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南星看着他走到东走到西,却时不时用手揉揉脖子,忍不住就问:“你的脖子是不是不太舒服,落枕了?”
那服务生转过身来看了厉南星一眼,“是啊,哪又怎么样?”
略顿了顿,厉南星依然温和如常地道:“如果不介意,我可以帮你按一下,我学的是中医。”
……
于是厉南星在上海的第一个夜晚,他得到了一把椅子,两个面包,还有可以坐在一个小茶坊的门口的权利。只是那屋檐有些窄,所能遮蔽的只是一部分身体而已,而且有时风吹过来,雨丝也跟着纠缠上来,还带着侵入骨头的阴寒。
脚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扯了他的裤腿一把,厉南星低下头去,这是?
好半天才看明白,应该是一只被人遗弃的小奶猫。一身的毛都已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而一张湿漉漉的毛脸上瘦得似乎就剩两个大眼睛了。但那小家伙坚持用它的爪子扒拉着厉南星的裤腿,想是饿得慌了,又被面包的香气吸引过来,也顾不得怕人不怕人的问题就跑来了。
厉南星掰了一小块面包凑到小猫的面前,小家伙毫不客气地一口咬下去,要不是厉南星手缩得快,手指都被它吞了下去。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呢!”厉南星不由得笑起来,不由又掰了一块面包去喂它。一个人一只猫,但不知怎么,整个天地都似乎温柔了起来。
陆小凤一边往回赶,一边就对自己的行为有种半恍惚的不真实感。他是谁?他是卧底报导黑心老板开的矿场真相;营救了无数妇女儿童逃出人贩子魔掌以及种种种种惊天动地大事情的无冕之王,沪上屈指可数的“名妓”,阿呸!名记陆小凤!
如果他都以往也都是这样的丢三落四,小命早不知道去阎王殿报到多少次了。而他之所以现在还能活得如此逍遥快活,就是因为他陆小凤一向粗中有细,观察入微,小心谨慎而且精明强干!但是,就是这样的他怎么会啊怎么会,忘记了买单这种事情呢?还把一个身无分文,听力有问题,初到上海的人独自扔在了茶坊里。
这怎么会是他做得出来的事情??!怎么会啊怎么会!
由于深深的懊恼,以至于陆小凤跑出去的时候慌张得连伞也忘了带,而注意到这点的时候,陆小凤一头撞在了的士汽车玻璃窗上。
“客人,”听见声音,的士司机本能瞄了一眼望后镜,然后就开始语重心长,“失恋嘛,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客人你长得那么帅,不怕找不到更好的对象的。最重要的是!”司机严肃地说:“就算失恋,也请不要撞我的车窗玻璃啊,现在换汽车玻璃也好贵的。”
“……”无言以答的陆小凤仿佛看见一群乌鸦从自己的头上飞了过去。
……
紧赶慢赶,一直在看见那个人以前陆小凤都觉得自己虽然有着负疚感,但是还是不失为一个光明磊落的男人,所做的事情也仅仅只是出于一个热血男儿对于朋友的担心。可是当他踩着满地的积水,甩着满头的雨水,隔着漫天的雨幕看见那个人,死死压在心底里的一些东西就像春天下了雨后的树林里的蘑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然长了出来并且成了群。
那个人就坐在茶坊的屋檐下,飘飞的雨丝打湿了他的衣服,但他却仍像坐在山间百花丛中一样,淡然从容地微笑,还把那么美好的笑容分享给一只小野猫。
陆小凤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还会有这样的一刻,会嫉妒一只猫,会嫉妒飘飞在风里的雨,会嫉妒那些流水一样逝去了他却没有遇见他的日子。不过好在,他们还有比已经走掉的岁月更长的未来,陆小凤想,于是那时候,他就在他的身边……
雨很大,踩着雨水走过去似乎都有种决然的味道。但还是一步步走,走到那个人的面前,看他略有些吃惊地抬起头,“跟我,回去好吗?”慢慢地一个个字地说,怕他看不清楚,还特地蹲下来与他平视,“对不起,但我以后不会把你一个人扔下了。”那一刻,陆小凤清晰地知道自己恋爱了,而厉南星却还不知道,那是一个誓言。
陆小凤打开门扭开灯,忙不迭地把身后的两位迎进来。两位?不错,除了厉南星,还有他怀里的那只看不出颜色,但是现在已经改名为陆星星的小奶猫。
“喏,陆星星,又有我的姓,又有你的名字,一看就知道是我们两个的小……猫,对吧?”其实本来想说其他什么的,不过又怕那个老实人不理解这是开玩笑的笑话,所以虽然陆小凤内心也希望这不是笑话啦……总之,结果还是说“猫”了。
陆小凤住的地方是租的,典型的上海石窟门老房子。一栋三层楼的房子硬被搭出的阁楼撑成了四层,而每一楼层里左一个隔板右一个隔板,就像不规则的蜜蜂的窝,却无端端多出了很多房间。其实本来很多原先住着人都已经另外有了新房子,但政府说这里就要拆迁了,人人都惦着这笔庞大的拆迁费,所以坚持的忍耐的都住在一起。
陆小凤的房间就是阁楼搭出来的那个诡异的第四层,冬天冷夏天热,春天壁角会长蘑菇,秋天墙壁的渗水极具印象派风格。不过好在旁边有个晒台,十平方左右。陆小凤小资情调冒上来的时候就自己做了个秋千椅,有时候坐在上面喝喝啤酒抽抽烟,摇摇晃晃的顿觉浮生若梦逝者如斯夫。当然还有身为有文化有情调的单身男人必不可少的天文望远镜,虽然更多的时候会用来看对面楼里那个身材妖娆的少妇会不会忘了拉窗帘就换衣服。
“先洗个澡吧……”陆小凤说了一声才想起来厉南星是听不见的,连忙转头,“要不要……”话被噎在喉咙里,那个人失神地看着墙上一幅照片,有那么一会儿陆小凤怀疑这个人的魂都已经不在了身上。
墙上的这幅照片是两年前陆小凤去云南的时候拍的,那时他正好路过一大片杜鹃花海,满山满谷的鲜红的杜鹃花,远远看过去就像整个大地都燃烧起来了一样。按理来说,虽然每年三到四月份都是杜鹃花的花期,在黔贵川等地,也常见有三四十里地都遍布了杜鹃的美景。然而就算是贵州著名的“百里杜鹃”风景点也不会这样单一的都是同种色系的杜鹃。或白或黄或者粉色紫色,花团锦簇那才是常理。可是陆小凤所见的那片杜鹃花海奇异地就只有鲜红一个颜色,满目的绮艳,却又让人几乎聆听到花的悲壮。然而就在那烈火燃烧一般的世界里,一个白衣的女人站在花海的中间,白色和红色,如此泾渭分明却又融洽得令人难以分离它们。
这是陆小凤最为满意的一幅照片,但是非要说摄影技巧什么的,也没有可以得意的地方。再加上陆小凤一向是以实事报导为主的记者,这样的风光照片放出去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仅仅只是放出来一张挂在厅里有时候自己欣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