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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骑士与高达(第1页)

“师弟,你已经在镜子面前照了十分钟了。我知道执行部的行动服很帅,但也没必要这么自恋吧,你再帅还帅得过我吗?”

芬格尔躺在上铺,瞅着寝室镜子前一直扭来扭去的路明非忍不住吐槽。

时间是实践课出的前夜,路明非刚从执行部领回来了作战制服。清一色的黑色束身皮衣配上战术背心、腰带,考虑到季节问题还亲切地给他了一件风衣。肩上带着半朽世界树的肩章,胸口上别着校徽。

“不,我只是觉得。。。。。。下面有些紧,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路明非不安分地扭了扭,脸色有些古怪。

“正常,装备部那群家伙可是以矮人自居的,成天缩在不见天日的瓦特阿尔海姆里,那里除了eVa之外还有其他的雌性生物吗?要知道某个东西就像肌肉一样,不用是会退化的,所以那群家伙做出来的装备当然也就这个尺寸了。”

芬格尔满口黄腔地嘟哝着,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充分表达了对装备部那群鸟人的不满。

“装备部得罪过你?”路明非做了几个拔枪的pose,略有些中二地欣赏着自己的姿态。

“师弟你太看得起我了,装备部哪儿能记住我这号人物啊。”芬格尔翻了个白眼:“等哪天你用上装备部的新式武器,莫名其妙在包里爆炸你就明白我的意思了。那群家伙很不靠谱,他们做的玩意儿十有八九都会爆炸,区别只在于什么时候炸和威力有多大。”

“这么不靠谱?”路明非机警地检查了一遍身上的作战制服,看看这身行头是否藏有后备隐藏能源之类的大宝贝。

“特别不靠谱,反正如果明天你遇见有自称是装备部的人,听师兄一句劝,离他远一些,他塞片口香糖给你都不要接,还得提防那玩意儿就是高浓缩塑胶炸弹。”芬格尔严肃地说。

“装备部就只会造炸弹吗?”路明非已经和爱尔多娜握了手,也没有生什么大动静,她看起来疑似还挺正常的,因为是编外人员吗?

“那群人的思维逻辑很奇怪,但不得不否认他们的确是天才。”芬格尔说:“美国的尖端武器科研小组花费了十年的时间研究最尖端的光学瞄准仪,只为了可以将千米狙击的误差降到3厘米内。可同样的目标,装备部只花半天时间就能完成。”

“我单知道言灵厉害,混血种的科研人员也这么厉害?”路明非有些意外,这就好比一个富二代,不仅是天才,还天天努力奋斗。

“不,他们没有花费功夫在光学瞄准仪的开上,而是选择了研究一种新型破片弹头,可以把命中范围十米内的东西全部炸掉,这样就不必纠结误差的事情了。”

“还真是,简单粗暴。”路明非已经开始怀疑要是当时他拒绝了爱尔多娜,估计当场就得吃上一炸弹。

“但不得不说他们在一些歪门邪道上还是很有天赋的,比如他们成功制造了外骨骼装置,可以让普通人扛起三吨重的东西。但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机动性太差了,基本是不会动的靶子。”

“那改进好机动性就是假面骑士了诶。。。。。。师兄你老实说,我们学校里有初号机吗?”路明非的眼睛里似乎冒出了扑灵扑灵的闪光。

“初号机应该不现实,但听说装备部的那群家伙前段时间一起看了高达,现在正着手研究怎么制造元祖。。。。。。”

“师兄你提这个我就不困了,你说要是跟装备部攀上关系的话能当试驾员吗?”

巨大机甲可不只是少年的梦想,也是少女的浪漫啊。

“你不会真信装备部那群疯子能造高达吧?就算真做出来也是用炸弹拼的。”芬格尔嚷嚷道。

“你说我们学院怎么就没想着造巨大机器人去屠龙呢?那样多帅啊。”路明非感慨了一句,心里已经盘算着找爱尔多娜商量看看,毕竟是她自己说能定制装备的。

“你是‘s’级混血种,不是‘s’级机师,师弟你清醒一点,明天还得去屠龙呢!”

