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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话当年下(第1页)

人这一生,对未来的期待是有阶段性变化的。

明太祖朱元璋曾有一句话,说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

不过这句话到底是不是明太祖说的已经不重要了,只是通过史书去看朱元璋的前半生,就会发现这句话用的很贴切。

王一不是朱元璋这样的雄主,但他刚来到这个乱世的时候,他最开始的想法很简单,活下去,想方设法的活下去。

伴随着那段最初的回忆,王一也向这帮同龄人讲述自己从一个盛世太平人在这乱世不如犬的世道中,那一点点转变的心态。

“民国元年元月,时局动荡。中山先生于应天电告全国,改国号,宣布临时政府成立,史称中华民国。

而那会在京城的街头,人心惶惶,没有人在意一个横遭变故,流浪街头的七岁稚儿。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当一个乞儿,当一个乞丐的滋味,你要跟野狗野猫抢食,你要学会跟路过的大爷乞讨,你要学会护住自己手里的这点残羹剩饭,你要学会连睡觉都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才能活下来!

那个时候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活下来,有那么一口饭,一个勉强能遮风挡雨的地方给我住,就够了,真没啥别的要求。好在我命还算好,当时有个姓秦的老板变卖了家业,开了一个厂,厂里正在招一些能干零碎活的娃娃,我去赌了一把,很顺利就被招了进去。

但说是命好,倒不如说这秦老板心善,不忍看到四城里,至少他那地界有那么多无家可归的娃娃在街上流浪。听人说,他还有间茶馆,早些年也是那吃喝无忧无乐的八旗子弟,京城四城里见到了这位都得喊声秦二爷,但为了实业救国能开这个厂,那茶馆兼地皮,也算是半卖半送给了人家,

那一天,是我第一次喝上了热汤,吃上了馒头,洗了个澡,还因为懂那么点字,被这位秦二爷选为那帮娃娃的头,算是个孩子王,一个月,给我1元钱诶,你们知道当时一斤猪肉多少钱吗?”

王一最后的一段话,把在场听着王一讲述过往的同龄人都给问住了,因为里面即使是张之维,自小也是被张静清抱上龙虎山,在龙虎山长大,衣食住穿,可能会苦点,但绝对不会少了他的。

所以他们回答不出来,王一也知道他们回答不出来,他只是笑了笑。

“那会啊,一石大米(80公斤)约6。25元,一斤猪肉才两毛八。那秦二爷对我们这帮娃娃很照顾,在厂里吃,在厂里住,衣服缝缝补补无所谓。我那会领了钱,就去整了两斤猪肉,一点猪下水,花了我五毛钱,让厂里的掌勺师傅受累,给我们这帮娃娃整了一桌,那是我第一次真正吃到香喷喷的肉,红烧肉!

也就是那会啊,我吃着吃着觉得自己力气变大了点,个子长高了点,后来我才知道,我不知不觉得了炁,但那会我哪里懂这些。我那时候还幻想着,多存点钱,再长大点,去私塾买两本书,教这帮喊我哥哥的弟弟们读书写字呢,然后努力活着,活到世道太平了,日子就会好过起来。可这样的生活啊,我过了还不到一个月,我的幻想就支离破碎了!”

王一说到这里就没说了,但众人哪里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基本上都是宣统年前后出生的,陆光达更早点,是光绪末年出生。

();()  对于那段距离自己不远的事也从自己长辈口里说过,无非就是那位临时大总统窃取胜利果实,以手段逼迫宣统帝退位,再用手段在京城里安插党羽,排除异己,将京城打造成自己的大本营,并逼迫国父辞去临时大总统职位,让自己上台。

可父辈口中,史书上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背后,是多少人的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死于非命!

他王一以前只能领会其意,不能领会其神,因为他从来就没有体验过,也没有身在其中。感同身受这词,听着传神,可真能感同身受吗?很难的。

“秦二爷的厂子,他辛苦经营十余年的厂子,就被那个逼着国父辞职,自己上台的临时大总统的手下党羽,用轻飘飘的一张纸,几十杆枪就给拿走了。然后再给这个秦二爷丢上那么一袋银元,大概也就一百块吧,然后就这么把他给赶出去,把他从那个属于他的厂子里赶出去了!连着我们这些娃娃一起。

这个用自己几代家业,想为这个国家尽一份力的秦二爷,就这么失魂落魄的走在街头,犹如丧家犬。可他在那时还给我们这帮娃娃每个人结了第二个月的工钱,呵,他是一个好人,可这世道却不让好人活下去。”

