在罗根满心欢喜的踏上旅程时,远在千里之外的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正在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恶性抢劫杀人案,不过这件案子有些不一样,这次废土门抢的不是物品,而是一个人,一个早该就下地狱的人,他名叫加布里埃尔·科特兹,是美国境内自巴勃罗·埃斯科巴后最大的毒枭,他在拉斯维加斯被FBI逮捕并被判处死刑,当地FBI打算将他押运至联邦死囚牢房执行死刑,为了保证押运过程中不出现问题,FBI选择于凌晨三点半对秘密押运加布里埃尔,可惜还是寄出了问题,一伙悍匪借助电磁铁成功将囚车抢走,并用强大的火力杀伤了很多现场的押运人员。

FBI在美国境内势力非常强大,当时负责押运的主官,也是内华达州的FBI分局长约翰·班尼斯特理立刻出通缉令,封锁了当地机场火车站等交通要道,要求全境配合对逃犯实施抓捕,可加布里埃尔早有准备,就在两天前,一辆在洛杉矶车展进行展览的经过特殊改造的雪佛兰ZR1被盗走,这就是加布里埃尔的手笔,他做这一切除了因为他自己是个狂热的赛车爱好者外,还因为这是他提前给自己准备好的逃生工具,接近1ooo马力的给了这辆车过4oo公里的时,从o到1oo公里的加时间甚至不过两秒。加布里埃尔性格狂妄,他打算开着这辆车一路直接向南,然后越过美国国境线达到墨西哥,没有境外执法权的FBI到时候只能看着他继续逍遥自在而无可奈何,而他选定的越境地点也是萨摩尔顿路口。

对此罗根毫不知情,他此刻正沉浸在快乐中,第一是因为这趟自驾他想了好久了,而现在父母又回到了华国,天高皇帝远,无人可以拘束他,第二是因为神秘人了好心,对他在和灰狗帮对抗时的表现很满意,所以给了他一个奖励,其实也就是强化了他的学习能力。本来他的学习能力体现在可以过目不忘,举一反三,但这一切都有一个前提是罗根必须了解这些知识。但是现在罗根可以快的理解学习到的知识,相当于之前还需要了勤学苦练的技能,现在只需要短短一两天就可以做到精通,如果有老师进行细致的教学,那么这个度甚至可以更快,真正做到了从入门到精通只需两小时。

可惜太高兴也不是什么好事,罗根激动之下一不小心把车辆开进了荒野中,更倒霉的是罗根的车抛锚了,事前罗根并没有针对车辆相关的知识进行学习,他只是略懂皮毛而已,驾驶技术也就和普通人差不多,面对现在的窘境他毫无办法,这里信号极差,电话也打不通,就是自己打算现学都没办法,无奈之下,罗根只能将车辆藏好,然后带上随身物品和包裹徒步前进,希望能找到人来帮忙,好在按照他的度和大致方向,此刻他应该已经接近萨摩尔顿路口了,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大概在明天早上,他就可以到达萨摩尔顿路口。

罗根在荒野中百无聊奈的走着,这里的荒野和小镇那边比不了,小镇那里的荒野好歹还可以见到大片的绿色,这里全部都是枯黄的草叶和干燥的土丘,偶尔遇到一只小动物也是类似蜘蛛蝎子之类的有毒生物,可以说比起小镇差的一塌糊涂。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就在罗根还在纠结晚上是在荒野露宿还是加紧赶路时,远处一辆汽车缓缓驶来,罗根还没想好究竟要不要上去接触,车上的人似乎已经现了罗根,开车慢慢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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