芬格尔忍不住伸手按着他的头揉了揉,路明非下意识地抗拒起来,手一扯将他从床上拽了下来。

“嗷!”芬格尔结结实实地摔了个屁股蹲。

“咳,手滑、手滑。”

“你不会是想谋害了师兄,继承我的债务吧。我知道你心善,但这就大可不必了。”芬格尔拍开路明非的手坐到了下铺。

“谁让你先摸我的。”路明非吐槽道。

“仙人抚你顶还不乐意了,记得昨天我跟你说的那些吗?”芬格尔从床头乱糟糟的桌上翻出书来:“平日里执行部大多数的任务都是面对那些失控的混血种,这次的解救人质事件倒是占极少数。”

“我们这次的任务目标是从新加坡的鱼狮会手里救回教授,对方会有危险混血种吗?”路明非忽然想起这一茬。

“说不准,但极有可能就是。”芬格尔说:“你应该知道我们这些混血种都存在着一半的龙类血统,通过血统的精纯度来评判阶级高低,血统越好阶级越高,然而这一切都是存在一个界限的。”

“界限?”

“临界血限。”芬格尔说到正事便合上了书:“我们的血脉有一个阈值,如果你属于龙族的那一部分过了那个阈值你就会被同化,你的身体会出现龙化现象,意志也会趋向于暴戾和杀戮。

越是过阈值越难被称之为人,那些危险混血种就是踏过了那道槛并且越行越远,他们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而是趋近、追随龙族力量的异种,所以执行部的任务也统称为‘屠龙’而不是‘屠人’。”

“就像我曾经遇到的死侍。。。。。。师兄你是想说让我别手软是吗?”路明非问。

“有这层意思在里面。”芬格尔说:“毕竟新生没有接触过太多战斗,不理解干我们这行的残酷。”

“的确,我觉得自己还是挺天真烂漫的。”

“别手软,师弟。记住,千万别手软,师兄没跟你开玩笑。”芬格尔叹了口气,他果然像校长说的一样,也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师兄,你觉得我会在关键时刻心软吗?”路明非问。

“我不知道,杀人和杀鸡是两码事,更何况现在不少人连鸡都不敢杀。当一个活生生的人类站在你面前,你把刀捅进他的身体里,感受着血液飞溅、肌肉组织在你的手里扭动。。。。。。”芬格尔说。

“别说了别说了,我有种预感。”路明非捏了捏眉心,他并不担心自己下不去手,大不了用脑机连上诺玛,请她操控自己代打就是了。

但运气方面的事就操控不了了,“总感觉明天会出点什么幺蛾子。”

“想要听听过来人的谏言吗?”

“当然。”路明非的手指在耳边绕了两圈,示意自己洗耳恭听。

“那就是在新加坡那种大城市混的家伙都很会隐藏身份,所以当你陷入辨认危机无法确认凶手的时候。要记住一般长得帅的、漂亮的,多半都是混血种。”芬格尔认真地说。

“原来如此。”路明非也很认同这个观点,自己还真没在卡塞尔学院里看见有中人之姿的学生,每个人都俊美得可以去拍青春偶像剧。

“混血种在血统的各方面都优于普通人,外貌也是择偶繁衍的重要因素,混血种在这方面上自然天赋异禀。所以除了后天毁容的,几乎没见着有哪个混血种长得丑了。”

芬格尔向他竖起大拇指道:“你就是例子,师弟,作为‘s’级,你帅的也相当有特色了,配得上‘s’级的头衔。”

路明非没有反驳,傲娇已经过时了,因此十分坦率地接受了来自前辈的认同。

但芬格尔的下句话就让人不敢恭维了:“所以,执行任务的时候要是苦于没有情报的话。就女装在街上走一回,只要钓上最帅的那个,就有九成概率是混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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