陆光达,张之维他们就这样静静的听着,连着在远处一直注意这边动向的老一辈也是如此。

王一的声音不算大,但在座都是修行中人,耳聪目明之辈,更是这个乱世中人,王一说的这些,他们看到过,甚至已经开始习惯。

“厂子被收走了,我们又成了流浪街头的乞儿,可手里捧着一元钱的乞儿,那就是一堆肉!谁见了都想咬一口!有丐帮盯上了我们,要抢走我们手里的钱,我们不想给,所以就打了一架。那一架没什么好说的,就是一群野狗跟一群小狗在抢食,抢到最后,有人跑了,有人死了,有人跟在他们那边,所以最后我带一个跟着我的弟弟,揣着兜里的两元钱也跑了,就在四城里流浪。

时间一点点的走,日子一天天的过,京城里大变王旗,我跟这个跟在我身边的弟弟,再怎么省吃俭用,钱还是花光了。我们就只能乞讨,越乞讨,越吃不饱,因为我得了炁。而那会京城四城的大街小巷,天天都有饿死的流民,只是流民再怎么死,都跟那些高门大户无关就是了。”

“不对啊,天天都有人死的话,再怎么说也是京城,总得···总得有人管管吧,那会那个大总统刚上位,总得注意下形象不是?”

不懂人间疾苦的李慕玄提出了疑问,也是众人的疑问,这也是合理的怀疑。

但此时,同样听着王一讲述往事,扎根在京城的异人流派机云社弟子廖天林表情却变了,连着在远处听着这一切的机云社社长也跟着叹了口气。

因为他太清楚那会是怎么管的了。

“有,他们当然有管,因为也就是那会,我才知道这京城里啊,还有一个叫做‘收尸人’的行当,连下九流都算不上,混十流的也看不起。”

收尸人,这个行业顾名思义,就是给那些客死他乡的异乡人,街上无人认领的尸体,收殓,送去义庄或者是乱葬岗集中处理的,当然,也有拿尸体到鬼市上贩卖,或者干些其他见不得人的勾当。

();()  可在那会啊,这个行业还有一层别的色彩。

“他们前面推着独轮车,车上摆着杀猪刀,案板,秤杆和秤砣,后面拉着驴车,就这样在那些流民饿死的巷子,或者是刚死人却又没钱安置的那些人家那里逛着。对着那些死在他们面前的流民,就蹲下来挑挑拣拣,好的扔到独轮车上,坏的丢后面的驴车里。

然后又去那些家里娃娃早夭却没钱下葬的人家家里,当着娃娃父母的面,对放在地上的娃娃指指点点,跟父母讨价还价,最后用五分钱收走了娃娃的遗体···”

王一没有说后面,但听着的人都已经知道了结果。

“那个时候我真的很害怕,我害怕我跟我身边的这个弟弟会变成案板上的一块肉。不对,我那时候哪还有肉啊,都瘦的快脱相了,只能当骨头卖。”

王一自嘲的笑了笑,可他那笑声此刻在听故事的人耳里,却是那么的震耳欲聋。

他们很想说什么,但却发觉他们没有任何一个立场可以说在这个故事中,遭难人和收尸人做错了,哪怕是那些知道孩子遗体会被怎么处理的苦难人。

“那个时候京城已经是十月了,北方凉的早,我跟我那个弟弟已经快半个月没吃到什么东西了,两个人就这么依偎蜷缩在街头,当着一个收尸人的面。我年纪大点,得了炁,饿的更狠,就在我实在扛不住,准备睡着的时候,我那个弟弟看了我一眼,我到现在都记得他看我那个眼神,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说,‘哥,你等一下啊,我给你讨块肉骨头来。’

然后他就勉强站起来,颤颤巍巍走到那个正在案板剁骨头的收尸人面前,趴在案板上,说‘爷,给我哥扔块肉骨头吧,不要两脚羊的,我这身骨头肉就给您了,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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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无表情的收尸人在案板上挥舞着剁骨刀,一点点分拆着要今天要卖出去的骨头,肉块,然后把没人要的头骨扔到一边。

而在收尸人对面,七岁的王一就这么依偎在墙角,麻木吃着自己那个毫无血缘关系的弟弟,仅仅认识一年不到的弟弟,用自己一身的骨头肉给他换来那块腿骨肉。

“后来的故事,我想你们都了解了,鬼手王在京城那里捡到了我,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中我的,但他把我捡了,我活了下来。所以就随了他的姓,至于后面这个一,就是让我时时刻刻记住,我这条命,是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弟弟,用他那一身骨头肉换来的肉骨头才活下来的!”

不知不觉间,夜已深,王一旁边的酒坛也被他喝完了,这是他第一次喝了这么多酒。

他坐在那里,看着这片黑夜,那平淡,毫无波动的面孔,就好像刚才这个故事中人不是自己一样。

放下手中酒碗,王一看着面前这些衣食无忧的同龄人,笑着反问。

“关于我的故事讲完了,现在的我也算修行有成,今夜我与张师兄这场比武也会让我在异人界扬名立万,你们说,我接下来的打算,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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