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崇州擦拭沈桢眼角的泪,“去陪三叔。”旋即,对马博平颔首,“马院,借一步。”
马博平跟随他出去,一队医护人员也离开。
沈桢在原地又怔了许久,跑回病房,扑在陈翎身上,“三叔——”
陈翎被她压得喘不过气,却舍不得推开,“你反射弧也太长。”
“三叔。”她自下而上仰视他,视线里,是他刮得干净的下颌,胡茬底是淡淡的青色,他唇色极浅,吸烟少,又不饮酒,常年健身的体魄,即使数月不进食,削瘦了许多,依然刚毅结实,宽厚如初,“给你擦身,伤口涂药,换病号服——”沈桢掰着手指,“都是我。”
男人沉默片刻,“擦身。”
“崇州是男人,他力气大,没我轻,会弄疼三叔。”
陈翎噙着一丝笑,“不像话。”
她嘟囔,“只擦了四肢和脸,其他部位是顾允之擦。”
他缓过精神,抬手蹭她面颊,“又哭了?怎么这样爱哭,像一只小花猫。”
男人的手干燥微凉,掠过肌肤,密密麻麻的粗茧,“三叔,我是不是克你,自从你认识我,你是不是很倒霉?”
陈翎思索了一秒,“是。”
“难怪你上次受伤,让我离你远点。”
他笑着,“你不是离远了吗,这回不关你事。”
病房外的脚步声来来往往,房中温暖安静。
沈桢长发铺在他臂弯,柔顺泻下,窗下的皎洁与她脖颈裸露的雪白相融,散发清澈的冷光。
陈翎庆幸于自己的苏醒。
这一刻明亮美好,美好到他不记得那场血雨腥风如何残酷,在生死边缘又如何艰辛,历经八个月的对峙与苦难,尽数粉碎在此时。
“喜欢锁吗。”
她没出声。
“不喜欢?”
“只要三叔平安活着。”
陈翎笑意更浓,“答应你。”他掌心下移,虚虚实实扣在她隆起的腹部,只一触,迅速收手,“五个月了?”
她吸溜着鼻涕,邀功讨赏一般,“三叔,你要当爷爷了,你高兴吗。”
“闭嘴,沈桢。”
陈翎属实拿她没辙,半昏半醒间,听到这句,差点背过气。
他辈分高,事实上,只比陈崇州年长七岁。
老大读高中,他也刚从警校毕业,同样的意气风发,热血轻狂。
但好在有沈桢无休无止的胡言乱语,吵得他不得安宁,终归是醒了。
雪色与她皆在,何尝不是命运赐予的柔情。
她端着碗,用勺子喂他喝水,“三叔,你初恋女友探望过你。”
陈翎动作一滞,看向沈桢,“她来过。”
“回忆了你们曾经的故事,一起读警校,你分配到长安区局,你提分手,她哭得伤心。”沈桢一指窗台,“那束蔫儿了的百合,是她送的,我没扔,我天天浇水,浇了一个多月了。”
陈翎偏头,花瓣已是枯黄腐烂,辨不清原本的模样。
青春时代一别,十五年了。
沈桢一手托腮,一手掖他的被角,“三叔,前三婶无名指没戴钻戒,小拇指戴了。”
陈翎拧眉,“什么意思。”
“离婚啊。”
他不语,神色淡漠。
“前三婶说,她要是嫁给你,她没有勇气面对深爱的男人负伤,牺牲,心里有你。”