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送礼物。
换句话说,就是谁要在这场对决中占据先手。
虽然艾丽说尽力维持公平的裁判,但是人就是会不可避免的受到外界的影响从而导致判断产生偏向性的。
就好像人在先吃完诸如苦瓜之类的苦味食物之后哪怕喝白开水也会觉得很甜,一个道理,先送礼物的那一方可以导致收礼的人的味觉生变化。
在收到礼物之前是很难有一个明确的标准的,就好像要人比较大小,在没有参照物的情况下大小就只是两个模糊的概念,可是一旦说明成大象和蚂蚁来比大小,那么大象和蚂蚁就和自动形成一组对比,在这个过程中,如果说成‘和大象比较,蚂蚁更大还是更小’,那么得到的回答就是‘蚂蚁比大象小’。如果换一种说法‘和蚂蚁比,大象更大还是更小’,那么就会得到‘大象比蚂蚁大’这样的回答。
因此,先送出去的礼物便有着‘可以左右裁判比较标准’的重要意义,也即先入为主的概念。只要稍微在语言上动点手脚,就可以改变裁判评判的标准。
如果送出去的礼物是‘装饰类’那么在以装饰类为评判标准的情况下,实用类的礼物就会陷入被动的局面,更难以获得高分的评价。
同理,如果优先送出去的礼物是‘实用类’,那么‘装饰类’便会陷入被动。
当然,也会有着两人送出去的礼物是同一种类型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会比较礼物本身的优劣性,先后手的影响反而会减少,但是也有着一旦满足了收礼者对于某一个类型的物品追求,那么即便后续的礼物再怎么优秀,也很难有着‘正好是这一个满足’这种感觉所带来的感情波动大。
综上所述,一旦占据先手,便能获得名为‘先入为主’的巨大优势。
但是!
南道柯和清苏两人却依旧没有在第一时间采取行动抢占先手。
这是因为‘对于送礼者究竟喜欢什么?’这个问题不够了解的缘故。
先手如果成功,带来的优势固然是巨大的,可是一旦失败,在送礼者的喜好上踩了雷,就好像你给一个玉米过敏的女生盛了一碗玉米汤一样,评价毫无疑问会被降到负数。
送礼也是一样的,如果先手送的礼物‘并不是收礼者喜欢的’,那么收礼者无疑会产生负面情绪,此时,如果后续所收到的礼物平平无奇,也能获得较高的评价。
先手所要背负的风险,也就是后手的优势‘越往后的葡萄越大’。
“看来两位选手还没有决定好先后手的顺序,在你们决定之前我就负责帮你们把手机收起来吧,避免有人为了逃避败者的惩罚而动手脚哦。”
萧淮说着,就把南道柯和清苏的手机给收了起来。
毕竟惩罚和聊天栏位于第一个的人是谁有关,如果两个人在输掉之后和别人了一条消息改变聊天栏的顺序的话,惩罚也就没有那么有趣了嘛。
(以上内容在萧淮想出玩这个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终于趁着两个人专注于游戏的时候找到机会没收两人的手机了。)
南道柯和清苏都在分析自己准备的礼物,因此也没在意萧淮把自己的手机收了起来。
‘艾丽确实是没有准备过这些道具,在福尔摩斯里也很少有写道具的内容,没问题,我的礼物一定是她缺少的,也一定是作为侦探会喜欢的。’
南道柯在一通分析之后望向对面的清苏,只见清苏也在看着自己,她的眼神里写满了自信,只是似乎又藏了一点什么复杂的情绪。
“我不会输。”
这句话其实清苏并没有说出口,是南道柯通过嘴型读出来的。
就像是回到了十二岁的少女,她露出一个微笑,秀在空中摇曳,南道柯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走到了艾丽的身前。
“生日快乐,艾丽妹妹,不对,叫裁判大人会不会比较合适?”
说话时她已经把礼物从自己的包里拿了出来,一个崭新的文件夹,光从外边也看不出里边到底放了什么。
“话说,这个,礼物要拆开看才能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